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潭
科學和神棍的區別大概就是科學要求經過實踐證明。神棍是我不要你覺得是而是我覺得是就是。
夜如何其k
這樣的假設我可以提出一打:
有人說超光速無法實現,假設有一條二哈身長30萬公里,它跑出一步不就超光速了嗎?
有人說超光速無法實現,假如有一個黑猩猩1000萬公里高,他眨一下眼睛,眼皮的速度不就超光速了嗎?
有人說超光速無法實現,假如有一個1億公里高的巨人,他放一個臭屁,屁的速度不是就超光速了嗎?
誰都知道這種假設很荒謬,究竟荒謬在哪裡呢?事實上宇宙中本來就有這麼大的物體,甚至比這還要大得多的物體,但它們的運動速度怎麼樣呢?還不是得按這宇宙的基本規律來。
太陽夠大了吧,直徑139萬公里,但它運行的速度有多快呢?太陽環銀河系中心運動的速度不過220公里/秒,相對宇宙微波背景的速度也僅370公里/秒。
銀河系夠大了吧?相對宇宙微波背景的速度為550公里/秒。
即使是銀河系中心圍繞黑洞運行最快的恆星S0-102,其速度極值也只有光速的1%,3000公里/秒。
我們再來看宇宙中最狂暴力量幹出的一些事情,比如超大質量黑洞噴出的噴流,超新星爆炸炸出的物質,莫名其妙的伽瑪射線爆等等,也都不可能達到光速。因為這個宇宙的物理定律規定了,只要有靜止質量的物體,速度就不可能達到光速;即使沒有質量,也最多等於光速。
換句話說,真有那麼巨大的生物,它想要跨出那一步,也需要極其漫長的時間;
真有身長30萬公里的二哈,它要想跑出一步,即使用盡吃奶的力氣,也至少要用一秒多鍾;
真有身高超過1億公里的巨人,他放出的臭屁,速度最快也就幾百公里/秒,哪怕他吃了再多的豌豆胡豆!
徐德文科學頻道
噫,我少年時代看過一本書,書裡有兩個石像巨人,一男一女,拿著武器。
那個發現巨人的男人覺得奇怪,就在女巨人的腳上敲了塊石頭下來。
重點是,五年後,那個男人又路過,發現兩個石像變了。女的痛苦的彎腰,男的一臉防備的傾身,盾牌武器對著下方。
你明白了嗎?
體型巨大必然會犧牲敏捷屬性。一步踏出日地距離的確厲害,but,這一步要是花了一年呢?
說真的,在人類無法達到光速之前,這個問題毫無意義。
昭回
照你這麼說,的確是超了光速了,但這樣想又有什麼作用呢,靠想象就能實現的話,想象十倍光速、百倍光速都是可行的,這都是沒有意義的。
如果有這樣的“巨大”生物,那肯定不是我們宇宙中的,也不是我們宇宙中的規律可以支配的了的,因為:
如果一個巨大生物跨出一步就是一個日地距離的話,那麼他的雙腿至少有1.6個日地距離高,如果它是普通的生物體依靠神經信號來傳遞運動指令的話,那麼即便老死了也傳遞不到肌肉群。
即便是靠無阻礙的電磁波信號,也得傳播十幾分鍾,那麼大的軀體,無論傳輸什麼信號都要這麼久的話,這肯定是一個慢動作的胖子。
所以,你猜想的這個生物肯定不是已知宇宙物理規律支配下的生物,而是別的宇宙別的物理規律支配下的產物,即便你假設成功了,那也只是別的宇宙中可以容納超光速罷了。
所以,假設是要有假設的前提的,不是隨意就可以假設的,不然的話,假設就失去了意義,變成了單純的空想。
對此你們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在下方留言探討。我是科幻船塢,感謝大家的閱讀與關注
科學船塢
目前被公認的超光速事件只有兩個:一是宇宙的膨脹速度可以超光速,並且距離越遠膨脹的速度越快;二是量子糾纏的速度超光速,這種現象也是存在的,可以說量子糾纏的速度是瞬時超距的。
有人可能會說愛因斯坦不允許超光速的存在,但實際上愛因斯坦對於光速有著更好的解釋:有靜止質量的物體不允許達到光速,理論上只能無限接近於光速;信息的傳遞速度不能超光速。恰巧上邊說的兩種超光速一個膨脹的是空間,另外一個超光速並不傳遞信息,而量子通信主要的是保證信息的安全性,並非是真正用量子糾纏進行通信的。
接下來回歸主題,如果存在一個巨大的生物,邁一步就可以邁過一個日地距離也就是一個天文單位(1.5億公里),那麼這是否就實現了超光速哪?我們姑且不論這個巨人是如何存在的,就只說它邁的這一步。首先求速度那麼就需要兩個條件:時間+距離,而這一步邁出去的距離有了就是1.5億公里,那麼時間哪?沒辦法前邊已經說了,有靜止質量的物體達不到光速,那麼這個巨人的邁步,理論上可以無限接近於光速,那麼這一步邁出去至少需要8分鐘20秒。因為這個時間是光子從太陽表面到地球表面上的時間。
如果這種巨人真的存在,那麼它將是一個特別遲鈍的人,因為信號在它身體裡的傳播速度最快也只能為光速,它的大腦發出信號給自己的腿,希望邁出去一步,結果等到二十幾分鍾之後才有動作,這將會是非常難的。
科學黑洞
任何物體之所以無法超過光速,有以下兩個原因。其一是因為存在著束縛物體運動的物理背景,即存在著由不可再分的最小粒子構成的量子空間;其二是物體並非實體,其僅只是由高能量子組成的封閉體系。
所以,當物體的運動速度接近於光速時,不僅其速度的增加越來越困難,而且其受到量子空間的擠壓也會逐漸增大。於是,所有的物體都會在其速度達到光速之前就解體為光子了。
之所以認為存在著量子空間,是因為所有的微觀粒子都具有波動性,不存在絕對靜止的粒子。
類似花粉在水中的無規運動,說明水是不連續的,是由離散的水分子構成的;微觀粒子的無規運動(波動性)也意味著存在不連續的物理背景。
這一遍及宇宙的物理背景必然是由最小的粒子構成的,因而我們將這一最小粒子命名為量子,而由離散的量子構成物理背景就是量子空間。
於是,當粒子的半徑小於空間量子之間的距離時,該粒子受到的空間量子的碰撞💥是不對稱的,從而具有了波動性,即微觀粒子由於其體積的細小感受到了空間的不連續性,並從中獲得了一定的熱能。
此外,即便是在大尺度的範圍也能夠感受到量子空間的存在。比如,兩個互不接觸的物體存在著引力和電力,即存在著超距作用力,說明存在著產生力的媒介。這就好比是在漩渦🌀中的兩個人,會受到水的擠壓而相互接近。
至於物質的非實體性也可以通過以下兩個實驗予以證明。
第一個實驗是盧瑟福用阿爾法粒子轟擊金箔,每發射兩萬個阿爾法粒子,平均只有一個粒子被反射了回來,說明原子內部是非常空曠的,原子的體積僅只是由電子高速運動所形成的封閉體系。
第二個實驗是原子衰變,表明能量與質量是可以相互轉化的。由此說明,能量與質量在本質上是相同的,它們都是關於粒子運動的描述。
結合第一個實驗,能量描述的是離散的粒子運動,而質量則是關於封閉的粒子運動。因此,質能的轉換,只是粒子運動形式的變換。於是,質量的絕對性不復存在了。
綜上所述,由於存在著量子空間,由於物質的非實體性,所以即便是存在著巨人且有足夠的體能可以快速行走,其也不可能達到光速。因此,巨人快速行走的結果只能是將自己的腿折斷或解體為光子。
淡漠乾坤
這個問題可以改為這樣:一個巨大的生物,跨一步需要一秒,一步的距離等於一個日地距離,也就是1.5億公里,這樣一來生物的移動速度就超光速了,試問這樣的情況是否會成立。
答案顯而易見,這是不可能的,暫不說這樣的生物是否存在,單就是有靜止質量的物體無法達到光速這一條(或者可以用更加精準的,有靜止質量的物體其世界線必須類時,來表達),就可以否決這個生物的腿能在一秒能移動1.5億公里的距離。
從能量角度考慮,如果物體的速度達到光速,那麼物體的總能量將變的沒有意義,因為代表總能量數值的代數式分母將會變為零,這一點無論如何也是不可能成立的,因此光速是具備靜止質量物體的速度上限,永遠不能達到。
或者仿照上段所述,具備靜止質量的物體,其世界線永遠是類時曲線,這種表達方式非常嚴謹,在廣義相對論中也成立。比如我們常說的宇宙膨脹速率在一定距離外是超光速的,如果我們還從物體速度不能超光速出發,給出的解釋就是這個是宇宙空間的自身的膨脹,不是信息或能量的傳遞超光速,也就是這樣的速度沒有意義,但這樣的解釋實在有些模糊或者不嚴謹,如果我們採用這段開頭的語言,則非常清晰,對於那些因宇宙膨脹而超光速運動物體,其世界線仍舊是類時曲線,不違反相對論。
如果再繼續解釋下去,就要說到光速數值實際上沒那麼重要,只是在狹義相對論中有代表性而已,當然了這些就先不說了。
總的來說,題目中的情況是不成立的,就算不談這樣的生物的存在是否合理,至少它這樣的運動方式是不合理不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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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先生科普
生物是物質,任何物質都有電磁場,光也是電磁場(電磁場包含所有頻帶,光只是其中一段),電磁場的場能是籠罩在物質的外圍(向周圍幅射的光波)好比你撐一把大雨傘,你拿著大雨傘不能跑出大雨傘籠罩的範圍(電磁場即光)在這個意義上不能超光速的。除非你丟開那把雨傘(電磁場),但明物質一定是有的,不知暗物質(暗生物)可以否?
霜葉9975
科學盡頭是神學,這句話感覺越來越有道理。
科學說,不能超光速,那是科學水平沒達到。
幾千年前的人,肯定想不到會有飛機、汽車、手機、原子彈
……
科學、醫學,現在很成功嗎?都是在發展的路上
……
為啥我覺得科學盡頭是神學?
之前一直有爭論進化論、演化論是否成立,不管這個成立不成立,現在的科學都無法解釋!
假設進化論成立,人一代代的進化,就有點類似於玄幻小說中的修煉了,那還得了!
假如進化論不成立,誰創造了人類?
科學離我們普通人太遠,不好說。
醫學裡面也有科學的影子吧,現在感冒都看不好,鼻炎看不好。
之前說艾滋病看不了,現在也找到一些門道了。
連地球沒整明白呢,妄言宇宙光速最快。
坐井觀天,管中窺毛
棋盤問道
我來答!好吧,就假設你說的真的有這麼大的巨人。他跨一步有沒有超光速,那要看他跨一步需要多少時間,一秒鐘的話,妥妥的超光速。十年二十年的話,超屁的光速。如果你又假設他跨一步就是一秒鐘,行行行,是超光速了,你牛逼,你發現了二十一世紀最偉大的發現(超光速)。諾貝爾物理學獎應該頒給你,最偉大的理論物理學家,僅憑一個假設證明了超光速的存在。牛逼牛逼牛逼,真她媽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