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北京市司法局出臺9項措施,支持律師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其中一項涉及降低律師事務所設立門檻。那麼,究竟是如何調整的呢?一起來看!
調整
律所設立資金要求
規則拓展
律所變更組織形式、章程、合夥協議都適用
實施時間
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歡迎撥打以下諮詢電話
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審批專項工作諮詢電話:89150405
東城區司法局:65258800--8250、8217
西城區司法局:83975227
朝陽區司法局:65032359
海淀區司法局:62101230
豐臺區司法局:63854724
石景山區司法局:68811143
門頭溝區司法局:69827136
房山區司法局:81387350
通州區司法局:80885703-8105
順義區司法局:81485194
懷柔區司法局:69606200
大興區司法局:69258014
昌平區司法局:57861216
平谷區司法局:89991842
密雲區司法局:69056491
延慶區司法局:69147173
溫馨提示
《北京市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八條、第九條、第四十九條規定的資金條件暫停執行。其他審查條件、程序不變。
背景介紹
目前,北京市有35000餘名律師,約佔全國律師總數的8%左右;中小型律師事務所約佔本市律師事務所總數的90%以上,在中小型律師事務所執業的律師佔本市律師總數的80%以上。數量多、收入低、抗風險能力較弱,是中小型律師事務所長期以來面臨的共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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