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廈門餐飲單位,來通知了:餐桌間距1.5米,顧客間隔1米以上……


廈門餐飲單位,來通知了:餐桌間距1.5米,顧客間隔1米以上……

近日,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疫情防控組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期間餐飲行業管理、防止疫情傳播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期間餐飲行業

管理、 防止疫情傳播的通知


各區應對疫情工作指揮部,各有關單位、各餐飲企業:


當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總體向好,連續多日無新增確診病例出現, 但也發現社會上鬆懈麻痺思想有所抬頭, 少數餐飲場所出現聚集性聚餐及防護工作不到位等問題。在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疫情擴散風險仍然存在的情況下, 為防止疫情在餐飲企業等敏感領域傳播,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餐飲單位(包括酒樓、酒店、餐館、食堂、咖啡店、飲品店、小吃店等)的經營場所、員工管理、設備管理、採購及服務要求等事項,必須按照《商務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印發零售、餐飲企業在新型冠狀病毒流行期間經營服務防控指南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


二、各餐飲單位要在用餐場所的明顯位置,告示顧客需配合和注意的防護事項


三、各餐飲單位要減少堂食人員密度,提倡分餐制,提倡使用公筷公勺,提倡開展餐食外賣打包服務餐桌間距應保持在1.5 米以上,顧客間隔應保持在 1 米以上。顧客除就餐外,應全程佩戴口罩


四、

各餐飲單位要測量入店人員體溫,建立用餐顧客可追溯臺賬,臺賬必須登記至少 1 名就餐顧客的真實姓名和有效聯繫方式


五、各區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屬地主體責任, 各有關監管部門要切實負起監管責任, 做好轄區內餐飲企業、餐飲場所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存在問題的要切實採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對經教育仍不整改的,可依法採取處罰措施,直至責令停止營業。


廈門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疫情防控組2020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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