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女兒現在已大學畢業談婚論嫁,我陪送一套房、一臺車,你們說男方彩禮該出多少?

緣圓起名


我結婚3年,跟老公戀愛7才結婚。原因是我們一起創業手上沒錢,我們不想花父母的錢結婚,自己一點點賺的。買了房買了車,自己裝修,自己花錢結婚辦酒席,婚紗照。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們自己掙得。沒用婆婆和父母一分錢,我爸爸不忍心,一直跟我說給我30萬讓我買輛車。我沒接受。我們兩家家裡條件都不差。給我們結婚或者陪嫁也都沒問題。但是我跟我老公說好一起掙錢一起花。我家的房子車子都是隻寫我一個人的名字並且是婚前財產。我們倆有7年的感情基礎過得很幸福,對雙方老人都很孝順。

我不是秀恩愛。只是覺得現在結婚變了味道。彩禮啊陪嫁啊。對於一些普通家庭可能是很辛苦的事情。並且這些東西只能證明家裡不差錢,但是兩個小孩的感情好才是最重要的。所有父母給與的東西都是心意沒多沒少,有錢願意多拿就多拿,沒錢少拿也不能因為這個就去逼。一個弄不好兩個小的還要吵架。不划算。

我個人覺得父母過早的給與這麼多物質和金錢不一定是好事。真是富二代另當別論。年輕人還是有個闖勁兒衝勁兒比較好。

希望你女兒過得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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