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董事長李屹:上市後,人一定不能飄起來

光峰科技董事長李屹:上市後,人一定不能飄起來

時代週報記者 黃嘉祥 發自深圳

一場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讓2020年的復工復產成為一場爭分奪秒之旅。

作為首批科創板上市企業之一、廣東科創第一股,光峰科技(688007.SH)自2月10日復工以來,復工率已恢復至80%以上,其中,技術研發員工復工率更高達95%以上。

另一方面,與之相關的科創板“專利訴訟第一案”也取得重大突破。

2月12日,光峰科技發佈公告,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決定宣告臺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達電子”)所持有的發明專利“光學系統”和“藍光合成方法及系統”專利權全部無效。

這成為了光峰科技及其創始人李屹在應對“專利戰”時的又一個新註腳。

作為光峰科技的創始人兼董事長,李屹本科畢業於清華大學,後赴美求學,在取得美國羅徹斯特大學光學工程博士學位後,進入知名激光研究室——羅徹斯特大學國家激光實驗室從事科研工作。

2006年,李屹在深圳創立了光峰科技,一年後,在全球範圍內首創熒光激光顯示技術(®ALPD激光顯示技術),解決了激光顯示長期存在的產業化難題。

迄今為止,光峰科技已基於®ALPD激光顯示技術在全球佈局專利超過1450項,而以李屹為主要發明人申請的專利申請量超過1000項,專利涵蓋中、美、日、歐等國家和地區,被譽為科創板“專利之王”。

不過,在剛上市的第七日,2019年7月29日,光峰科技便被臺達電子在廣州知識產權法院提出三起專利侵權訴訟,光峰科技3000萬元的存款也因此遭到凍結。當日,光峰科技對臺達電子的專利提出無效申請,並起訴臺達電子侵犯其兩項專利權。

這是科創板開市後的第一起專利訴訟,也是科創板“硬核科技”企業面臨“專利戰”的一個縮影。

“這個專利(訴訟)挺有意思的,挺戲劇化的。上市第一週就被起訴了,其實(對方)想狙擊我們上市,監管機構也有壓力。這應該是一個里程碑式的案子。”今年1月,李屹在光峰科技深圳總部接受時代週報等媒體專訪時如是表示。

在李屹看來,尊重並重視知識產權,是光峰科技登陸科創板市場的重要因素之一,而科創企業要積極應對“專利戰”才能贏得尊敬。這次專利訴訟對中國中小科創企業具有普遍性意義,可以起到一個良好的示範作用。

光峰科技也是首家收到上交所問詢函的科創板公司。

2019年12月6日,光峰科技開啟了上市之後的第一項收購。

根據公告,為拓寬數字電影放映行業產業佈局、深耕業務發展、拓展海外銷售渠道,光峰科技擬對全資子公司光峰光電香港有限公司增資1820萬美元,用於收購GDC Technology Limited (British Virgin Islands)(以下簡稱“GDC”)36%的股權。GDC公司主要研發、生產、銷售符合美國數字電影放映協會(DCI)標準的數字影院服務器(IMB)及影院管理系統(TMS)。

2019年12月8日,光峰科技便收到了上交所的九大“靈魂拷問”。

“一個公司要堅持原生創新,這是我們擅長的。而如果什麼東西都要自己做,這是一個效率很低的過程,而且還會涉及很多知識產權的問題,周邊很多東西是可以(通過收購)加快的。”李屹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

李屹對時代週報記者坦言,上市之後帶來了很多新變化,但無形中也增加了股東回報和監管方面的壓力。

“光峰現在是1.0階段,還可能做2.0出來。”李屹對時代週報記者說。

“獨樂樂不如眾樂樂”

時代週報:光峰科技作為首批科創板企業,上市半年多以來發生了怎樣的變化?

李屹:上市之後應該是挺正向的,正所謂“獨樂樂不如眾樂樂”,真正起到了眾樂樂的效果,公司更有活力了,這是顯著的變化。

人才是企業發展的根本。對於私營公司來說,股權激勵是不明確的東西,但上市後成為公眾公司,加上科創板有非常好的政策環境,股權激勵是很直接,這是可以量化的東西。公司2019年授予股權激勵對象100多人,這也意味著把大家利益綁在一起,光峰的股價均與員工緊密相關,這個時候再去激勵大家把業績做起來就容易多了。同時,這也可以吸引更多人才加入,2020年將進一步加大人才激勵力度。

另一方面,公司的規模也上了一個新的臺階。規模哪裡來?光峰給大家感覺是做高端產品,包括To C端都希望我們把成本降低。上市後,與供應商的合作氛圍發生了明顯的變化,不僅是買賣關係,更多是合作伙伴的關係,供應商現在對我們的支持力度更大,甚至能把製造生產的環節委託出去,有助於把產品的成本降下來,效益更好。

時代週報:光峰科技全資子公司收購GDC的目的是什麼?如何與光峰的業務協同發展?以及如何看待科創板併購?

李屹:GDC是做數字影院服務器的,現在做服務器的主要是GDC和杜比公司,而杜比的服務器也是收購過來的。當時也有幾個董事強烈質疑,提出為何不是直接跟GDC商務合作,我們做投資其實很謹慎,但為什麼對投資GDC特別有意向,因為它符合光峰的戰略目標,也有協同效應,這是必要條件。同時,要能夠自我運營的,以及要做充分的盡職調查。

(未來)我們做數字影院服務器會不會侵犯GDC的知識產權?這是不確定的,但如果我們通過戰略投資,與它形成紐帶關係,對於節省成本的幫助會很大,我們做這個事,是要把影院護城河做得越來越高。

築高護城河

時代週報:這一次案件對我國激光顯示技術與產業的發展,以及對科創板有什麼意義?

李屹:對方一上訴之後,我們就反訴了,反擊很快。其實我們是很剋制,有點壓制自己,主要是我們希望和平崛起,一家新興科技公司的崛起勢必會觸動各方的利益,有臺達電子,還有比臺達更大的。如果我們主動訴訟,會讓這些人群起而攻之,所以我們沒有主動告,而臺達告我們,反而給我們一個機會可以反擊他們。

我們是真正做原始創新,有底氣走出去的,我們要通過案件證明,這個專利權歸屬是我的,不是你的,令其不攻自破。

這是一個里程碑事件。作為科創板“專利訴訟第一案”,可以說是上升到科創板和國家層面。以往大家一般會認為,被告肯定是自己有問題,一有專利訴訟就覺得是不好的事情。這起案件其實是一件好事,一定程度上也說明中國在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實現了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

時代週報:接下來的商業佈局和規劃是什麼?

李屹:科創板立意於激活創新,給光峰提供了很好的機會,上市後我們在原來的基礎上再做紮實一些,可能會有馬太效應出來。影院會把光峰的護城河做得更強、更高,其中GDC是一步破冰的棋,會實現協同效應。

在To C這一塊,我們希望把成本降下來,通過科技創新、供應鏈做平臺化,降低不必要的成本,同時跟渠道進行有效合作,我們始終是想做到千家萬戶,做到影院和家庭兩點一線。

我還想做一件事情,希望在監管允許的條件下,成立一個科學基金會,做一些關於基礎技術的投資:一是希望對光峰的產業佈局有幫助,讓公司發展得更快,並形成一個生態;二是希望把錢用得更好,用到實處。上市後,人一定不能飄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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