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为了好玩,哪想到是犯法的呢。”
“没玩过,就是想养了玩玩。”
朱某某、解某和尤某某是吴中区检察院办理的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动物案的犯罪嫌疑人,面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他们都用这样的理由为自己辩解。
《野生动物保护法》明令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
收购、生产、经营使用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但为什么仍有人滑入犯罪的深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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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们办理了朱某某非法出售、解某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案,朱某某通过架设粘网、布置诱鸟等方式非法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苍鹰,随后将其卖给喜欢养鸟的解某。直至被抓,朱某某仍认为“抓个鸟能有什么事”,解某则说自己“没玩过,想玩玩”。
今年2月14日,我们提前介入一起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尤某某在百度贴吧“辐射陆龟吧”上看到有养殖辐射陆龟的介绍,动了“想养一只”的心思,后来他联系帖子的发布者并与其达成协议,于2017年2月10日通过“闲鱼”平台以人民币1700元的价格购买1只辐射陆龟。经鉴定,该陆龟为辐纹陆龟,为濒危野生动物、国家保护动物。由于买卖行为发生在线上,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该案直到2019年12月才案发。
“对野生动物知之甚少,法律意识淡薄,为了一己私欲,是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之一,普通人有时分不清眼前的动物到底是不是野生动物,往往在不经意间就触犯了法律。另外,现在很多不法分子在网上售卖野生动物,给监管、侦查都带来一定难度。”员额检察官管伟东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
当前,全国上下“战疫”仍在进行
野生动物交易再一次进入大众视线
滥食野生动物也成为了口诛笔伐的陋习
那么,该如何进一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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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
《决定》设置八条规定,聚焦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目的就是要在相关法律修改之前,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点击图片了解《决定》全文☟)
其实在2月10日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就联合发布了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期间
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提出依法严惩疫情防控
违法犯罪的十大执法司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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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疫情发生以来,公安、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明显加大查处力度,从严打击各类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疫情防控期间,截至2020年2月17日,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184件271 人。
要破解野生动物犯罪屡禁不止的难题
一方面需要加强刑事打击力度
坚决斩断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产业链
另一方面要合理引导
我们检察机关也将通过多部门协同作战的方式
共同铲除“黑市”赖以生存的土壤
让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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