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疫情期间公司复工第一天辞退我,因为我在2019年1月8日刚入职,属于试用期,怎么办才能维护自身的权益

把__留给__


不管什么方式辞退,也不管是否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赔偿,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如下:


一、关于入职时间和签订合同期限的确认

首先,要更正的还是入职时间,因为属于试用期,应该是在2020年1月8日。
其次,关于试用期的时间,国家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少于 6 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5 天;劳动合同期限在 6 个月以上不足 1 年的,试用期不超过 1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足 3 年的,试用期不超过 2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 3 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 6 个月。

根据2020年1月8日推算,签订合同时间应该在一年以上,在疫情期间,依然是处在试用期。

下面我们来研究下疫情当下,试用期被辞退,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试用期间,是否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据上面的规定,只要在公司没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也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用人单位擅自辞退的,属于违法性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来说这些情况可以排除,所以不具体研究!
那就要来重点研究下是否被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在企业中,录用条件有以下几个方面:
1.背景调查。通过背景调查,了解是否向用人单位提供了个人的虚假信息,是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等等;
2.招聘要求。比如招聘中常见的年龄、学历、岗位职责、岗位要求等等,在试用期内是否满足;
3.是否满足绩效要求。在试用期内建立的绩效机制,在用人单位提出对应要求,员工是否满足绩效标准,事先告知劳动者,并让其签字认同。
可以针对上面几种录用条件,对照是否满足,比如是否满足绩效要求,企业最常用这种方式来告诉员工不如何绩效考核,但是这个考核的前提是在考核前是否让员工签字确认,如果没有,依然无效!

三、具体应该如何赔偿

1.不满足规定的录用条件。疫情期间,如果对方提出不满足录用条件,那可以申请半个月补偿金。
2.满足所有条件,无故辞退的。如果对方给不出相应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一旦被无故辞退,都属于违法辞退,应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而且是双倍赔偿。备齐所有工作相关的资料,包括和领导或HR交流的内容,最后再交由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疫情当下,国家明确规定,“对于确诊、疑似或者密切接触者需要隔离治疗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而企业在疫情期间尽量减少裁员,可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建议企业不要随意辞退员工,可以和员工沟通商量!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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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刚,我找了我们村子最顶尖的语言学专家老王,老王拿着显微镜瞅了好久好久,终于明白你这个问题究竟想问什么。当我们在探讨了将近5个小时之后,隔壁老王一拍大腿喊道:如果我遇到这样的员工,不要说试用期了,他能来公司工作一天就算我输了。

职场人士最大的忌讳就是稀里糊涂连句话都说不完整,连件事情都描述不清。如果真的遇到这种情况题主就要反思一下了,公司把你开除,或许和此次事件没有任何联系。单纯的就是因为你的口齿不伶俐,表达不清晰,说了三个小时,领导一团浆糊。

一、具体事件具体分析

当然,把之前那些调侃的语气通通删掉的话,我们依然需要分析一下这件事情。把题主所举的题目进行一个简化就是:自己是试用期的员工,老板把自己开除了,应该怎样维护权利?

于是我们引经据典,翻了很多与试用期相关的文献终于查到有以下几种可能,公司领导老板是有权力开除试用期员工的。

其中第1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个员工做过一些错误的事情,并且被有关部门登记了。如果真的是这一点的话,那么公司领导把你开除,根本不用承担任何损失,也就是说你现在已经变成污点了。

除了这一点之外还有三种情况,第1种情况是严重违规违纪,第2种情况是给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第3种情况是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在这所有的情况当中,只有最后一条是最为严重,最为麻烦也是最为复杂的。

因为你适不适合公司的发展,你对于公司有没有利处,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更多的时候是领导上下嘴唇一碰就得出来的结论,而不是你努力打拼,努力实践努力证明。

借用之前的一句老话,说你行你就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不行也行。

二、员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既然已经讲到这里了,该维护权益的时候还是需要维护权益的。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首先员工需要仔细分析一下公司领导把自己开除是因为什么?

如果真的是因为公司顶不过去了,先拿试用期员工开刀的话,那么自己一定要及时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是如果真的因为自己不上进,自己没前途,自己没眼光,自己没见识,导致自己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的话,那么这个时候自己就要想一想,抓紧时间离开吧,与其让别人把咱们辞退,倒不如潇洒的自己走开。

当然,如果真的遇到公司领导没有任何缘由,就是想把我们开除,而且上下嘴唇一碰不给我们任何损失的话,我们可以第一时间去找记者。

毕竟,人怕出名猪怕壮,遇到这种事情,记者一曝光,这个企业的未来也好不了多少。

作者:职场全能王,优质职场领域创作者,职场速成师,企业管理咨询顾问,擅长职场问题指引和辅导。欢迎大家赞、转、收、评,期待大家的关注~~~

职场全能王


先说说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刚毕业那会,过五关斩六将进入到一家看似不错的互联网公司,就在领完第一个月工资不到一周的时间,公司因为一次事故导致业绩大幅度缩水,不得不面临着裁员,因此我失业了,据了解那时期的试用期的员工基本都没有留下,也没有任何补偿。

后来我开始从事HR工作,渐渐地了解到为什么当公司发生困难时,第一舍弃的,就是试用期员工的理由,原因就在于试用期员工的自身的价值。

接下我们再说回主题。

那对于入职不到一个试用期的如何维权呢?首先我们要了解用人单位是依据劳动合同法里的那一条法律来辞退你的。

我是职场新人秀,复工第一天就被辞退,而自己还在试用期内,要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这个要看是隔离期间还是复工后,不同的情况解决方法也是不一样。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隔离期间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但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其解除劳动关系,还要正常支付员工工资,即便劳动合同到期,也要顺延至医疗期满以及隔离期满才可以。

至于隔离结束吗?

该意见也提到了,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即便这样也无法改变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执意裁员的话这点也没有办法了。

试用期内可以辞退吗?

可以。

这个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就可以找到答案,“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而且还不需要向其支付任何的经济补偿。

这也就是为什么企业一旦遇到危机,首先就会想到辞退试用期内员工的理由,因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相比老员工来说,一没有风险可言,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所以说辞退你,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不过有也两种情况是不可以辞退的,他们是享受解雇保护的。

第一种:处于医疗期内;

第二种: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也就是女职工的三期。

作为劳动者如何维权呢?

虽然根据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是即便在试用期内解雇劳动者,也必须向劳动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这里就涉及到以下三个方面:

  1. 录用条件是什么;
  2. 公司必须有相应的证明;
  3. 公司必须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解雇试用期内员工,公司的行为涉及到违反劳动合同法,作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职场新人秀


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有付出才有回报。我的工作态度是干任何工作都会认真对待,努力的去干好。哪怕是工作不称心,我也会认真的把工作干好!然后再和老板说拜拜。

我干过的老板基本都不会忘记我,有活也都会第一时间想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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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2019年1月8日入职,现在已经2020年了,不存在属于试用期。试用期的最长时限为6个月。

第二:如果是题主打错了,2020年1月8日刚入职,公司要辞退你。

首先你要搞清楚,公司想要辞退你的理由。

1.如果是因为疫情,导致公司觉得人力太多,想要辞退一部分人首选试用期的员工的话。这个属于公司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赔偿金,鉴于你只有1个多月的工龄,双倍的赔偿金也就只有1个月的工资。

2.如果是因为你的试用期考核没有达到公司的录用标准。首先公司需要拿出出面的证据你试用期考核不达标的证据。如果没有也不能作为辞退的理由,也属于违法解除。赔偿金同第一条。

你要做的可以和公司进行谈判,让他们支付赔偿金,如果公司执意不给,可以找到相关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劳动部门的老师一般会电话给到公司人事,协调给予赔偿金,这个时候公司如果拿不出证据,一般都会听从劳动部门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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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需要弄清楚是什么原因公司会在试用期辞退你,自身还是公司原因?


第一种情况:自身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是这种情况,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就可解除劳动合同。要说维权的话,就是问公司要你该得的工资和额外一个月的工资。


第二种情况:公司原因

企业不能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企业没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或者,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可胜任工作的,企业不能与员工解除合同。


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是这种情况,你可以先与企业私下协商,如果企业不耍赖,皆大欢喜。如果企业赖皮不给赔偿,你可以搜集好证据,比如:工作证、工资条、考勤等能证明你劳动关系的事实,拿着这些去劳动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调解不成就走法律途径。

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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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日期写错了吧?按题意理解,应该是2020年1月8日才对。

题主说,你现在在试用期,公司与你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是几年?如果说,你现在在试用期,也就是说,公司与你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至少是一年以上了。

公司在复工第一天就将你辞退,我觉得还是公司出于降低员工成本的需要。你想,公司受到疫情的冲击、影响,公司出于生存的需要,肯定定会要采取自救措施。裁减人员,是公司比较通常的做法。

裁减人员时,公司定会先从非骨干员工入手进行。你1月8日才来公司,没过多少天就放假了,紧接着又是延长假期、推迟复工时间。其实,你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很短,充其量也就是短短的10几天时间吧?可以说,还没有真正涉及实质性工作。

如果应聘时,你并不是公司的紧缺人才,很自然地就会进入公司裁员之列了。

尽管你是在试用期内,公司辞退你也不是就一句话就完的事,应该有试用期不合格的结论才合法有效。

公司复工第一天就辞退你,尽管公司出于渡难关的考虑,情有可原;但程序并不合法。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一个月的经济赔偿。

如果公司不同意给你经济赔偿;我觉得,能把你放假在家待岗期间的工资要到也可以接受。为了区区一个月的工资,也犯不上走维权的路子。有维权的功夫,还真不如赶紧去找份理想的工作。你说呢?

以上。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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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言心语


一、你说的2019年1月8日入职,是不是笔误,如果不是笔误,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会超过6个月,用人单位与你约定超过一年的试用期,用人单位本身已经违法了,你事实上属于正式员工,如果公司辞退你,那就按照正式员工标准要求经济赔偿。

二、如果不是笔误,那应该就是2020年1月8日入职,也就是说入职不到2个月,正常还在试用期阶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辞退你需要证明试用期你不符合录用条件。录用条件包括: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试用期考核标准、录用条件确认书、劳动合同的约定等,然后通过试用期你的工作记录情况、与录用条件有关的违纪情况、上级领导的考核结果(有证据证明,需要当事人签字确认的)证明你不符合当初的录用条件,然后予以辞退。

现在情况是因为你是试用期员工,因为疫情公司压力大需要减员,就辞退你,既不合理也不合法。

你可以要求对方撤回辞退决定,现实情况是是即使勉强留下来也不好工作。

必须辞退情况下就是非法辞退,可以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获得经济赔偿。你在这里工作时间比较短,只能补偿你半个月工资*2,现在处于疫情防控时期,各地各工作部门工作重心都是疫情防控,等疫情防控结束,受理你的仲裁申请,仲裁下来需要一定的时间与精力,希望你认真考虑。

希望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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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被公司辞退一点儿都不冤枉,如果我是你老板,我也很可能会辞退你。

这么一个简单的提问,几句话就能说明白的事情,你却出现了这么多问题。可见你工作能力比较一般,最起码工作态度和工作习惯存在很大问题。

第一,出现明显笔误。

如果你真的是2019年1月8日入职,那么到现在已经过去了1年多的时间。你不会用“刚入职”这些字眼,更不存在什么试用期的问题。劳动法有相关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你能跑到网上征求网友建议,说明这个事儿你还是比较在意的。自己在意的事情,都是这个态度,可见你平对待工作也不会用心。

第二,表达能力欠佳。

表达能力,是职场人士最重要的基础能力之一。从你的提问水平来看,你显然还有待提高。

向别人征求建议,在别人不知道事情详细经过的情况下,你起码要告诉别人事情的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吧。就算悟空问答提问有字数限制,你也应该把最核心的东西说清楚。

比如,公司辞退你的原因是什么?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你的核心诉求是什么?

第三,工作不够积极。

这个问题并不是很复杂,并不一定非得多么专业的人士才能够给你解答。

只要打开搜索引擎,在网上搜一下王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再结合自己的经历,就能明白公司在辞退你的过程中有没有违法行为,有没有侵害你的合法权益。

以小见大。你平时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该也不会积极主动地寻求解决方法。这种工作态度,在哪个公司混都没戏。


总而言之,我个人建议,你就不要想着维护自身权益了。再说了,试用期本来就是企业和和员工双向选择的过程。既然人家企业觉得你不合适,自然有辞退你的权利。

有这个时间和精力,还不如好好反思一下自己,总结一下经验教训,争取避免在下一份工作中再犯同样的错误。

最后,祝你早日找到满意的工作。


剑心职场


其实这次企业裁员已经是铁板定钉了,因为之前从国家的政策已经能看出来,出台了很多的支持企业的一些政策措施,比如说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的话,可以可以拿到一部分失业金的补偿。从这些政策可以看出来,就是今年肯定会有一波裁员。

第一,不管你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员工,今年都肯定有一波裁员,而试用期裁员员工都属于不利地位

从劳动法第25条可以看到,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就是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其次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再次是严重失职隐私,务必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最后就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实已经说的很明白,就是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我想这公司在里面,已经提前就做好了很多的工作,包括收集你的一些工作错误,或者是一些其他不适合工作岗位的理由,随随便便就能找出一大堆,而且这些都是公司享有最终解释权,所以在试用期中,你没有和公司签订明确的劳动合同和薪资分配的话,这就很难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第二,其实你也不用想太多,因为即使你是正式员工,也有可能面临被裁员

因为这次影响的行业比较多,而且很多公司的现金流已经出现严重危机,所以说如果你是正式员工的话,没有太大的能力为公司创造利益,也可能面临被裁员。

只是很多裁员是滞后的,也是变相的,比如说你的公司可能现在已经把一些线下的项目转到线上去了,那么之前嗯,你的岗位可能就会面临调整,而像你这样的员工,公司可能就不需要了,又或者是公司把你所在的业务或者岗位已经砍掉了,所以说你对公司的用处不太大了。因此,这种裁员的话,你也是不可抗力的,你是没有办法的。

第三,那在试用期被裁员,你能干什么?怎么来补救呢?

如果是你之前和公司没有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话,那根本就没有维权的可能性,因为劳动合同才是最好的一个法律武器,如果是你之前和公司已经签订了试用期合同,那你就可以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来向公司索要赔偿。

当然你也需要了解清楚公司为什么要裁员,如果是公司像我刚才说的,公司准备把你所在的业务或者岗位替换到线上,或者调整的话,您也可以了解一下新的岗位或者是调整之后的岗位,需要什么能力?你能不能胜任?或者是学习之后能不能胜任,这个可以和公司商量一下,如果确实没有合适的岗位给你做,那你就可以准备去找其他工作来做了。

第四,在这种非常时期,要学会用两只腿走路

为什么说在这个时期想学会用两条腿走路呢?因为现在这个非常时期,很多公司都自身难保了,他想活,你也想活,但是要看谁有最终的话语权,因此很难保证你下次再找的工作,可能也会在试用期,或者是一两个月就把你辞退掉,因此这个时候你需要找一个兼职,或者是一个副业来同时做,这样即使你的公司,不按合同约定把你给辞退了,那么你也不用担心自己没有收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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