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創業初期,應當如何分配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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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初期,股權分配是公司最核心的問題之一。前期股權分配不合理,後期出問題的可能性就很大。

創業者閱就根據多年服務小微創業者股權分配的經驗,給你做一個真實、簡單、可操縱的現場股權模擬推演:

我們設定一個三人合夥的假設:

A:負責內容,B:負責技術,C:負責銷售

第一步:確定股權分配的架構

合夥人股權分配的股權配置基本上由三部分構成:人力股+資金股+資源股(預留股)

而不是單純的以合夥人出資多少,或簡單的40%:30%:30%比例來定的。而是根據各環節要素的疊加而得出每個人最後的股權比例。

第二步:確定各要素的權重比例(總佔比)

如果三人合夥,通常來說:

人力股佔比:50%

資金股佔比:40%

資源股(預留股權):10%

第三步:確定老大

根據創業項目的對能力的要求,確定三人中誰是“老大”。作為老大,不僅能力要是大家公認的,同時付出也是最多,要求也是最高的,當然對應的股權比例也是最高的!

第四步:確定三個合夥人在人力股上的各自比例

假設C做老大,AB做創始人,則三人在人力股(總佔比50%)上的股權比例為:

C:預分配股權30%,其中15%為實股,另外的15%為期權。考核期為3年,如果C在3年內能帶領公司實現預定目標,則這個10%兌現給C。如果C沒有帶領公司實現既定目標,則根據完成率折算15%的實際兌現比例。未完全兌現的股權,劃入預留股權,以備後期新合夥人或融資使用。

A和B:預分配股權各10%,其中5%為實股,另外的5%位期權。考核期仍為3年,如果AB在3年內實現公司分配的預定目標,則這個5%如期兌現給AB。如果AB沒能完成既定目標,操作方式跟C一樣。

第五步:確定三人在資金股上的各自比例

資金股比較簡單,資金股佔總股權比例的40%,每個人該分多少的公式為:

各自資金股比例=個人出資額/總出資額*40%

假設A投10萬,B投10萬,C投20萬,總股本40萬,則根據公式,

A的資金股比例為:10萬/40萬*40%=10%;

B的資金股比例為:10萬/40萬*40%=10%;

C的資金股比例為:20萬/40萬*40%=20%;

第六步:資源股和預留股權暫時不分,以備後用

第七步:採用模塊疊加的方式,確定三人股權

ABC的實際股權比例=人力股(實股+最終兌現的期權)+資金股

假如,3年後:

A最終兌現的期權為5%,加上原來人力股的5%,資金股比例為10%,則A的最終股權比例為20%;

B最終兌現的期權為4%,加上原來人力股的5%,資金股比例為10%,則B的最終股權比例為19%;

C最終兌現個期權為10%,加上原來人力股的20%,資金股的20%,則C的最終股權比例為50%;

這時,就可以確定三人股權。但這時也出現了一個新問題,就是C作為老大,股權比例沒有達到51%以上的相對控股權,針對此情況:

1、C可以再增加一部分資金,使自己的股權比例達到51%;

2、C可以跟團隊對賭,額外達到一個什麼目標,團隊贈送1%;

總之作為老大的C,股權比例一定要在51%以上。


創業合夥,在股權分配上常出現的幾個“坑”:

注:股權危害指數,1星到5星,星數越高,表示危險性越大,危害也就越大;糾錯成本指數,從1星到5星,星數越高,表示糾錯成本越大,代價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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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者閱—— 一個在“融資+股權”上全面賦能創業者的“私董會”!

創業者閱


創業初期的股權分配非常重要,不建議平均分配股權。

1、對於實施的是同股同權的制度安排下

創業的發起者應該承擔更多的責任,自然就是作為項目的核心人員,應該佔有的股份至少為67%以上的絕對控制權,這個是沒有錯的。那麼其餘的33%作為其他創業股東的分配了,但是無論如何分配,最大的股權持有人與最低的股權持有人持有股權的股份比列不應高於7:1,如果最低合夥人支持有5%都不到的股份,那隻能說兩者的能力也差的太遠了,不建議吸收成為股東了。常見的3到4個人的創業股東的持股比例是7:2:1或者是6:2:2或者是6:2:1:1。如果允許的情況下可以預留10%的股份作為期權使用,用於公司在發展中對於貢獻突出的創業股東或者是新增加股東的調整或者獎勵。

既然是期權,那當然有行權的條件和行權的時間了,比如1到3年,創業股東中誰的貢獻達到了一個標準,那麼預留的10%的股份可以行權配給突出貢獻的股東。這個貢獻標準要幾個合夥人一開始就要定好。

同時要注意的是,在分配股權前也要先考慮好散夥協議,如果幾個股東中誰無法在公司盡職勤勉了,誰無法為公司發展做出貢獻了,應該將其持有的部分股份轉讓給其他股東或者是後加入者,或者退出公司的經營,這點非常重要。

2、對於實施的是同股不同權的情況下可以按以下三種情況。

2.1 核心創始人有非常強的信心而且對於公司未來發展總體的把控也是非常的準確,那麼可以設置ab股,a股的投票權是b股的10倍。核心股東持有a股。其他合夥人持有b股,那麼就可以將多數股份和其他股東分享。

2.2 是簽訂一個合夥人協議,所有其他的非核心股東要將其持有股份的投票權全部或者是部分委託給核心股東,而分紅權相同(京東模式)。

2.3 是類似於阿里的永久合夥人控股協議,由永久合夥人控制公司的全部控股權(阿里模式)。

以上無論哪種方式主要是保證核心合夥人擁有絕對的控制權,但是分紅權是相同的。

但是實施同股不同權的情況是有前提的,這個前提是核心股東必須有非常前瞻的視野、有非常誠信的人品、能讓人信賴。公司的監督機制、考核機制、以及財務的透明度要非常的完善,否則一個權力傾野的人又沒有監督機制又不誠信,那麼對於其他股東而言是災難。


覃軻1980


股權的設置在創業過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對其中涉及到很多背後的權力,多少哥們合夥開公司,可是最後卻因為股權的設置不合理而分道揚鑣,留下慘痛的教訓。

股權的設置要遵循相應的規則,要避免股權設置的雷區,要清晰股權稀釋的原則,總之股權的設置是一個專業性的話題,千萬不要隨意而為之。

在股權設置的過程中,有可能還會面臨著代持的問題,這個時候要怎麼規劃,都是需要格外注意的。

在股權設置的過程中,我們還應該籤個君子協議,把以後的可能面臨的一些問題擺在紙面上,也就是先把醜話說出來,不要等到股權設置出了問題的時候,再後悔!

如果你想用股權融資,你就必須要合理的規劃股權,多少大公司因為股權的設置不合理,最後面臨倒閉,我們不得不吸取教訓!

總之在設置股權的過程中,我們應該多聽取一下專業人士的說法,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每家企業都應該存在一個法律顧問或者法務部門,來為企業保駕護航!

我蘇蘇谷社群投資的項目智合企服,涉及到企業的工商財稅知識產權以及法律服務,我們有相應的律所,如果你需要相應的服務,可以找到我們智合企服!

我是孫智俊,人稱蘇蘇谷谷主,我開創了社群領域的投融分類,可以說是社群投融的權威,寫了一本書叫社群投融,也許可以幫到你!



蘇蘇谷谷主孫智俊


創業股權如何分配?先確認下創業項目和創業規模,不同的項目,不同的規模股權分配參考模式,股權佔比也不盡相同!我給大家分析下情況吧!

(一)公司類型,規模較大:

1.創始人很重要,一般會在創始初期就設計好股權,創始人絕對控股權要求在67%以上的佔比!未來會在公司走向經營管理權限,重大問題決策上擁有決策權!

2.如果投資人比交多,股權佔比到51%也是一個相對安全的數字!也能控制公司重大問題走向!

3.如果佔比是35-51%之間,屬於大股東,一般會重點考慮意見,不會絕對執行!

4.餘下股份參與建議,不利於執行!在成立之初,一定要確認退出機制,重大問題決策和重大問題有分歧的處理機制!

5.要留出機動股權給新的合夥人加入,或者參與年底分紅激勵!

(二)小生意合作

1.如果僅僅是兩三人合夥,可以選擇三一三剩下一模式,30%+30%+30%+10%模式,10%最後一作為管理或者員工激勵!或者其他比例都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按照投資比例來,請注意投資大點的和參與管理經營的分配上!

2.如果是倆人也可以約定各50%,出錢不出工,或者出錢又出工的,利益分配按工資或者是另外約定模式!

3.如果人數不等,也可以約定其他模式或者比例!一定要確認出退出機制,落實到紙質文檔上!考慮資金中途退股,中途加入,中途並股,中途追加都提前溝通好!

(三)無論大公司還是小合夥,都要額外注意的幾個原則:

1.切記不能為了單方小利息,股東不合!涉及自身利益,要學會退讓,對方利息要優先!

2.對於股權大小意見要重視,採納什麼原因,不採納什麼原因,切記,一切從公司利益出發!

3.股東多與少都要有管理機制,決策機制!關鍵人能拍板,不能因為股東多,決策亂!也不能因為股東少,拍板太強勢!

4.合夥原因是資金,技術,市場,管理,團隊,品牌等等需要報團,注意合作愉悅,才能各方利息最大化!合作很重要!!!


大江南北y職場創業


股權是公司的頂層設計。股權分配不好公司出事是早晚的事。如果說來個麵館,之類的,兩個人五五股權沒什麼。但是說到公司,必須有一個人是老大,要做到絕對控股。就是說一定要做到67%以上。如果想往大了做最好先搞個期權池。最低也要有10個點。也就是說無論其他合夥人是幾個,加起來要小於23%如果說合夥人不同意,你們可以在公司章程以外,簽訂一個協議書,分紅權可以調整,分紅權可大可小。但是控制權只能一個人說了算。

如果有新的夥伴加入,比如投資人,或者給公司做過貢獻的高管,投資人同比例稀釋,在A輪之前老大股權不能低於52%,即使到了最後公司上市了,也要不低於34%。

這是一個最低限度。任何時候創始人不能失去公司控制權。一旦失去控制權基本上就會被踢出局。公司也會死的快。總之股權是一門很高深的學問。如果做大了,要學會董事會安排人員,股權代持,b股持有,或者交叉持股等等。

在公司成立之前就要把股權分配好,不然會死的很慘。


和風小築主人一諾


首先創業初期投入不易過大,合夥人也要在企業具備一定規模後,再考慮。當企業有必要組成合夥人團隊時,再考慮擴大企業規模至股份公司級別。當級別達到股份制企業後根據相關企業法劃分企業的法律責任和義務。首先企業架構和企業的類型性質有關,服務類、貿易類、製造類等……架構組成當然是高效率,好管理,合理為一個基本原則,股權分配當然是按出資比例劃分誰出資多誰的話語權就大。


Tiger152010076


一、絕對控股型

絕對控股型是指股東持股比例三分之二以上(67:33)這樣的股權結構,最大的問題就是控股股東權力過大,要防止控股權濫用,損害小股東利益。

二、相對控股型

相對控股型是指股東持股比例二分之一以上(51:49)這樣的股權結構,持股49%的股東通常會參與管理,絕對控股型公司中,小股東一般不參與管理或者說不參與管理的居多,那麼在相對控股型裡面49%的股東參與管理的會更多一些。這種股權結構要注意防止公司僵局,公司僵局就是說不能形成有效的董事會和股東會的決議,大家產生了嚴重的不信任。

三、三足鼎立型

三足鼎立的股權結構類似於40:30:30,這種股權結構通常是三位股東都會參與到公司運營當中,這樣的股權結構要特別注意牽制的適度,因為30+30就可以影響第一大股東的意見。

四、過於分散型

過於分散型公司沒有實際控制人的話可能會產生效率的問題,難以達成決議,出現公司僵局。要根據公司設立和運營的情況適時地調整。但是可以採取一致行動人協議等方式解決。

那麼具體到創業公司,要視創始團隊的出資情況,分工,職能,相互的信任關係等而定。在關係不穩固的情況下,我們建議設置成熟及退出條款從而避免公司僵局的發生。


股叔吳剛


創業初期,股份一定要提前分配,越早越好,這點非常重要,

非常非常重要,在這裡輕描淡寫的掠過,如果不聽我的,不管是平分股分

還是賺錢後再來談股份,都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搞不好幾十萬就沒了。


先說一說平分股,所有平分股的合夥人,無一例外,基本上全部陣亡,

就算倖存下來也不會長久,大家股份一樣多,誰也就不股誰,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還容易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成天鬥。

舉例:真功夫創始人蔡達標和潘宇海,因是多年的好友,後來蔡達標還娶了

潘宇海的姐姐,他們的股份分配比例是:蔡達標占50%, 潘宇海和其姐姐各點

25%, 2006年,蔡達標與潘宇海其姐的婚姻出了問題,蔡達標的妻子為了得到

子女的撫養權,放棄了25%股份,這個時候,蔡達標與潘宇海各佔50%股份,

從此,內部矛盾發展到無法調和的地步,2011年決裂,哥門反目。


接著來說一說一股獨大:


1998年11月,有5名年輕人合夥開了一家公司,

這5名年輕人分別是:馬化騰、張志東、許晨曄、陳一丹、曾李青,

啟動資金共50萬,馬化騰出資23.75萬,點股47.5%,其它4人分別佔股

20%、10%、10%、12.5%,正是這樣一股獨大的重要原因之一,騰訊一躍成了

國內最大的互聯網公司之一,如果當年這五人平分股份,那麼結果就完全不一樣了。


創業合夥人最好是能力互補、性格互補

比如馬化騰溫和,張志東是計算機天才,曾李青性格開朗,

許晨曄興趣多樣,喜歡與人交流,陳一丹旦是律師。


合夥領頭人一定要深謀遠慮、高瞻遠矚,馬化騰在創業初期就劃分了五個人的職責

與權力,大家各司其職,從一開始就避免了日後可以出現的內部矛盾。


找合夥從一般建議選親朋好友,當年馬雲創業就是找到了他的幾個學生,

找親朋好友合夥的好處是,信任成本非常低,但是一定要制定詳細的規則,

明確各自的職責與權力,更要落實在書面上,只有黑紙白字的力量才更可靠,

這點很多人吃了大虧。


股份分配的幾個重點:

1、 必須一股獨大,切忌平分股份;

2、 找合夥人最好來自親朋好友、同學等,

但領頭人必須提前制定詳細的規章規則,

分確劃分合夥人的職責、權力,權力、責任與利益綁定在一起。

3、黑紙白字寫出來,執行


劉成庚


創業初期,合理分配好股權是非常有必要的,股權分配好了,核心的創始人都有幹勁,大家一起為自己的公司奮鬥打拼,心裡也非常願意。

這裡分配股權的時候切記不要平均分配,平均分配看上去很公平但是其實是最大的弊端,因為當公司遇到問題的時候大家都各抒己見,堅持自己的立場,沒有一個在法律上說的算的人,怎麼去管理公司,做出一些重大決定呢,所以說股權平均分配絕對不利於剛開始創立的公司。股權平均分配可以應用到公司已經成型的大公司。剛成立的小公司肯定不適合。

股權的分配主要的領袖人物應該拿到絕對控制權的股權,至少應該在總股權的67%,這樣才能對公司進行絕對的控制。剩下的股份怎麼分根據公司的情況而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剛開始創業的公司股權集中還是很有好處的,只要是控制人有管理跟經營能力,就可以把公司經營起來,慢慢的使公司發展的更好。

其實如果公司不上市,公司的原始股份是不值多少錢的,所以有的時候留住一些好的人才並非一定要用股份,在資金充沛的情況下可以多給他一些工資或者是其它福利待遇。這樣也比較直接和快速拿到利益。

一個公司能做到上市是非常不容易的,看看整個中國的股市,能上市的公司也就是幾千家,中國有企業千萬家,這才佔了多少比例啊,對吧。可以給員工畫大餅,但是有的時候畫大餅不如直接的讓他們快速拿到利益更好,也可能員工也只是想要眼前看得見摸得著的利益,以後上市的事還遠著呢,對員工的吸引力也不大。

我是劉寶田,如果你想了解更多關於投資、理財、創業、銷售、財經領域類的乾貨知識可以關注我的頭條號 ,謝謝大家。





劉寶田大連


創業初期建議公司創始人,大股東股份在67%以上,這樣公司可以快速做決策,謀不可眾而可寡,必須要有快速做決策的人。

如果大股東股權很難保持在67%以上,而且公司創始人較多,可以保證創始人股權在52%以上,並且二股東股權在33%及以下,這樣避免大股東做決策而二股東否決。如果其他全部股東都反對大股東,肯定大股東的決策是真的錯了。參考復星國際58:22:10:10的股權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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