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為什麼銀行放貸收利息是合法的,個人放貸叫高利貸,發生糾紛還不受法律保護?

冷麵人38659261


俗話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幾千年來,一直是天經地儀! 但是,這句話其實是錯的了,這是剝削社會的話了,現代國家都已經不能再用了。因為現在是法制社會了,任何社會行為都必須在法制的範圍內。誰再那樣做,就會踐踏法制。我國打擊套路貸、暴力催收的行動正在疾風暴雨地進行,再死抱這句話的人,應該警醒了!

但是, 高利貸為何像毒品一樣肆虐、害了那麼多人,究竟是什麼東東?這需要反思。是不是社會對高利貸的認識,存在一定程度的誤區?是不是應該思考法律層面的形式主義,導致它有脫離實際、脫離社會後果的問題?

筆者認為:規定中“民間借貸合法,但超出規定利息的,不受法律保護(但不違法,只是法院不予支持而已。)”值得討論。因為這不僅承認高利息合法,還把超出規定利息部分搞成了模糊的、灰色地帶。既然不違法,法律又不支持,高利貸當然會自己想辦法解決?可是,他們能還想出啥辦法解決?這個結果,根本沒有懸念!。而且,高利息不違法也就必然導致高利貸可以成為掠奪別人財產、謀取暴利的手段和工具!套路詐騙、暴力催收也就必然應運而生。“高利息--隨意增加費用--故意手段造成違約--違約後利滾利--抵押財產--暴力催收--鉅額還債(或自殺)”,這幾乎就會成為高利貸設計好的“一條龍操作”。不折手段謀取暴利本就是高利貸的本性!事實已經證明,後面這些都是必然性的。所有高利貸問題,都起源於法律界對這個基礎性問題的認識脫離了現階段中國社會的實際。

如果貸款人有錯,貸出方就可以肆意妄為。按此類推,吸毒者是不是也該為販毒的行為自行承擔責任?誰叫你購買的、誰叫你吸的?如果不從社會後果去看,那麼吸毒和販毒也只是個人行為,除了損害個人健康,對別人、對社會有何害處?

毒品誘發犯罪,是因為它會使人上癮而致對吸毒者具有強制性,而且它太貴,吸毒者會因為對毒品的需要而去被迫犯罪。那麼,高利貸何嘗不具備這些特徵?!假如:讓毒品合法化,到處都可以種鴉片,白粉公開賣一毛錢一克,任何人經濟能力都承受得起,那它就不會誘發犯罪了嘛。至於對個人的傷害,那是個人自願,自己的事嘛。這和吸菸一樣道理。這樣立法行不行?當然不行。

要麼參照對高利貸的寬容,定為:販毒者賣給吸毒者的劑量、不超會上癮的劑量的,屬於合法的(假設是5克)。那麼定位:一次購買毒品5克以下的,受法律保護。高於5克的,才違法。行不行?其實,那是脫離實際的“鬼話”。那隻不過是空想家的”痴人說夢“。現實是:毒品必然導致上癮、嚴重身體傷害和誘發犯罪。對毒品犯罪,必須零容忍、全社會要堅決徹底地打擊。

同樣道理,高利貸就是必然導致套路詐騙、暴力催收的”毒品“,是黑惡勢力棲身地!逐步還會成為誘發犯罪的溫床。這就是現實,就是後果!

籤協議時候,西裝革履,極具操守,溫暖如春。你是‘’大爺‘’。

過段時間,你變成‘’孫子‘’。

最後,你不賣房、賣血、跳樓......別想過關!”“山雞”就是專門幹這個的。

筆者的觀點很簡單:高利貸,已經產生了非常嚴重、普遍的社會不良後果,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放下過去的法理教條,實事求是地去實踐中調查研究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必須重新制訂新的行為規則。因為實踐已經說明,原來的法律規則有問題!這就是重新制訂法律規則的理由,除此之外,已經不需要其他任何理由了!

高利貸究竟還有沒有必要存在?他對社會的”貢獻“大、還是對社會的”危害“大?非常值得全社會認真思考。


秋宜聲


從事信貸行業多年,希望我的回答可以解你疑惑。

題主一句話,有幾處都是說不通的。

個人放貸收利息不叫高利貸

什麼叫高利貸?

我國法律對於民間放貸收利息是有範圍規定的,最高年利率為24%,簡單換算就是月利息兩分,在這個範圍內是受法律保護的。超過24%到36%以內的,法律不支持也不反對,如果欠款人按36%年利率還款了,也無權申請放貸人退還利息。

高利貸是民間稱呼,不僅是因為利息高得離譜,更是因為其中有各種套路各種坑,借一萬可能最後還了100萬也沒有還清借款,借款人無力還款時,放貸人會對欠款人進行毆打辱罵恐嚇等違法犯罪行為,所以老百姓對高利貸恨之入骨。

如果我們私人之間,朋友借錢給朋友,約定年利率24%以下的利息,這個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所以,在法律上是沒有高利貸這個名詞的,法律上只承認這是一種借貸關係。

法律保護什麼樣的私人借貸關係

  1. 借貸事實成立: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只要放貸方能如實提供借貸證明材料,法院就會承認借貸事實。


  2. 利息合理:法院最高能支持的年利率就是24%,超過這個部分意外的,法院不會支持。

私人借貸發生糾紛怎麼辦?

  1. 先小人後君子。無論關係有多好,借款前一定要打借條,簽字摁手印。確認借貸事實,有書面合同最好,沒有的話就通過視頻,錄音,銀行流水燈材料來確認你們之間的借貸關係。


  2. 打人情牌,側面催收。私人借貸一般都是在親戚朋友之間發生的,所以對方欠錢不還,要多上門催收,不要怕傷了和氣啥的,找他的親屬側面施壓。

  3. 利用法律武器維權。如果對方一直賴著不還,就去法院告他,申請強制執行,甚至上他上“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讓他承擔失信的後果。

所以,並不是所有的私人借貸都是高利貸,但民間借貸一定要謹慎小心,關於還款,利息,期限都要以書面的形式約定下來,在借款前認真考慮自己的還款能力。

e巴掌說事


先糾正你一點:個人放貸並一定叫高利貸,只有年利率超過36%的,才屬於高利貸,對於36%以內的,法律是保護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從上可見,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施行後,高利貸的標準不再以是否超過年利率24%為標準,而以是否超過36%為標準,也就是說年利率不超過36%的都不屬於高利貸。只有超過36%的年利率,法院認才會為是違法的。

銀行為什麼放貸收息合法?

銀行是以存款、貸款、電匯、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其主要的業務範圍有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故而放貸本身是銀行的主業。

我國銀行業屬於正規經營,受銀監會監管,絕大部分的貸款利率均在10%以內,銀行利率水平最高的為信用卡利率:萬分之五(摺合18.25%),但仍然遠低於法律規定的36%,故而銀行的經營是合法合規的。

個人放貸是否合法

民間借貸:我國是允許民間借貸,畢竟民間借貸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個人及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民間借貸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比如親屬、朋友間的借款),是否有償由借貸雙方約定。

如果你個人的放貸,嚴格遵守國家的規定,月利不超過3分利(即年利率36%)國家是保護你的權益的。目前民間借貸普遍以2分利(即年利率24%)為主,因此大部分都在法律的保護範圍之內。

民間借貸注意事項

1、對於出借人

對於出借人,民間借貸一定要寫清借貸合同,很多人因為關係熟,不好意思讓對方寫借條,最終導致無法追回出借款;這個社會,借錢一定要慎重。

2、對於借款人

現實中,不少出借人會鑽法律漏洞,搞隱形的高利貸。這類民間放貸,一般在借條上不會體現出高利息的。大多是直接將利息扣除,比如在借條上寫借款總額1萬元,但實際僅給借款人6000元之類的,導致借款人不得不支付高昂利息。

故而借款人在與他人借貸,簽訂書面合同時,一定要在合同上寫明具體的利息,這樣一旦利息超過法律界定,才會受到法律保護。

總結

36%的年利率,1萬元1年3600元的利息,中國上市企業中有幾家企業利潤率可以達到36%的?在這個利率的借貸發生前,出借人應該做好心理準備,這個利率下,大部分借款人最終不是跑路就是充當起無賴。畢竟沒有幾個人可以用1萬元一年賺到36%的以上的收益。而暴利催收又是違法的!

當然借款人如不是迫不得已,也千萬不要輕易涉及民間高利貸,多少人因為高利貸,最終導致家破人亡的結局。


鯉行者


家族財富密碼評論員雲朵:

為什麼銀行放貸收利息是合法的,個人放貸叫高利貸,發生糾紛還不受法律保護?這個問題本身就是對放貸有了錯誤的理解。民間借貸是允許存在的,超過了法律界定的利率標準才叫高利貸。


發放貸款本身就是一件有風險的事情,一筆貸款發放的成功與否就在於能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收回本金和利息,那麼不能收回本金和利息的,一些私人機構的小貸公司為了能正常的運作下去,減少損失,只能提高利率,高利貸應運而生。當然也不排除為了高額利息專門從事高利貸的,放貸給一些本身就是從事非法行為,比如賭博等,這些非但不能受法律保護,更要追究法律責任。銀行作為金融機構發放貸款就不一樣了,貸款利率首先在央行基準利率調控之下,其次對貸款人的資格和還款能力有嚴格的審核流程,即使貸款人還不了貸款也會有抵押物在銀行,貸款人的徵信也會受到影響,無形之中對貸款人有約束力。


借貸雙方是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從法律上來看債務人和債權人都是平等的關係,法律保護的是正常借貸的行為,並且是合理範圍內的借貸。非法的行為必然不受保護,針對的不僅僅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民間借貸利率在合理的範圍內也是受法律保護的,超過法律界定的超過正常利率之外的利息法律是不保護的。所以說,法律是保護合法的借貸關係,和是不是銀行和個人放貸是沒有聯繫的。


家族財富密碼


這個問題的提出就是錯誤的,銀行放貸收取利息是合法的,個人放貸也是合法的,發生糾紛也是會受到法律保護的。

現在很多人心裡有個錯誤認識,他們認為高利貸是非法的,我們首先要糾正這個錯誤思維。

什麼是高利貸,簡單說,就是利息較高的民間借貸,我們都理解民間借貸,這是合法的,根據自願的原則,民間借貸可以沒有利息,可以低利息也可以高利息,高利息通常就是我們說的高利貸。也就是說,在自願基礎上的高利貸也是正常的民間借貸,也是合法的民間借貸。

怎麼理解這個自願?就是不管利息多高,只要我同意借,你願意借,那都是你情我願的,都是合法的,比如我們常見的2分利,3分利,甚至5分利,前提是雙方自願,不能強迫。

這個世界之所以有法律,某種程度是有違反契約的人,比如借錢的時候,很自願,但還錢的時候開始老賴,這樣的行為我們已經見到過很多案例了,這種情況下怎麼辦?法律有明確的規定。

年息24%的,法律是完全保護的,年息36%的,如果利息已經償還,那麼法律是支持的,超過36%的部分,法律不支持,現在有的人還在拿同期利率的4倍說事,那個法律過時了。

我們綜合一起看,可以這麼理解,年息36%以下的高利貸,法律會支持,年息36%以上的高利貸,如果是自願,法律不干涉。如果先自願後老賴,那麼如果上法庭,還36%以下即可。如果不願意上法庭呢?大家也都明白,暴力催債,高利貸黑社會出現的原因,當然這是違法的。這麼一說,就簡單了。

我們一再說,借錢要還,如果覺得利息高,你可以選擇不借,但借了就要還,不要指望天上掉餡餅,說不用還了,還是不做夢比較好。


韓東言


一鍵代償觀點:借貸關係是建立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的,受不受保護主要看這個“利息”有多高。

可能很多人都會感覺納悶兒,為什麼感覺銀行的商業貸款利息也很高,但是銀行的貸款業務就是合法的,但是,如果是自己放貸收利息,然後發生糾紛了,法律就不保護了。其實,這是一種非常錯誤的理解。

借貸關係是一種平等的關係

就我們的傳統觀念來說,大部分時候有些人都會莫名地把債務人放在比債權人低的一個地位,總感覺是債務人虧欠著債權人。

其實,從法律上來說,無論是債務人還是債權人,都是平等的。因為,借貸關係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雙方自願,只要滿足這個條件那麼這個借貸關係就是合法的。

當然,如果是你從事非法事情時產生的借貸行為,則不受法律保護,比如賭債。所以,無論是銀行貸款還是民間個人借貸,只要雙方自願,那麼都是合法的。

法律保護的是正常的借貸行為

一些人說法律只保護銀行的借貸,而對民間借貸不管不顧,其實這是誤解。我們必須要明白法律保護的是合理範圍內的借貸,也就是說我們的借貸要有一個“度”。

並且,就現實情況來說,如果你們雙方自願,比如說,今天張三借給李四100塊錢,然後兩人協商第二天李四還給張三200塊錢,雖然從法律上來說這已經是高利貸了,但是,只要張三和李四同意,並且第二天李四也還給張三了200,那麼,法律也不會強加干涉。

不過,如果第二天李四沒錢還給張三了,然後雙方發生了糾紛,張三把李四告了,那麼法律才會干涉進來。比如說這100塊錢一天產生的利息法律的最高標準是10塊錢,那麼李四最多隻還110塊錢就好了,而不再是200,這就是法律保護的那個“度”。

所以說,法律保護的都是合法借貸,跟是銀行借貸還是個人借貸沒關係。說極端一點,就算是銀行,放貸利息過高,超出了法律規定的範圍,哪怕是雙方簽了協議,那麼超出法律規定部分同樣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當然,銀行也不可能犯這樣的錯誤。


一鍵代償


個人放貸也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是超過了國家規定的利息的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護。

所謂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主要是指很多民間借貸的借款人放出去的貸款月利息高達15%左右,這樣的貸款才會被稱之為高利貸,很顯然這樣的貸款肯定是不能被法律保護的。

舉一個非常常見的案列,客戶A向我申請借款10萬元,根據客戶資質,本地人,本地有房產,經營電子元器件生意,因生意週轉困難急需資金週轉,根據調查發現客戶確實有這些資料,那麼我就借給客戶10萬元資金用來週轉1個月,約定利息為1毛5,保證金10%,我向客戶轉賬10萬元,客戶交付給我保證金1萬,利息1萬5,客戶實際到手金額為7萬5千元。

以上案列客戶借款金額雖然是10萬元但是實際拿到手的卻是7.5萬,利息要付1.5萬,摺合利率為20%,年化利率為240%,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55倍,這樣的借款肯定不是會受到法律的保護的。

但是如果按照短期借款日息萬5算,借款10萬,每月付我利息1500元,這樣來算的話肯定會受到法律保護的,關鍵問題是這樣的借款利息,又有幾個人會願意出借呢?


王龍說財


銀行放貸與個人放貸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但是個人放貸與高利貸之間有著本質上的區別。

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對於借貸年利率超過36%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不是個人放貸不受法律保護,而是“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並且高利貸在放貸的過程中還經常伴隨著一些違法行為,比如砍頭息:在貸款下發後直接向借款人收取第一個月利息以及服務費等其他費用,這種情況下,借款本金以借款人實際到手的數目為準,以原貸款數額要求償還的法律不予支持;利滾利:將產生的利息加入本金繼續計算利息,這種計算方式不受法律保護;暴力討債:使用暴力、違法手段催收,這種方式不僅不受法律保護,行為惡劣的還屬於違法行為。除了這些高利貸中還涉及很多違法行為所以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東友律師團


銀行受到國家監管,放貸收利息都有一定的限額,毋庸置疑是合法的。個人放貸跟高利貸的概念並不完全等同。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個人放貸也是受法律保護的。



什麼才是法律允許的個人放貸呢?

個人放貸是民間借貸的一種。民間借貸是民間資本的一種投資渠道。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



此外,民間借貸的標的物必須是屬於出借人個人所有或擁有支配權的財產。不屬於出借人或出借人沒有支配權的財產形成的借貸關係無效,不受法律的保護。

現實生活中,民間借貸大量存在,雖然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但由此而導致的糾紛也不少。有的民間借貸,沒有簽訂任何合同;有的雖然簽訂了合同,但規定不夠詳細,甚至因為合同無效而被人利用……




民間借貸應該注意什麼?

首先要簽訂書面合同,並且利息的約定一定要合乎規定,也就是最多不能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除此之外,還要注意訴訟時效。在此提醒大家:還款最後期限後的兩年,是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在此期間,你必須向借款人索要借款;否則,兩年過後,法律對你的債權不予保護。



什麼是高利貸,為什麼不受法律保護?

高利貸,顧名思義就是利息很高的民間放貸,很多都是利滾利,遠遠超出銀行貸款利率。除了上述法律規定以內的民間借貸,利息更高的貸款行為就可以稱為高利貸。



高利貸危害巨大,借款人不僅要支付鉅額利息,而且一旦資金鍊斷裂,就容易導致傾家蕩產,妻離子散。

現在一般民間借貸的利息都很高,實際上,其中很多都是隱形的高利貸。這種民間放貸,一般在借條上不會體現出高利息的。大多是直接將利息扣除,或將本利之和寫到借條上,導致借款人不得不支付高昂利息。

所以大家一定還是不要輕易借高利貸,很多人都是一步步淪陷。尤其現在很多網絡小額貸款,都是具有高利貸的性質。


藍藻能源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董巖

題主這麼問有點心態不平衡的成分在問題裡。銀行為什麼借貸是合法的,這個很好理解銀行的借貸是受到國家相關部門監管和法律約束的,銀行既不會放高利貸,也不會在催繳貸款的時候去找人打你,你還不上了也是走法律程序,而且還要保證你的基本生存權利,民間搞高利貸的公司會這樣嗎?答案是顯而易見的,民間高利貸肯定不會這麼斯文。

一般民間借貸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最高人民法院發佈《規定》明確借款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介於年利率24%和36%之間的利息,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所以說不是所有的高利貸都不受到法律的保護,在年利率24%一下是受到法律保護的;介於24%-36%之間的如果雙方你情我願,給了法律上來說不支持追回,但是不給法律也不強制;超過36%的部分才不受法律的保護。

再從道義的方面講,一般人要借錢肯定是遇到了麻煩,那麼過高的利息是不是一種“趁火打劫”,也許當事人當時有急用不得已才接受那麼高的利率,所以從某種程度上也包含了某種不情願。所以合理區間內的利息是受到保護的,過高的利率當然不承諾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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