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加裝電梯底層補償認為不合理,高層要強行安裝,這合理嗎?

陳偉權4


上海政府已經決定,安裝電梯不需要底層業主的支持。他們沒有否決權!


陸明848


屬於後安裝電梯者,有公理:改變了原有房屋設計,價值,環境等功能,所以,一樓業主不同意安裝,就不能安裝。它不同於原有房屋自有電梯。我家有一套一樓的,一套五樓的,就是屬於這個情況,我的觀點就是:理解同意屬於情分和緣分,不理解不同意屬於本分。無可厚非!不能強姦人意,更不要道德綁架,底層為你高層買單?年輕為你老人買單?得講道理!


寂寞菜籽57695


加裝電梯為什麼要給1樓補償?1樓不拿電梯費就算優惠了!電梯安裝好了1樓可以免費乘坐而且電梯壞了不用1樓攤維修費也是優惠。再說加裝電梯在公用地上對一樓沒什麼影響為什麼非經過一樓同意!國家批准設計了些不合標準的樓房,如果一樓不同意加裝國家想辦法!別老拿一樓說事!別說什麼加裝對樓上有利,對一樓不管用之類的屁話!住樓上體現分房不公,那時候為什麼憑關係分3樓以下?那時給7樓的補助沒有?沒有不是還撈不到3樓以下!


長樂2718


加裝電梯是一定對一樓造成影響的,不論你們的理由多麼堂而皇之,論點多麼言之鑿鑿都是要面對一個基本的問題。你改變了之前購房的契約,契約是社會穩定的根本原則,也許我們都沒用去注意和思考,但是不如踐踏。一樓買房的時候的前提是沒有電梯的,不論其在乎與不在乎,都是事實,沒有電梯,現在若要有電梯,那麼契約前提改變,契約前提就被踐踏或者調整,那麼契約基礎動搖了,就像合同條款改了,甲方居然不知道或者沒有發言權,如何有道理?所以必須徵求一層同意,否則從社會基本道理上看就不能動工。


姜冰2017


在今年的五月份,在廣州有個小區就發生過一件類似事件,也是樓上業主未經一樓同意,強行安裝電梯,一樓業主出面阻擋,結果在爭執過程當中發生推搡,一樓業主突發心臟病死亡,一樓業主之所以不同意,也是因為補償的問題沒有談妥。

舊樓安裝電梯是近些年剛時興的新鮮事物,這方面的糾紛也是比較多的,底層業主基本上都不會痛痛快快的同意安裝,所以很多地方的物業辦都有一條要求,必須經全體業主簽字同意後才能安裝,為的就是防止在安裝過程當中發生矛盾。

很多人講,底層業主不讓安裝電梯是胡攪蠻纏,是眼紅高層的便利,有意使絆子,我感覺這些人就是站著說話不腰疼。說實話,舊樓加裝電梯,這本身就是一件違反規劃的事情,原始舊樓的承受力、房屋結構等都是按照沒有電梯來規劃的,你如果要加裝電梯的話,會不會給樓層結構帶來影響、會不會帶來安全隱患呢?那可是一整個的電梯,可不像安裝一個空調那麼簡單。

另外,高層業主當初買高層時不就是圖的便宜嘛,你在買樓的時候已經得利了,沒有安電梯時底層是搶手貨,價格要貴一些,但如果安了電梯之後,高層自然就成了搶手貨,價格上就會倒過來,那麼底層的價格無疑要嚴重受損,人家業主不同意也是有道理的。還有像採光、噪音等問題,也是一個嚴重的影響。


元芳有看法





當然不合理,這還侵犯那底層業主的權利!

老舊小區安裝電梯,國家的本意是好的,就是讓那些居住在高層腿腳不便的老人能夠方便出行,增加幸福感。但是任何好的事情都必須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不能侵犯其他業主的權利。

城鎮老舊小區安裝電梯,雖然是政府鼓勵的事情,還必須面對兩件事: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保護所有產權人的合法權利;二、老舊小區年久失修且均為磚混結構、預製樓板。設計時經未考慮抗震要求,安裝電梯必須有安全評估。

《物權法》規定,小區樓宇的業主不僅對自己房屋專有部分享有權利,同時還對房屋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也就是說,小區的業主不僅對自己房屋的外觀、通風、採光等享有權利,還對小區內的公共綠化、公共道路、公共設施設備等享有權利。老舊小區安裝電梯難免會改變樓宇的外觀,侵犯低層樓宇通風和採光的權利同時佔用公共綠地,這也涉及到小區內全體業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事項。客觀上講,老舊小區安裝樓梯,受益的是高層部分的業主,低層的業主不僅沒有受益,還有可能造成房屋貶值。因此,在老舊小區安裝電梯時,必須尊重所有產權人的意見,不能只顧及到高層部分的利益忽略了低層業主的利益。

老舊小區安裝電梯還要考慮到的另一個問題就是房屋安全問題。我們知道老舊小區建設年代較早,房屋均為磚混結構,樓板為預製板,且當時建設時是沒有抗震要求的。因此老舊小區是否適合安裝電梯,必須有專業部門作出評估如果因為安裝電梯而造成樓宇使用壽命縮短或給樓宇的安全帶來隱患那就得不償失了。

隨著我國房屋供給系體制的改革,現在的房屋都屬於業主私人財產,在對私人財產樓房進行改造時是必須充分尊重每個產權人的意見。不可以象計劃經濟時期用一道行政命令去解決問題,千萬不能一刀切。老舊小區安裝電梯是一件好事,但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重產權人的權利,否則好事就會辦成壞事。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喜歡的關注、點贊、轉發,在我的個人主頁上能夠看到更多有關物業管理的文章。


w苦行僧


有幾個例子

一,大街上一個賣瓜的,20個買瓜的,賣瓜的要價1元1斤,買瓜的出價5毛1斤。最後舉手表決少數服從多數,這方法合理嗎?可行嗎?

二,一個單元七層14戶,房子30年了,中間樓層人要上樓頂按裝天線,熱水器。頂層業主不讓,中間樓層人多,振振有詞,樓頂是大家的你憑啥不讓用。頂層的說,你說是大家的,大家都是誰管了?30年了樓頂漏水,整個換頂三次,修補十數次,這個大家的樓頂誰管了,誰出錢了。都是頂層受害業主出的錢。大家都來用樓頂合適嗎?

三,還是多層建築,共用下水,底層下水被堵上翻,臭水倒灌,疏通下水,忙了半天,向上麵人家要分攤的疏通費用,個個臉色難看,說話難聽,或不搭理,總之都不出錢。底層怎麼辦?1,繼續自己出錢疏通。2,把自己的下水口封了改獨立下水。3,把自家檢修口上方支個網架,樓的下水可以下,異物堵在上方,不堵自己家。4,把上面的下水封了,不讓從自家過。

大家說怎麼辦?


慢慢學78757977


不能把你的方便建立在別人痛苦之上!

我們小區多年來很多老人上下樓不方便了,但是也就是“扶樓梯”,解決。也有很多的子女出錢給老人換到一層,(都有協議,出錢的子女將來繼承方面要有補償的),也有一些在等“沒有“自理”能力了就進養老院的。

現在所謂的“老樓挎洋梯”的都是為了提高房子的“市場”價。比方說:老樓五層100萬,六樓就是90萬。一層可以買130萬。如果安裝了電梯,五層可以達到130萬,六層也能到120萬。一層,,二層,三層呢?就成了大家上來下去欣賞的“風景線”只能白天黑天“掛窗簾“。房價也就下來了。

錢你“賺“著,電梯成了你們的“觀景臺”。1~4得“捂嚴實”了。公正嗎?合理嗎?



萬能阿曼74257576


看了大家都評論,說明一下幾個問題:

1. 加裝電梯只是舊改的其中一項,好多人認為拆比改好,這個要根據每個小區的實際情況而定,比如土地屬性、地塊位置、房屋年限等等;

2.拆,需要大量資金,如果開發商無利可圖,就不可能拆,那我們不能就這樣等吧!

3.補償與升值問題,加裝電梯後,低層房子有潛在貶值的可能,但不確定,相信住在老舊小區的人大都是老年人,又不想或沒有能力換新房,所以安排好現在的生活比談升值重要,現實一點,環境優美、秩序好的小區對他們很重要!

4.加裝電梯後,小區總體質量會提升,設計上不可能越改越亂,整體方案設計要經過住建、消防、安檢等部門審核通過的!希望大家把握好時機,為自己的家園投下寶貴一票!

謝謝!個人觀點,歡迎批評!


醫療新視點SUNPQ


加裝電梯,一樓的人不同意,賠償也談不攏,不能搶行安裝。

先不說鄰里問題,裝電梯關乎到全部居民的生命安全,要是老樓年久失修還要安裝這個東西,實在是危險。

樓層平衡遭到破壞,到時候發生坍塌事件,一樓的居民肯定會被泰山壓頂,直接被掩埋了。

人家一樓承擔的風險這麼多,自然有理由拒絕,而且,本來人家也不用,自然也就不必理會這件事情。

所以,本來提出這件事情對於一樓住戶來說就是一件困擾的事情。

第二點,賠償談不攏,就是沒協商好,那高層住戶有什麼理由這樣做呢?

難道人多就可以胡作為非了?

難道一條村子裡商量鋪一條路,但是要從你家直接穿過去,大部分人都同意了,就你沒有同意,但是還是要做嗎?

這無疑是一種強盜的行為,根本不值得提倡,說出去也沒有道理。

電梯雖然方便大家,但是要充分考慮到每一戶的感受才行,不能方便了你麻煩了人家。

再說了,修建電梯,一樓空間難免會縮小,人家生活受到影響,難道不應該要點賠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