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公司可以裁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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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給的答覆是可以但不建議。分情況的,裁一倆,應該沒啥問題,假如真的不需要你了,即使被裁員了也要維護自己的權益,該有的賠償都不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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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很多企業面臨著困境,有的企業想通過裁員方式來減輕企業負擔。那麼在疫情期間,企業能否進行裁員呢?按照人社部辦公廳文件,《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還有一下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通過以上的兩條我們可以解讀如下:正常生產的企業在此期間不可以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即不可以裁員。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通俗點說就是處於停產或者半停產狀態的虧損企業,是可以裁員的,但是在此期間,為了維護社會穩定,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同時國務院已經在2月18日召開會議,對企業有了很多的扶持政策,一是減免社會保險費,二是緩交住房公積金,三是促進就業。國務院各部門會相繼制定具體的意見,在稅收、貸款等方面出臺有關的扶持政策,幫助企業度過難關。所以在此期間,企業自身要積極應對困難,共克時艱,力爭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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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Yugis揪揪媽媽,非常感謝回答你的問題。雖然我是育兒領域作者,但作為一名資深HR,非常有資格回答你的問題。

疫情期間公司可以裁員嗎?

從合法性的角度,公司經營困難,選擇裁員是肯定可以的,疫情期間也不例外。只是無論什麼時期裁員,都必須有合法的裁員程序。

由於經營困難導致裁員,我國法律規定必須提前至少30天告知員工,且需要按照勞動法給與賠償金額。金額不能小於(n+1)倍工資,n等於員工在該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就增加1個月。具體實施方法請參考勞動合同法。

疫情期間經營困難,公司一般處理方法

雖然疫情期間按照合理程序可以裁員,但並不等於公司只有裁員這一條路可以走。如果是可以線上辦公的企業性質,那麼完全可以先線上復工。然後每個人記錄每日工作彙報。

HR根據員工在家辦公工作量予以分析。

1. 對於在家辦公基本滿負荷的員工,薪酬應該保持跟平常一致。

2. 對於在家辦公期間工作無法滿負荷的,有時間和技能可以幫助其它部門的,則安排幫助其它很忙的部門做部分工作,這樣薪酬也可以保持不變。

3. 對於由於工作性質,實在無法安排任何工作的員工,可以首先考慮安排休年假或者調休,在疫情結束正常上班時,如果有需要加班的情況,視個人技能首先安排這類人員加班,如果技能受限,工作性質首先,無法線上工作的工種,就只能採取臨時降薪的辦法,甚至臨時停薪留職的辦法(發放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生活費)。

總之,能不採取裁員的方式,就不用採取裁員的方式。

除了以上方式可以操作減輕企業負擔之外,目前國家也出臺了政策幫助企業度過難關。部分可享受場地租金減免,稅收適當減少的政策。對於我做HR的來講,最重要的是,可以減少至少2-5月期間的企業社保繳納金額。各地都已經逐步出臺了具體實施政策。所以相應地都能減少疫情期間企業負擔。對於疫情期間不裁員的企業,還能獲得更大政策支持和社保返還。

我是Yugis揪揪媽媽,80後海歸辣媽,高齡生育。曾在5個國家居住過,一共超過10年,深度旅遊40國。願與您分享我的育兒理念以及人生感悟。歡迎關注Yugis揪揪媽媽。


Yugis揪揪媽媽


裁員的方式有很多種,協商一致解除法律並不禁止你情我願,如果公司的單方解除,要看公司運用到什麼樣的法律依據,如果走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規定的經濟性裁員法律是不建議的,勞動部的文件明確規定,在疫情期間,儘量不裁員或少裁員,主要針對該種情形


律師楊保全


按照法律來講,公司在疫情期間是不可以裁員的,這樣的做法屬於不合理不合法的。在這個肺炎疫情期間,有很多的小企業因為長時間不能復工生產,也有很大的經濟壓力。於是很多企業採取經濟性裁員,甚至破產清算的方式防止擴大損失。但是,在疫情期間企業單方面辭退員工一般都是不合法的。如果企業確實出現生產經營上的困境,需要裁員來減輕壓力時,也必須事先和員工溝通好,給被裁員工一定的經濟補償,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友友客家風土人情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

一、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二、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違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小蟻挺懸南徐


按國家有關規定是不可以裁員的,只是針對有規模的公司,像私企個體戶就看老闆怎麼說了


禵禵


如並非員工過錯被辭退,可要求N 1的經濟補償(N指你在公司的工作年限,如不滿半年按半個月計算,滿6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個月計算);


徐正嶽


不可以哦!疫情期間,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辭退員工,否則將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責任。 在當前情況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導致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員,仍然不建議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如果有被裁員風險可以尋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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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公司經營情況,資金鍊斷裂是很嚴重問題,不裁員估計也發不出來薪水!能運營哪個企業也不會隨便裁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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