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如何评价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绝世坑


暗恋的最高境界就在茨威格《陌生女人的来信》中

斯蒂芬·茨威格,出生奥地利,作家,出身富裕商人家庭,最后在巴西自杀而死。

作品简介

最后,一个将死的女人在自己逝去的孩子旁边,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把这一生对一个作家的爱慕过程,用悲凉的笔墨留下,然后交给了这个男人。

作为一个女生,看完《陌生女人的来信》,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未成年的女主和长大后的女主,让人想起一句话“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女主笔下的痴情和凄婉,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女人深沉又伟大的爱。

一、情感阶段

我们先来看一下女主对男主大致的情感阶段。

十三岁时,在门口守望着那个她爱慕的男人,被母亲拖回家。这时候她的内心充满期待,期待着下一次见面。

十八岁时,她成年了,终于可以为了作家做点什么了。她生下了属于他们的孩子。她觉得自己很幸福。

最后女人死了,她把那封信交到了了她爱的那个作家手里。她觉得自己这一生没有了遗憾。

可是,自始至终这个男人并不爱这个女人。

二、女主的爱

你有卑微地爱过一个人吗?

看完这本书,或许觉得这个女孩很可悲,但是陷入爱情的女孩,她是幸福。当灵魂和内心有了归宿,这怎么能是可悲呢?

女主觉得和这个男人待在一起的时光是弥足珍贵的,是甜蜜的,是幸福的。为此她想尽了办法。

一生只爱一个人的她,不是在意爱情的忠贞,而是更在意内心的真实感受。

她把对作家的狂热,全部埋藏在心里,认为纯粹的爱胜过形式上在一起。所以即使她生活艰难,也不愿意用道德去绑架这个男人,自己默默承受着相思和凄凉。

直到她快死了,才通过一封信把真相告诉作家。她觉得一个已经快死去的人,去讲述这个故事,就不会有索取爱的意图。

尽管作家并不爱她。

三、骄傲的女主

你在感情里有过骄傲的时候吗?

歌词里说:“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女主不是被偏爱的那一个,却有自己的骄傲。

她是勇敢的,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她克服自己内心的懦弱和羞涩,去靠近这个她爱的男人。女主并不傻,知道作家温柔多情,自己只是这个男人路过的风景。知道眼前的这个男人不爱她,只是她愿意赴汤蹈火去爱一个人。

看起来女主爱很卑微,不知你有没有感受到她内心的骄傲。她有自己的自尊,不想要乞讨来的爱,也不想作家可怜自己,低头来爱她。

如果不是最后那封信,这个秘密不会被知道,她从未表达过她的情意。她的沉默正是她的骄傲。

她宁愿自己一个人爱着这个男人,也不愿意吐露自己的心事。

这是一个怎样倔强又骄傲的女生啊。

四、结语

按照世俗的标准,女主结局是很凄惨的,她爱着一个并不爱她的男人,最后没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女主在爱情里自始至终是一个理想主义,她不需要我们同情,她只是忠于自己的内心,愿意为了心之所爱赴汤蹈火。

我觉得这是一本特别唯美的小说。我看到了一个敏感、细腻、害羞、优雅的女性。

仿佛看到了年少时暗恋别人的自己。作家带她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女主把作家当成了情感归属和依靠。愿意去爱这个不完美的男人。这样的结局不是用“好”“坏”去定义的。

女主也许没有俗世的幸福,但是她有自己的幸福。

【文中引用部分:侵删】


当归阅读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书评

 茨威格是20世纪最优秀的短篇小说作家,他极其擅长人物的心理描写。他最崇敬的人就是弗洛伊德,后者则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他的学说对茨威格有很大的影响,导致茨威格在小说中极其擅长去剖析人物的心理活动,所以他写的所有作品都给人一种很真实的感觉,而且因为他的文风极其细腻,配上他对于人物心理描写的深度剖析让他最伟大的作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诞生了。里面是作者描绘了一个女孩,从十三岁开始暗恋著名作家R的故事,关于暗恋中小女孩的那种神情、心态和所作所为写的惟妙惟肖,刻画出文学史上最经典的女主人公之一。

故事开始是一个著名作家在别墅里,收到一封来自陌生女人的来信,作家通过读这封信知道了,有一个小女孩从十三岁第一次遇见作家起就爱上了作家,作家像是一缕阳光照射照入小女孩贫瘠的内心。在十三岁之前女主的窘困和自卑时常围绕着她,但在遇见作家之后她的一生都在追寻着奋不顾身的爱情。甚至不惜献身作家,独自一人生下了作家的孩子,为了生活甚至不惜去做妓女,最终孩子和女人都在穷困潦倒中去世,直到最后女孩才决定将这一切告诉作家,告诉作家曾经有一个人不顾一切的去爱你。张爱玲说:“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低到尘埃里,这是很多人读这本书女主的写照,在书中茨威格描写到“在我心情阴郁的时候,我设想过,你会据我于门外,你会鄙视我,因为我太卑鄙,太丑陋、太不顾羞耻。你各种各样的怨恨、冷酷、淡漠,这一切我在热烈的幻想中都经历过了——可是这一点,就是在我心情最阴郁、最自卑最严重的时候,也没有敢去考虑过,你根本没有注意我到的存在”女主对男主爱的如此深沉,而男主却连女孩的模样都不知道,甚至都不记得它的存在。

在写这篇书评的时候我也有去读别人写的书评,那些解读女主卑微懦弱的人我完全不能赞同,恰恰想反,我认为女主是一个极其骄傲的人,在她的世界里我觉得她是认为爱应该是一件平等的事情,可是往往人生中大多数的感情都不是平等的,我们中国人讲究门当户对有缘无分指的就是这个。可是古人讲,太上忘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意思就是说,圣人可以很好的控制感情,社会底层的人没资格去谈感情。而真正的有情有义的人正是你我这样的普通人,我们并不能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感情,正如这个小女孩,她爱上了作家,在她的生命里爱就是她的全部,这是不容亵渎的感情,正因为如此她才决定暗恋作家,既不愿意破坏自己心中对爱情的渴望,也要鼓起勇气的去追逐爱情。并且我认为女主是一个理想主义殉道者,在她眼中爱情和作家都是她的理想,为了这个目标她才能表现的奋不顾身,我从未见过任何一本小说的主角有那样的生命力,从始至终炽烈如一,从一而终。回想我们自己一生中很多事情,我们都选择去妥协,去放手。从未有一个人像这个女孩子一样去爱、去生活。

著名作家当年明月曾经说过“成功的方式只有一种,那就是用你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很多人都会去指责女主的执拗,卑微。却无视了她的勇气,果敢。在她的一生中作家和爱就是那个无可代替的理想,而她一生所有的所作所为都是追求那看似遥不可及的理想。我们都看过别人飞蛾扑火,可是事实上在我们生活中大部分的人,一生中年火是什么样子都没有看见过。女主是幸运的,她遇见了她的生命之火,并且奋不顾身的去追求了,即使烧的粉身碎骨我想她一定毫不后悔。大家都说女主最后是可怜的,而我想那个卑微和懦弱的人恰恰是我们,她燃烧着自己,映衬着我们那卑微的可怜的影子。




风吹沙滩上


很高兴为大家回答这个问题。

自从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诞生以来,读者对这篇小说的各种解读就曾出不穷。但有一点请大家注意,文学艺术大师茨威格是不会为这么点儿儿女情长,浪费笔墨赚取廉价眼泪的,大家千万不要茨威格等同于中国的烂网络写手。

1、茨威格的写作目的

这篇小说的真正用意,不是为了铺陈一个“并不那么可信”的爱情故事,而是在研究爱后面深层的原因。换句话说,就是研究爱的本质。

2、茨威格的写作方法

茨威格使用的方法就是层层剥笋,剥掉了爱字上面,一切外在可见的因素,一切迷惑的因素,一切干扰判断的因素,甚至让男主人公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有这么个女人存在,这种将爱“人为纯粹”的背后,正是为了探索爱的本质。

3、形式为内容服务

至于为什么偏偏让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而不是相反,只是形式上的问题,形式永远都是为内容服务的。

4、一个问题的提出,等于问题解决了一半

说到这里,大家可能会有疑问:爱的本质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大师茨威格并没有直接回答。但有一句话请大家永远记住:一个问题的提出,等于问题解决了一半。


羽觞斋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我觉得这本小说描写了极致而疯狂的爱情:

一辈子只做一件事,那就是爱你

世界上的爱情有千万种。

有钱钟书与杨绛一生一世的两情相悦;有梁山伯和祝英台刻骨铭心的有缘无份;亦有李清照“一种相思,两处闲愁”那般的相思情浓……

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茨威格的知名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那段隐忍到极致,却又疯狂到极致的爱情。

小说中男作家收到的陌生女人的来信,其实是女人写给他的一封遗书。全篇没有一次提到女人的名字,正如男作家从来不曾记起她一样。在他心里,她到死也只是个“看不见的女人”。

一、见你第一眼,我便已入魔

女人十三岁那年,男作家成了她的邻居。从此,这个女孩就 “一头栽进命运,就像跌进一个深渊。”

男作家不同于女孩之前接触过的所有人,他自带光圈,英俊潇洒,活泼敏捷。最重要的是他与众不同的双重性格。十三岁的女孩一眼就看穿了他明朗与阴暗交织的双面性,正是因为这一点,她着了魔似的深深被吸引。

只是,她这一动心,从此便刻入骨髓,万劫不复。

女孩唯一的兴趣只有他。她开始刺探男作家的行踪,偷窥他的一举一动。从十三岁到十六岁的岁月中,每一个小时都耗费在他的身上。

哪怕换来的只是男作家对她的匆匆一瞥,女孩依旧觉得那是她最幸福的时刻。直到有一天,女孩被迫随母亲搬到因斯布鲁克,她才终于不得已停止了对男作家的窥探。

十三岁时的她,看到男作家第一眼时,就已经把默默地爱他当作了一生中唯一的追求。

二、为见你一面,我愿入地狱

为了回到男作家的城市,女孩十八岁时拒绝了富裕继父的经济援助,返回维也纳后从事店员工作。

于是,每天晚上,她都会在男作家的窗前站着,直到窗口灯光熄灭。尽管作家丝毫没有认出她来,但当他第二次与她“偶遇”后,邀请她一起回家时,女孩毫不迟疑地回答:“我很乐意。”

三个热情的夜晚后,女孩怀孕了。而每晚,男人都会送她一枝玫瑰花。

为了不让父母知道,她没有向父母要钱,而是选择在屠宰场般的产房生下了孩子,忍受了地狱般的痛苦;为了给孩子提供好的生活和受教育机会,她又成为富有男人的情妇,在对男作家朝思暮想中,忍受住了身体不忠的煎熬。

“就算我事先就知道那种地狱般的时刻,也知道有什么样的折磨在等着我,亲爱的,为了你,即使再忍受一千次我都愿意!”

十八岁时的她,为了再见男作家一面,早已在内心聚集了“平山海”、“下地狱”般的决心和勇气。那份不顾一切的决绝,让我仿佛看到女孩的爱如同飞蛾扑火、如猩嗜酒,焚身见血亦在所不惜。

三、为爱你一次,我至死不休

此后的很多年,女人独自抚养孩子。每逢作家的生日,她都会派人给作家送去一束玫瑰花,只为了唤醒作家对那三夜的回忆,能继续重复她的欲望。


然而,作家还是没有认出她来,只是把她当做一个妓女,还塞给她几张大钞。

女人绝望了,临走时心底禁不住呐喊起来:“每个人都迁就我,宠爱我,大家都对我很好,只有你,只有你把我忘得干干净净,只有你,只有你从来不曾记得我!”

女人遗书里对男作家提出了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请求。那就是每年作家生日的时候,去买一些玫瑰花插在花瓶里。她希望作家不要忘记她,哪怕一年就只活那么一天……


可惜,直到作家看完女人的来信,凝神沉思良久,还是没有想起她是谁,长什么样子。

二十九岁时的女人,儿子的死亡将她推向了深渊。诀别信中那种“只想在你身上继续活下去”的爱,让我感到一种无力的绝望,不禁毛骨悚然。

陌生女人的结局无疑是悲惨的。可能有人会说,这个女人为什么不主动一点呢?为什么不去告诉作家,她爱他?!

可我觉得,也许从她第一眼看到作家、爱上作家就已经注定是个悲剧。

试想,如果她18岁那年鼓起勇气去找作家,生性风流的作家会真的爱上她吗?如果她生下孩子后去找作家,玩世不恭的作家会答应娶她吗?又如果她在孩子去世后去找作家,名誉卓著的作家会相信她,收留她吗?

答案恐怕都是否定的。

但我相信,作家的一生仍会有很多情人,可他再也不会遇到如陌生女人这般,爱他胜于一切的女人……

这对陌生女人来说,就已经足够了。或许,她终其一生所求的,就只是作家的一个回眸,一次怀念吧……

有人说爱到极致是成全。不得不承认,陌生女人对作家的无所求正是一种成全。她用尽了自己毕生的时间和勇气,去默默地爱他,不打扰他,从而成全了自己心中守护的那份爱……

《佛语》有云:情不重不生婆娑,爱不慎不堕轮回。人死了,灵魂也要继续爱着你,只盼来世你能想起我……

于是,我爱你,至死不休……


蓉仙儿


小一时空 2017-11-28 14: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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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威格说】

①命运赠送的礼物,暗中都标着价格;

②命运鄙视地把畏首畏尾的人拒之门外;

③人变老其实并不意味别的,只意味不再对往事感到害怕;

④你是我的一切,而别人只不过是从我生命边上轻轻擦过的路人。

1881年的今天,奥地利文学家斯蒂芬•茨威格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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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茨威格的作品,只在大学阶段读过几本。

其他的都忘记了,只有一本至今记忆犹新...

就是那本著名的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

“一个男子在四十一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没有署名和地址的信,

一个临死的女人,讲述了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

而故事的男主人公,也就是收信的这个男人对此一无所知。

......

故事始自十八年前,她初遇这男人的刹那,还是个孩子...

之后经历了少女的痴迷、青春的激情,甚而流落风尘,

但未曾改变对这男人的爱,直至临死前才决定告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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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小说实在太引人入胜了!

诗一般的语言,令人瞠目结舌的故事情节;

尤其那封信,真可谓百转千回...

真的不相信会有这样的爱情,却又欲罢不能,一口气读完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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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封信大约有二三十页,是个陌生女人的笔迹,写得非常潦草,与其说是一封信,毋宁说是一份手稿。

他不由自主地再一次去摸摸信封,看里面是不是有什么附件没取出来,可是信封是空的。

无论信封还是信纸都没写上寄信人的地址,甚至连个签名也没有。

他心想:“真怪”,又把信拿到手里来看。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

这句话写在顶头,算是称呼,算是标题。

他不胜惊讶地停了下来;

这是指他呢,还是指的一个想象中的人呢?

他的好奇心突然被激起。他开始往下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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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小说最开头的一段,

它一下子就抓住了人的眼球,忍不住往下读,

然后就一发而不可收拾,一口气就会读完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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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一段:

我的儿子昨天死了——为了这条幼小娇弱的生命,我和死神搏斗了三天三夜,我在他的床边足足坐了四十个小时,当时流感袭击着他,他发着高烧,可怜的身子烧得滚烫。

我把冷毛巾放在他发烫的额头上,成天成夜地把他那双不时抽动的小手握在我的手里。

到第三天晚上我自己垮了。我的眼睛再也支持不住,我自己也不知道,我的眼皮就合上了。

我坐在一把硬椅子上睡了三四个钟头,就在这时候,死神把他夺走了。

这个温柔的可怜的孩子此刻就躺在那儿,躺在他那窄小的儿童床上,就和人死去的时候一样;

他的眼睛,他那双聪明的黑眼睛,刚刚给合上了,他的双手也给合拢来,搁在他的白衬衫上面,床的四角高高地燃着四支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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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往床上看,我动也不敢动,因为烛光一闪,影子就会从他脸上和他紧闭着的嘴上掠过,

于是看上去,就仿佛他脸上的肌肉在动,我就会以为,他没有死,他还会醒过来,还会用他那清脆的嗓子给我说些孩子气的温柔的话儿。

可是我知道,他死了,我不愿意往床上看,免得再一次心存希望,免得再一次遭到失望。

我知道,我知道,我的儿子昨天死了——

现在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只有你一个人,而你对我一无所知,

你正在寻欢作乐,什么也不知道,或者正在跟人家嬉笑调情。

我只有你,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而我却始终爱着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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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小说之所以能如此深入人心,

它给人最直观的感觉就是语言和故事的别具一格。

极富诗意的语言,那么纯粹,那么超凡脱俗;

还有心理刻画的惟妙惟肖,以至于评论界称茨威格为“打开弗洛伊德危险闸门的心灵猎手”;

而整个故事情节又是如此的惊世骇俗,让人难以置信?!

而正是这种难以置信又吸引着人的眼球和心灵,让人情不自禁地读下去

......

正如一篇评述所言:

“茨威格的小说多以第一人称为主要叙述者,这样就佐证了主人公内心情感真实酣畅的传达,更具有感染力;

茨威格成功地将主观抒情色彩和小说故事情节进行了协调。

“你,从来也没有认识过我的你啊!”

是整封信的开头,既是标题也是称呼,这是封从一开始就透着奇怪的信,甚至有点儿莫名其妙?

于是收信者,也就是男主人公的的好奇心被激发了,而作为读者的我们想要一探究竟的心也被激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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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人公的自述共有五段,每一段都是她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她爱情发展的一个阶段;

而这每个阶段都是以“我的儿子昨天死了”作为开始...

从主人公对儿子之死的感受中,自然而然地引到某个人生阶段的情感表达中,

就好像生命体的呼吸一样,一呼一吸之间有着超脱般的安宁平静,却又涌动着强大的生命力,

使得小说在充沛的情感和清晰理性的结构设置之间找到了一个奇异的平衡点,

明明是女主人公在儿子死亡这种致命打击之下的絮语,却又完整地讲述清楚了她一生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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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茨威格(Stefan Zweig,1881年11月28日—1942年2月22日),

奥地利小说家、诗人、剧作家、传记作家。

代表作有短篇小说《象棋的故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长篇小说《心灵的焦灼》,回忆录《昨日的世界》,传记《三大师》和《一个政治性人物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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茨威格出身富裕犹太家庭,青年时代在维也纳和柏林攻读哲学和文学,日后周游世界,结交罗曼·罗兰和弗洛伊德等人并深受影响。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从事反战工作,1934年遭纳粹驱逐,流亡英国和巴西。

1942年在巴西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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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时空 编辑首发。图片及史料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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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一时空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树梢鸟在叫

不知怎么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我记得这首诗,是高中的时候,和小伙伴一起背诵的。那时的我,暗恋上一个男生,心变得柔软而又细腻。而这份柔软,持续了好多年。


是啊,暗恋往往是从年少开始的。它有时候短暂,学生时期结束了也就结束了;它有时候长久,长久到一辈子也无法忘记。


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小说《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的便是一个暗恋的故事。有那么一个女人,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己绝望的爱慕之情。


01


也许,每个人的青春,都有过这样一个人,Ta是心底的白月光,是不能言说的伤,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对于小说中的“陌生女人”来说,邻家英俊潇洒的年轻作家是心底的“白月光”,爱上了,便是一生的劫难。


一个13岁的少女,在完全不懂爱的年纪,遇上了一位多情而又有才华的俊男,只一眼便融化在他的柔情里。


其实,相遇的场景再寻常不过,就是一个少女和同学散步归来,在大门口聊天,刚好男主坐着小汽车回来,在车停稳后,从车上跳了下来。


但,就是这简简单单的场景,却成了她念念不忘的资本。因为从这一刻,她爱上了他。


她的爱,是那么的舍身忘我,死心塌地,没有背叛,只有从一而终,没有一个女人能像她这样爱他。


就像那封信中所写的那样:


在这个世界上,一个孩子的暗恋是无人能比的爱情,这种爱情不怀有任何希望、低微,不为人所重视,充满热情,只是一味地迎合爱人,这和成年女人的炽热欲望不同,它没有那种爱情所具有的贪婪欲望。


忍不住想起了那句:风陵渡口初相遇,一见杨过误终生。


为何女人,总要这么痴情,即使误了终身,还要念着他?


02

雪小禅在《浅喜深爱》中写道:


喜欢一个人,就剩下一粒简单的心了,其实心里开满了桃花,只能是桃花,这样艳,这样的粉,只有自己知道,这桃花带了满身的巫气,虽然是巫气,可不染尘埃,只觉得日子好长,端坐着,心里还是他,走到大街上,心里也是他。


年少的我固执地认为,雪小禅是最懂少女心的,她的这篇《浅喜深爱》将喜欢一个人的小心思描写的百转千回,牵肠挂肚。


后来,我遇到了茨威格,这个被高尔基称为“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他,仿佛就是那位“陌生的女人”,在缓缓展开的信里,吐露了自己一生的爱恋。


他是这样描写暗恋的:


只要你出现在门前,我的心就会跳个不停。可是你却感受不到我的心情,就如同你口袋里的怀表,你无法察觉到它紧绷的发条。我心里的发条在为你的到来暗数着时间,用你感受不到的情绪陪你游走,你在漫长的岁月里只往那看过一眼,那一眼还很匆忙。


这份紧张、忐忑、小心翼翼,明明爱得很深却又不被对方所了解的内心深处的苦闷,描写得淋漓尽致。尤其是怀表的比喻,将这份卑微的爱,低到了尘埃里。


他是这样描写重逢的:


我激动得心在狂跳着,我不由自主地放慢了脚步,在无法抑制的好奇心驱使下,把头转了过去,我看到你也停下来了,这时正回头看着我。你眼神里充满了好奇,很感兴趣地仔细观察着我,可是从你的表情看,我觉得你没认出我是谁。


很有画面感的一段文字,把女孩见到所爱之人欢呼雀跃的心情描写得很透彻,从一开始的兴奋、激动,到认不出自己的失落、难过,这么大的心理落差只在一瞬间。


在故事的最后,连老仆都认出了那个女孩,可是他却还是没有认出来,作者是这样写的:


在这一秒里,他对我的了解,比你这辈子都要多。除了你之外,每个人都对我好,宠爱着我,你却把我忘得一干二净,你从未记起过我。


把女孩的满腔悲愤、不满,以及这么多年对他的深深依恋却始终得不到一丁点反应的苦痛,通过这种近乎控诉的话语表达了出来。


我深爱了你这么多年,而你却从未记得我,这多么悲哀。


03

或许,有人会觉得这个故事太假,现实生活中怎么会有这么痴情的女子,为了一个不值得的男人,为难了自己一生。


可是,或多或少,我们也能从这本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那个明明是在看他,却假装自己在窗外看风景的你;那个明明不爱跑早操,却因为可以看到他而坚持早起的你;那个明明心跳得快要窒息,却在意外撞见时故意别过头的你……


是啊,暗恋是一道无法言说的伤,各种滋味只有自己最懂。


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正是将这种暗恋夸大化,讲述了一个凄婉动人的故事,令人神伤,又令人神往。


爱读书的嘉莉妹妹


我爱你,与你无关:《一个陌女人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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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要有多爱一个男人,才会如此奋不顾身、小心翼翼、不牵绊他,一生等待着、守候着、独自带着儿子、卖淫生活,遇到爱她、养她的人也不愿意结婚,只为有自由之身,随时等他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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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 在爱情里,我们总希望一个人可以温暖另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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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读《一个陌女人的来信》,很多年前第一次看,那时只觉得凄凉,后来看到徐静蕾演的此电影,深深爱上了电影里的配乐“琵琶语”,每一丝,每一弦,都拨动到我灵魂的深处。从那往后的这些年,手机的来电铃声一直是“琵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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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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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就从著名小学家R先生收到了一封长达21页的信开始。信是一个陌生女人写来的,以这个陌生女人的讲述开始,以“我”的口吻对“你”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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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来都没有认识过我的你。我的孩子在昨天死了”。以此作为称呼开始,每一部分都以我的孩子昨天死了开始。每一部分都是她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她爱情发展的一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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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 真正的喜欢,是在初次见面时就有了离别的隐痛……
\n“我的一生是从认识你的那一天才真正开始的,在此之前的生命都是混沌而杂乱的,在我的记忆中再不会想起它们来。”\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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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了R先生搬来之前及搬来后的情景,未见到R先生之前的神秘感。所有一切微小、几乎算是可笑的事情,都一一道来,让他明白,他是怎么从一开始就具备一种特殊的魔力,使得这个害羞而胆心的孩子,对他深深地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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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我十三岁那年,第一次见你,你穿着迷人的运动衣,那么年轻、那么英俊潇洒、那么敏捷,身材修长,优雅大方。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感觉到你是一个有着双重生活的人,一种生活披着华丽的外表,开放地迎接整个世界;别一种则是特别灰暗的,而只有你自己知晓。你神秘的生活,深深地吸引着我,这个十三岁的女孩。我一直观察你,观察你的饮食起居和生活习惯、观察和你有来往的人们,你的朋友们,还有那些夫人们。我并不知道,我这种强烈的好奇已经是爱情了。”\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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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十三岁的女孩,每天想的事情都是见到他,偶尔在楼梯遇见,她却会紧张害羞地低头走过,他从未注意到她。是啊,一个孩子,一个成年男人怎么会对一个小女孩有特别的感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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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大多数人,在学生时代都曾有过这种羞涩的暗恋。对方学习好,自己也会努力学习,对方喜欢什么,自己也会去关注。故事的女主人公也一样,本来学习平平,可是因为他爱看书、他写书、他喜欢音乐。她就努力学习,废寝忘食地读书,突然一跃成为班级第一名,并且固执地坚持练钢琴,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只为在他面前讨得喜欢。她有时候一整天什么也不做,只是坐在那儿等着他出现,暗中偷看他,心神不定。她的母亲要再嫁,带她离开这儿,她很想在走之前见他,她躺在门口冰冷的地板上,这样可以清楚地听到他上楼的脚步声。她想冲到他面前,可是一直等到后半夜,她听到的不是他一个人的声音,还有挑逗的笑声和丝绸衣裙拖地的沙沙声,他是和一个女人一起回来的。所以她什么也没有做,熬过了一夜,离开了维也纳,跟随母亲去了因斯布鲁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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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 去见想见的人,去做想做的事,不问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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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随母亲搬到了因斯布鲁克,继父也算有钱,对她也好,可是她从事来不参与家庭中的任何活动,只是一个人呆呆地坐着想他,苦苦熬过了两年,直到她坚持回到维也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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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在一个雾气蒙蒙的秋季的傍晚,我终于到了维也纳,我奔向你的房前,你的窗户里还亮着灯光,我的心怦怦直跳。在这一刻,我才复活了,你,是我永恒的梦。”\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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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下班后她就去他楼下,期待和幻想着与他的相见,无论是暴风雪肆虐,还是维也纳凛冽刺骨的寒风劲吹的晚上,她都风雨无阻的站在他家的巷口,等待他回来,看着他和别的女人一起回来,看着他房间的灯亮起又灭。直到某天因车占道,他必须从很窄的过道与她相对经过,他才心不在焉的扫了一眼这个女人,可仅仅短暂对视的一两秒钟,却让她幻想了很多。几天之后再次相遇,她没有再紧张害羞地躲避,而是回头看他,他才放慢脚步,也回头看她,并邀请她共进晚餐,然后问她是否愿意去他家里,她毫不犹豫、满怀喜悦地答应了,这是她几千个日夜积聚起来的相思之情终于得以释放而已。可他却很惊异,因为通常女人们都要先掩饰这种热情,表现得大为惊恐或者怒不可遏,男人要再说些甜言蜜语哄骗才肯的,他嗅出了她不同的味道,激起了他的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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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对于她来说是莫大的喜悦,一种浮于尘世的幸福,她就躺在自己深爱的人身边。之后第二夜、第三夜,仅仅三夜。然后他说要出门旅行,说会写信给她,说回来后会去找她,她一直等啊等,他却把她忘的一干二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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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4 世间有多少女子,爱的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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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儿子病死,她自己也染上了风寒,高烧不退,临死前才写这封信告诉他所有的事,而他一直是一无所知的,他从不记得这个如此深爱自己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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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你是永远不会相信,像我这样一个陌生女人,心甘情愿地和你过了三夜,没有任何反抗,甚至是满心渴望地向你投怀送抱,像我这样一个与你有过短暂风流的无名女人,你是绝对不会相信,她会对你这么一个用情不专的男人忠贞不渝的。”\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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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爱他,在一起的这三夜,她有了他的孩子。她知道他不喜欢被牵绊,知道他有很多不同的女人,知道他不喜欢婚姻,她比他还了解他,所以即使在她生孩子时没有一分钱,都没有向他张口,她怕他的猜测、怕他不悦、怕他会厌恶她。所以她宁可忍受欺凌,去妇产科医院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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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只有那些穷困潦倒、遭人遗弃或者被人遗忘的女人,实在没有任何办法才到那儿去生产。我忍受着和妓女之类的病人朝夕相处的痛苦,她们卑鄙地欺侮那些命运相同的人,同时忍受着年轻医生的玩世不恭,他们的脸上挂着讥讽的微笑,把盖在这些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的女人身上的被单掀起来,打着科学的幌子在她们身上摸来摸去。在那儿我受尽了苦头。”\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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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独自承担这一切,也不愿变成他的一个负担,她希望他想起她时,是怀着爱恋,怀着感激的,她愿意成为他交往过的所有女人当中唯一这样的一位。可是,他从来也没有想起过他,他已经完全把她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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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概他的女人太多了,大概他泡在风月场上太久了,早已习以为常,他的心根本不会为任何一个女人停留。他在爱情里轻松自在、毫无负担地游戏人生,不能想像突然一下子当上了父亲,突然要对另外一个人的命运负责,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这种只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里才能生活的人,是不喜欢被别人牵扯的。她就是太懂他了,太心疼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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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诉说,她不怨他,甚至多次说“请你原谅我,若是有时候从字里行间流露出一丝苦涩,那么请你原谅我——我的孩子,我们的孩子死了。请原谅我的抱怨,原谅我吧!”得有多爱一个人,才能在失去爱子后,讲述自己一生痛苦经历时,还怕对方感到有责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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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有多少这样的女子,爱的无怨无悔。陆小曼为了和徐志摩在一起,打掉了孩子,导致终生不孕。张幼仪在与徐志摩离婚后,失去了爱子。但她们至少曾经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过,真实的存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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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故事里这个一生为爱付出的女人,对R先生来说,完全是陌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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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 我爱你,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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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为了让他的儿子过上上层人的生活,受好的教育、穿昂贵的衣服、住好的房子,她觉得他的儿子不能在浑浊的环境里,在陋巷的垃圾堆中,在后屋恶臭的空气中长大成人,不能让孩子娇嫩的嘴唇说出肮脏的语言,不能让那白净的身体穿着穷人才穿的,发霉皱缩的衣衫——他的孩子应该拥有一切,应该过着世上富足的生活,享受世间的一切轻松愉快,也应该拥有他父亲那样的社会地位。只是出于这个原因,她卖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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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的她的男人都宠爱她、尊重她,有一个帝国伯爵向她求了三四次婚,她都拒绝了。她不愿意被束缚,她要随时为他保持自由。她一直在等他,等他召唤她时,她可以第一时间就不受约束地来到他的面前。她幻想着有一日他会想起她,可惜从来没有。他再次碰到她时,只是把她当作风月场上的交际花,缠绵一夜后又忘记她,他从来没有认出她。而她为了跟他出去,把一直供养着自己和孩子的男友抛在了舞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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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6 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我想的依然是你……
\n“每年你生日的时候,我都会让人给你送去一束白玫瑰,你可否想过这是谁送的?”\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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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孩子死了,孤零零的躺在那里,她也比任何时候更加孤苦伶仃,她也快要坚持不住了,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口气,她还在给他写信,她还说要感谢他,她多么地爱他,而他不会为这爱情承受任何负担,她不会使他受伤害,这使她感到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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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临死前,只请求他一件事,就是在以后每年他过生日的时候,自己去买些玫瑰花,插在花瓶里。她再也不能每年给他送白玫瑰了,而他甚至从来都没有想过,这白玫瑰是谁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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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我爱你,只愿继续活在你的心里。我感谢你,我爱你,永别了……”\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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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生性风流,极端健忘的花花公子,到最后也没有想起这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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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用了一生的时间,爱了整整18年。少女的那种暗恋的娇羞,成年后奋不顾身的献身,孤注一掷离开的悲哀,热烈而孤独、幸福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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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样从始至终的炽烈如一,无悔无惧,她对R先生有着超乎虔诚的痴迷,痛苦到极致,都从未改变,从未放弃,从未怨愤。我们大多数人都会屈从于生活,去追求俗世里的家庭美满,衣食无忧,而她一生执迷,至死捍卫一个人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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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的作家也是个有故事的人,有二次婚姻,和自己的第二任妻子双双自杀于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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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斯蒂芬·茨威格(Stefan Zweig,1881年11月28日—1942年2月22日),奥地利小说家、诗人、剧作家、传记作家。茨威格出身富裕犹太家庭,青年时代在维也纳和柏林攻读哲学和文学,日后周游世界,结交罗曼·罗兰和弗洛伊德等人并深受影响。创作诗、小说、戏剧、文论、传记,以传记和小说成就最为著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从事反战工作,1934年遭纳粹驱逐,流亡英国和巴西。1942年在巴西自杀。

博美的后花园儿


不算评价,算读后感。现在的水平还不够评的,敢说自己读懂不错了。


在一个小说集里看到的,这是其中的第一篇,恐怕也是最有名的一篇。但很奇怪,在小说集后面的作者大事记里没有提到它。


斯蒂芬.茨威格在他写的《象棋的故事》里有一段话:

“我喜欢研究那些性格偏执的人,尤其是在单一的某方面有固执的思想,这种人通常会让自己身处狭窄的境地,而这时候也是最能接近于极限的时候。”


陌生女人的来信,就是作者把一个偏执的女人,放到了爱情的狭窄的境地里,写出的故事。


以前就知道故事梗概,看过一篇评论,意思是说,比较起来,女主角是更富有和更幸福的人,因为她有所爱,爱得纯粹,爱得无悔,因而充实。而那位被她所爱的作家,则感情上空虚贫乏,终其一生不知所求。读了之后没法认同这个想法,看了其它人的评论大概与我相似,这个女人太偏执。



实际上我不能称这个为爱情,爱情是两个人的,哪怕是单相思也是两个人的。女主角付出一生,从一个小女孩开始,为他抛弃人生其它的一切,甚至为作家生了个孩子,一生为这份爱而活,这仍只是一场暗恋,极致的暗恋。这份感情看上去完美,因为它只存在于这个女人心里,所谓被爱者没有参与,没有在其中,他象一个符号,一个影像,他们有几次肌肤之亲,却没有真正的相处过,连露水情缘都算不上,没有共度,更没有感悟的交融,哪怕是冲突,没有,他始终不认识她,几次相遇都把她当不同的人,在他心中她从来都是陌生人,直到她死都不知道她是谁。相反的,他是谁也不重要,无论圣人或罪犯,这份感情都完美。因为这份感情只属于这个女人。只需要她自己爱着就好了。
故事讲的很真切,心理活动尤其生动,但这不是真实的,是个编写的充满喻意的故事。
女人责备上帝也不肯责备她的“爱人”,不愿给他任何压力、胁迫,不对他予取予求,以使这份爱只是纯粹的爱着,只是给予和等待,她希望他能认自己。仿佛她就是爱情本身,摆在作家面前,等着他认出来,等着他拿起来。但是他没有,直至这份爱情死去,都不知道她在哪儿。
女人从无责备,作者有,通过女人的信说出这段话:“我明白你是个善良的人,天生乐于助人。你会帮助每一个人,就是对不认识的人也会伸出援手。可是你的善心非常奇特,它是那么广博,随便给人拿取,可是,我要说它是不爽快的,请你原谅我的冒昧。它要别人的提醒,要别人自己拿取,一点也不主动。你只是在别人求助于你的时候才伸出援手,你不是出自本心地去做,只是因为害羞和软弱才会去做。”
这哪里是在责备书中的作家,差不多在责备所有人。可是作为大多数普通人,这又有什么好责备的呢?书中盲人一般的作家代表着我们人性中的一部分,追逐和享受幸福,害怕并逃避责任,穿行于异性之中寻找快乐,渴望爱情又对它视而不见。我们的善良出于本心,那份善良有时也确实很脆弱。能怎么办呢?我们是人而已。

不知道作者的爱情观是怎样的,写这样一个故事,书中这个陌生女人的伟大爱情,恐怕只有遇到作家这种极端感情渣才能成就。爱情盲目到如此地步,是另一种讽刺吗?



第一个水边的海伦


高晓松说,小时候看完这本书一个人蒙着被子哭成狗,听了这话我忌惮很久,因为我也如他一样,读不得《海的女儿》,看不得女生为爱情付出……

但到底还是读了,读完惊觉,这书少时我也是读过的,只不过不经事的年华根本未能读懂也没记住深意。今时读来,竟没有太多唏嘘和感慨,要么是“爱情”这词汇已经对我免疫,要么是我认为“爱情”最高的样子本该如此。



该如何评价它——《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呢?

不得不说,茨威格对于人物心理的掌握和描述都达到完美的极致,他了解女人,了解一个暗恋女子卑微的心理,更将这份卑微的情感一点一点抽丝拨皮展露无疑,通篇她都在表达一个思想,我爱你,与你无关。我爱你,是我毕生的信仰。我爱你,尊重你的自由。

人生若能得到这样的一份情感,是不是要接一句“夫复何求”呢?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啊!

女主自己说,在以后漫长的十几年里,她遇到了很多追求她的人,并且他们之于她情感的祈求和卑微如同他对男主一样,可他除了同情别无他法,她爱的那个人不是他们,是他。你看,对于那些给予她帮助的实实在在可见的男子她尚且如此,那么那个跟了她三天再重逢依旧认不出她来的那个男人,又凭什么去感动这份“执着”呢?尽管,他一定是震撼的,但除此之外,他必然是依然故我,或许平静下来他会想起,啊,原来有过这样一个女子……

到底该不该支持这样的爱情观?

“陌生女人”被评为世上最痴情的女子,由此我想到了很多小说里的痴情女,“程灵素”、“阿紫”此类等等,他们的痴情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最实在的回报,而“陌生女人”没有,她的爱从始至终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交响曲,编剧导演和演员都是自己,这是多么可悲可叹可悯啊!

我无法劝诫他人一定不要像她一样在“爱情”的虚壳里空度一生,因为每个人都有主宰自己人生的权利,谁也不能确切的说哪一条路就是正确的,该坚持什么和放弃什么,根本没有适当的标准去衡量。我只能说,若你也有过或正在坚守这样的执着,请尽量善待自己,要么永远不要写出这封信,要么就早一点把它寄出去,然后不用等待答案,继续在“自我”里好好生活……


一尔丁


没错,你说的很对。这部书从现实性和思想性两个方面给与情感和人生观上的阐述和展开,艺术性是比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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