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很多消費者都願意通過手機點餐和購物,儘量避免不必要的外出採購,減少交叉感染風險。
為此,門頭溝區市場監管局要求,已售出或已配送但被退回的餐食,嚴禁進行二次銷售,嚴禁作為食品原料進行二次加工製作並銷售。針對禁止經營、貯存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製品,門頭溝區市場監管局要求,經營區域的宣傳欄、顯示屏、菜單中及線上圖文,可能存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標識或文字的,要及時清除,防止對消費者產生誤判。
此外,食品經營單位已售出(配送)但被退回的餐食,嚴禁進行二次銷售,嚴禁作為食品原料進行二次加工製作並銷售。同時,督促企業審慎恢復正常營業,臨時允許餐飲服務單位在“線上”和“線下”銷售本單位加工製作的半成品,商家必須在半成品包裝或容器上標明加工製作單位名稱、地址、聯繫方式,以及食品名稱、加工時間、保存條件、保存期限、加工製作要求等內容。
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不需現場核查的企業可採取網上資料預審,上傳現場視頻,門頭溝市場監管局將通過遠程連線等方式開展“不見面”現場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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