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聚焦】廊坊市出台10十条政策措施支持文旅企业发展

【聚焦】廊坊市出台10十条政策措施支持文旅企业发展

记者从市文广旅局获悉,为帮助解决文旅企业因应对疫情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和问题,推进全市文旅行业持续健康发展,该局牵头出台10条政策措施支持企业发展。


1、加大资金扶持力度,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旅行社、景区、酒店、民宿、文化旅游节庆演艺等文旅企业及文旅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安排财政资金,采取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进行补贴。


2、实施减税降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等管理行业企业,在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支持旅行社使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用于经营发展,对旅行社按照现有保证金交纳数额的80%予以暂退。


3、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旅企业,特别是在春节活动提前投入较大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


4、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对因疫情影响经管困难的文旅企业,经主管部门认证后,可缓缴3个月用水、用电、用气等费用,缓缴期不超过2020年6月30日,缓缴期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5、积极促进稳岗就业,鼓励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文旅企业,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6、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快完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房车营地、旅游风景道、县级文图两馆总分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高软硬件水平和服务便捷化程度,提升服务品质和群众满意度。


7、促进重点文旅项目加快建设,支持文旅企业加大项目谋划和招商引资力度,对拟开工建设的文旅项目,加快完善审批手续,协调帮助早日开工。


8、支持文旅企业提质升级和产品创新,鼓励支持引导文旅企业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力进行产品改造和服务升级,不断提高产品的文化含量、生态含量和科技含量。


9、加大文化旅游惠民支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文艺院团、演艺企业、演出经营场所,购买“七进”演出、送戏下乡和剧场演出服务,实现以购促演、以购代补,促进演出市场复苏。


10、加强旅游市场宣传营销,与主流媒体、新媒体合作开设视听和线上专题节目、互动话题,以A级景区为重点,提升旅游企业知名度,助力企业在疫情过后尽快恢复客流。(杨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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