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義“舒適家”疑似失聯 多位租客稱“租金被捲走”

交了押一付三的房租,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卻遇到了房東上門來收房,而當初簽訂合同收取租金的房產經紀公司竟然聯繫不上了。近日,居住在北京順義區旭輝26街區的多位租客,就遭遇了這糟心事兒。他們向新京報記者反映,這家名為“北京舒適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簡稱“舒適家公司”)疑似捲款失聯。

據瞭解,舒適家公司的操作,實際上類似長租公寓的模式,即先以收房的形式收取房東的房子,裝修後再轉租給租客。此次舒適家公司“失聯事件”的真實情況究竟如何?租客和房東的困境能否解決?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顺义“舒适家”疑似失联 多位租客称“租金被卷走”

多位從舒適家公司租下旭輝26街區房屋的租戶稱,舒適家公司“失聯”。

中介收取租金後失聯 租客、房東表示“被坑了”

舒適家公司的幾位租客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們分別於2018年或2019年與舒適家公司的工作人員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租住了該小區的公寓住房,簽訂合同之後,這些租客大都按照約定以“押一付三”的方式向舒適家公司交了相關款項。本以為能安心住下,可萬萬沒想到的,2月份,房東上門來收房了。

“房東向我們訴苦稱自己也是受害人。原來,舒適家公司先是租下了這些房東的房子,裝修之後再轉租給我們。眼看到了向房東交房租的日期,舒適家公司相關人員卻‘失聯’了。”租客王旭(化名)告訴記者,“我已經向舒適家公司預交了半年的房租,約2.2萬元,但是現在房東以沒收到房租為由上門收房,錢沒到房東手裡,人家來收,我該怎麼辦?”

王旭說,本以為自己是偶然的特例,殊不知還有多位鄰居一起“被騙了”。租客李輝(化名)告訴記者:“我們是在2019年12月份剛住進來,在12月13日交給了舒適家公司三個月房租1萬多元,並且交了4200元押金,後來又向其再交了一個月房租4200元,總共約2萬元,現在這家公司失聯了,這筆錢眼看著就‘打水漂’了。”

顺义“舒适家”疑似失联 多位租客称“租金被卷走”

一位租客出示的其與舒適家公司簽訂的合同。

此外,去年2月入住的租客王歡(化名)也稱,“我是2019年2月16日與舒適家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押一付三,每月租金3000元,中介費3000元,還要繳納網絡使用費等其他款項。眼看到了要續租的時候,可始終聯繫不上該公司工作人員。”

王歡告訴記者:“房東來收房時,拿出了自己與舒適家公司簽訂的房屋出租委託合同,舒適家公司給他的租金是每月3300元,租期從2019年1月14日到2022年1月13日,免租期共3個月。這表明舒適家在租下此房兩天後,反而以每月低300元的價格租給了我。雖說現在我的租金正好到期了,但他們這一‘失聯’,也拐走了我3000元押金,我如果與房東直接續租不成的話,還要再花中介費找房。”

記者瞭解到,舒適家公司這種“高進低出”的經營模式,也正是此前南京等地的長租公寓暴雷的一個重要原因。

房東李娜(化名)是把房子委託給舒適家的房東之一。“我是與舒適家公司簽訂了房屋出租委託合同,但是因為該公司未按期支付房租且‘失聯’,合同估計也沒用了。”李娜向記者表示,“我也在試圖尋找這個公司的人,但是至今未果。我也很理解這些租客,接下來,如果租客願意與我續租,我也願意接受,但是價格不能低於與舒適家公司合同上所約定的價格。”

顺义“舒适家”疑似失联 多位租客称“租金被卷走”

一位房東與舒適家公司簽訂的房屋出租委託代理合同。

多方聯繫不上 中介前員工稱被欠薪

記者通過天眼查獲悉,舒適家公司成立於2018年8月,目前的經營狀態為在業。該公司註冊地址為北京市順義區南法信鎮金關北二街3號院2號樓,連日來,多位租客試圖前往該註冊地詢問情況,但始終未能找到該公司工作人員。

“由於當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我們無法進出舒適家公司註冊的院落。按照合同上所留的工作人員手機號撥打過去,對方稱已經離職。”租客王歡說,現在房東也無法聯繫到舒適家公司的人,大家正在一起想辦法尋找這家公司的蹤跡。

2月24日,記者撥打上述租客合提供的舒適家公司聯繫電話及天眼查系統所留聯繫電話以試圖與對方取得聯繫,但均提示對方電話已欠費停機。隨後,記者又以該電話號碼加微信與對方取得聯繫,但對方稱“我已經離職。”

2月24日晚間,記者又通過租客提供的另一部電話聯繫到了舒適家公司的另一名工作人員,“這家公司主要做長租公寓運營,目前運營地區主要在順義。我已於去年7月份離職,該公司還欠我兩萬多塊錢工錢,我也正在找這家公司討要工錢,但一直沒有找到。期間,我也幫助遭遇上述類似情況的租戶與房東直接對接續租,其他的事我也沒辦法處理。”

律師:若中介確實失聯,則涉嫌合同詐騙

針對上述舒適家公司租客及業主的遭遇的情況,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王佳紅律師表示,舒適家公司的行為已涉嫌違法,同時侵害了房東和租客的合法權益。

“舒適家公司的此次事件,出現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雖屬於不可抗力,但也不能所有合同約定都屬於該類不可抗力的免責範疇,比如一些疫情對租房房屋使用沒有實際影響的租房合同。”王佳紅律師表示,無論是房主還是租客,在遇到上述情形時,可以向中介經紀機構的主管機構進行投訴舉報,必要的時候也可以訴訟尋求司法機關的救濟。此外,如果舒適家公司確實失聯,則涉嫌合同詐騙,房東和租客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

“就舒適家公司的經營模式來說,實際上相當於長租公寓。”北京湘楚朝暉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鬍景暉表示,“眼下全國各地都在進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使長租公寓企業的經營處境更為困難。現在應該是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整個行業齊心努力共渡難關,而不應將自己承擔的損失轉嫁給業主和租客。建議國家層次對長租公寓領域加快立法,加強監管。

新京報記者 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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