企業在疫情這段時間到底該不該讓員工帶薪?

雪妮1314


如果疫情期間給所有企業包括私人企業免租,補貼,同意給員工帶薪!


荒堡孤狼


1. 在家上班,企業支付多少報酬?

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員工,根據《勞動法》規定安排補休或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加班工資報酬。這裡主要說一下2月3日-9日,延遲復工期間。企業按照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標準支付。不受延遲復工限制的企業,員工提供勞動的,企業按照正常工作期間工資標準支付;期間的休息日即2月8日、9日,企業安排職工工作的,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本人工資200%支付工資報酬。

此外,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於2020年1月31日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相關工作的通知》,對於企業要求職工通過網絡、電話等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

2. 員工以疫情為由拖延返工,企業如何處理?

員工因疫情等原因無法按時返工,應如何處理?首先,還是建議企業充分與員工協商,達成協商一致,然後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法定/福利年休假/倒休:優先安排員工休法定年休假,福利年休假或員倒休。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2)事假。沒有年假與倒休的,應要求員工及時向企業說明情況,並按照企業制度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員工未及時履行請假手續,企業應提醒員工及時請假,同時給予員工申辯和說明機會。

(3)如員工以疫情為由惡意拖延返工,企業可根據制度給予勞動紀律處分,但不建議直接作出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4)待崗。員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員工協商一致,可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70%支付基本生活費。

(5)執行工作任務的出差職工,因疫情未能及時返京期間的工資待遇由企業按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支付。

3. 員工自我隔離期間,工資怎麼辦?

從疫情地區回京到崗上班的員工居家自我隔離觀察期間。如自我隔離觀察時間為14天,企業應當支付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標準同正常工作期間工資。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勞動關係穩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第2條規定,職工未復工時間較長的,企業經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

員工結束隔離措施後,需在家繼續休養的,休養期間工資需要具體根據員工的假期性質確定。

(1)員工持有醫療機構出具的病休證明,按照病假支付待遇,不低於最低工資的80%;

(2)無病假證明的,可優先安排員工年休假、調休、福利假期,這些假期支付正常工資;

(3)員工無醫療機構病休證明,且無其他假期可用,可申請事假,事假不需要支付工資。

4. 疫情期間,企業有這樣三種權力

企業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員工必須服從。根據《勞動法》第42條規定,此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重威脅人民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屬於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若因為抗擊疫情需要,企業安排員工加班,員工必須服從。

企業因疫情防控可延長安排員工加班。但需保證員工身體健康。此次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重威脅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屬於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企業可以在保障員工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特殊工時。根據人社部《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以申請特殊工時,也可以採用靈活工時(如縮短工時、彈性上下班等),確保企業正常運營。

北京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維護勞動關係穩定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可以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產經營。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以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請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按照生產經營需要,實行輪崗調休”。


蘇欣CHO


那也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而言,疫情這段時間,所有的企業也都是自身難保,而員工只是損失了一點工資,而各個企業所損失就非常大,有很多企業面臨著倒閉,破產,相信這些員工也不會太為難自己所在的企業,企業破產了,自己也就面臨著失業,所以大家要共同面對疫情所帶來的困難,與自己的企業共同度過這個難關


Fortaleza


員工該不該帶薪休假,真的不能一概而論,“該”還是“不該”,這取決於:

一,你這個企業的狀況。你是高大上的企業,工資高、福利好、產品俏……社會上託著關係進你廠,那你的發言權就大了,該不該帶薪休假,就看你心情和情操了,不給你薪水休假、你愛來不來,有的人搶著來。

二是你這個企業很憂傷,規模小、缺資金、地方偏、跑市場還很難。你不給帶薪休假,或者打折也不給,那你的員工可能真跑光了。

三是看看這個員工在你企業的價值,他如果是不可替代的,那你還猶豫啥,給!如果他可有可無,你就掂量一下就可以了。

四是別違反勞動法呀,不管什麼情況,這是紅線!

歡迎單獨溝通……


傅老夫子


準確地說命題應當是:企業在疫情這段的時間,到底該不該讓職工帶薪休假?

這個話題比較敏感,可一分為二:

一是作為職工,因為不可抗拒的客觀原因,導致不能上班出工掙錢貼家養家,內心應當是有切膚之痛的焦慮;

二是企業作為創造效益,追求效益最大化的主體,也因不可抗拒的客觀條件,不能在‘’春節年假‘’後如期開工,時至今日稱為復工,實屬無奈。

為此,國家對企業復工不僅提出要求,創造條件,而且在減(免)稅率,降低貸款利率,防止大面積裁員,維護國家經濟社會秩序上做了政府應該做的姿態和努力。

國家和家庭的日子是一樣的。作為企業要承載著國家,企業,職工到員工家庭穩定的責任。

並非井水不犯河水;你走你的路,我過我的橋。

所以,企業不能全薪支,也要為職工支付適合當地生活水平的生活費。

至於,職工可以取用存儲,那是另一個方面的話題。

立足實情講道理,統籌兼顧都要好。就是這個方法。


魚兒荷花


從國家法律,從人道主義上來講,肯定是要發全額工資給休息的員工。但我認為應該根據企業自身實際情況,實力雄厚的企業,肯定是足額髮工資幾個月沒問題,不會破產,但資金薄弱的企業,特別是私企,能堅持多久?企業與員工是相互依存,企業是個平臺,員工創造利益,企業得到發展資金,員工得到工資,當這個活動停止後,這個依存關係就出現問題了,有良心的企業,也是為了自身的發展延續,在資金鍊斷了後,會給員工繼續發工資,或是保障員工有最低生活保障。但也有小的私企,看到形勢不對,直接關門,或是宣佈破產了事,這就是另外的勞資糾紛問題。我認為中國目前出現如此重大的疫情,對於企業的衝擊十分巨大深遠,遠遠超過了以往的任何一個經濟危機,但從中也創造了另外的經濟機會,每個人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去應對,不要糾結於當前工資問題,天上不會掉餡餅,更不會相信企業、特別是私人企業會砸鍋賣鐵去救濟你。


西雙版納是個好地方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是在我國的社會制度背景下。不可預知的天災(或許人禍),黨和政府傾全力抗擊疫情,其宗旨就是一切為了人民利益所想所做。從這點看,疫情期間保證老百姓(不光是企業職工)基本生活穩定,是黨和政府必須要做的。在疫情期間,政府不斷出臺支持企業,特別是支持中小企業的優惠減稅等政策,一方面是幫助企業減輕負擔,共渡難關。另一方面也是政府為企業職工提供支持。這是企業老闆必須看到的一點。因此,疫情期間給企業職工帶薪是肯定的。但最終是帶全薪還是略嶶減薪,這要視企業經濟實力而言。


引力波173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先要了解平時雙休日休息給不給薪?每年的帶薪休假只有11天,如果雙休日上班是需要另外支付加班費的,日薪*2倍,反之就是沒有薪資的,平均每月有出勤日是21.75天,因疫情影響,只要政府要求企業以不低於各地最低工資支付就好啦。


topcui001


這個問題,東風來答!
其實您在提問的時候,內心是有了答案的,因為我清楚,所有的企業主都想為員工提供更多保障的,誰也不想讓兄弟們跟著自己白乾,尤其是病毒肆虐的時候!
但是,話說回來,企業生存的基礎的利潤,沒有利潤做基礎,任何企業都難以生存,現在疫情當前,好多企業都深受影響,怎麼生存下去就是企業主考慮的問題,除了國企和部分和疫情關聯的企業,我相信日子都不好過。
總的來講,我認為給不給員工開工資,主要還是看企業實力:
如果以前利潤不錯,有家底,還是全額開吧,畢竟兄弟們很咱們奮鬥了這麼久了;
如果企業業績一般,沒有家底,我認為和員工協商好,少開點;
如果企業經營困難,不開就不開吧,這時候可能員工會氣憤,但是最上火的是企業主,因為你面臨的是重新找工作,企業主可能是關門歇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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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風吹雪滿天飛


我個人覺得應該分三方面來分擔:

1:國家分擔一部分,必定是因為疫情引起的停工,如果國家能在發現第一例的情況下就開始嚴格隔離治療,那不至於造成現在的局面。

2:國難當頭好多大企業老闆巨頭都出錢出力值得尊敬,各大小企業在經濟容許的情況下出於慈善目的要給員工發部分工資,保障員工正常生活。

3:個人也分擔一部分,必定這段時間大家在家閒置,沒有啥太多的消防,再說國家有難匹夫有責,理應承擔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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