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平壩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全市首例虛假售賣口罩詐騙案

“被告人、公訴人、其他訴訟參與人你們能看見嗎?能否聽清楚?信號是否穩定?”

“能聽清楚,信號穩定。”

2020年2月25日,平壩區法院刑事審判庭採用遠程視頻的方式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虛假售賣口罩詐騙案,並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了直播。


平壩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全市首例虛假售賣口罩詐騙案


法院審理查明,2020年2月,被告人田某利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人民群眾對口罩迫切需求的心理,萌生貪念,妄圖不勞而獲,在其無口罩銷售的情況下,從網絡上截取他人營業執照及口罩銷售圖片,在其微信群發佈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並在收取到被害人轉款後將對方拉黑,在短短6天時間內先後騙取2名被害人購買口罩款項共55450元。其間,在被害人的追討下,田某退還部分被害人15000元。歸案後,田某如實供述了自己所犯的罪行。


平壩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全市首例虛假售賣口罩詐騙案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田某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後在五年內再行犯罪,依法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繫累犯,應當從重處罰。在當下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不僅侵害了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同時對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良影響,依法從重處罰。綜合全案的性質、情節、危害後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第六十五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之規定,判決被告人田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責令向被害人退賠經濟損失。

宣判後,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平壩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全市首例虛假售賣口罩詐騙案


法官說法

在抗擊疫情的關鍵時期,任何企圖利用此次疫情實施違法犯罪的人,都不要心存僥倖,頂風作案,否則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同時也提醒廣大市民,在做好防疫的同時,應保持理性,加強防範,做好信息甄別,儘量通過正規渠道購買防疫用品,避免落入陷阱。一旦發現可疑信息,及時報警,共同維護安全穩定有序的疫情防控秩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