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卫生健康局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提示

【贞丰县卫生健康局】重要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我县对湖北、武汉来贞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14天,无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经核酸检测和CT检查无异常的,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对来贞前14天内有湖北旅行居住史的人员,及14天内在外省居住生活的小区、单元楼或工作的单位、企业有确诊病例的来贞返贞人员,均要进行核酸检测和胸部CT检查,视检测结果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复工复产前,企业要提前排查返岗员工14天内活动轨迹,按照疫情分类防控操作指南落实分类管控措施;建立第一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健全各项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坚决杜绝疫情发生。复工复产期间,如员工有发热(体温≥37.3℃)、乏力、咳嗽、腹泻等症状,应第一时间送到定点医院(贞丰县人民医院)诊治,严禁“带病上岗”。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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