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的方某某交通肇事案作出一审判决

日前,由安徽省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向岳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方某某涉嫌交通肇事一案,岳西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方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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