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秀洲区检察院运用远程视频参与“云庭审”

秀洲区检察院运用远程视频参与“云庭审”


2月21日下午通过“云庭审”的屏幕,秀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开庭审理,检察官沈金付出席“云庭审”支持公诉。

该次庭审于14时30分正式开始,秀洲区检察院、秀洲区法院、被告人所在地派出所均作了充分准备,提早1多个小时进行了设备间的调试和链接,在保证音频、视频高质量传输后,按时开始了正式的庭审。


秀洲区检察院运用远程视频参与“云庭审”

秀洲区检察院运用远程视频参与“云庭审”

庭审中,法官、公诉人、被告人三方均出现在大屏幕上,整个过程与现场庭审一般无二。

秀洲区检察院运用远程视频参与“云庭审”

简要案情


经查明,2017年底至2019年5月,被告人李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在网上利用朋友身份信息注册了一家网店,销售假冒美的品牌的浴霸、平板灯等产品,累计销售金额达8万余元。

由于该案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认罚,法官当庭对被告人作出了判决。庭审结束后,被告人在法官的指导下,在线完成了庭审笔录的校对和签字确认程序,实现了真正的案件“隔空”审理。


秀洲区检察院运用远程视频参与“云庭审”

秀洲区检察院运用远程视频参与“云庭审”

“本次特殊的开庭形式高效、灵动、创新,尽管处于防疫特殊时期,通过各种云平台,我们依然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公诉任务,不耽误检察工作进度。”

秀洲区检察院运用远程视频参与“云庭审”

为防控疫情,秀洲区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远程提前介入、远程提审、线上庭审将成为该院落实防疫要求有序开展检察办案工作的主要形式,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不等不靠不拖。

秀洲区检察院运用远程视频参与“云庭审”

审核:张晓明

照片:朱芳黎

文字:办公室、第二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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