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农垦分院制定《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专项督察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部署,确保农垦检察机关防疫工作规范高效顺畅开展,依据农垦分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分院检务督察处成立了疫情防控专项督察组,对两级院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制定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专项督察的工作方案》,以下为《方案》具体内容。


★是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中央、省委和高检院、省院的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工作群,传达到每名干警,尤其是各院是否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了2月4日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监督保障。
★是否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检察各项职能,一手抓自身疫情防控,一手抓维稳办案。
★各项检察工作是否井然有序开展,控告申诉部门是否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认真回复答复每一件群众诉求;案件管理部门是否落实专人值班办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转等事宜;相关办案部门是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正常办案的同时,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打击涉疫犯罪。
★是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每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机要保密、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等制度;是否在疫情期间做好值班值宿工作,坚决杜绝空岗、漏岗问题,遇有重要紧急信息、重大突发情况,值班人员是否第一时间请示报告,按照要求第一时间处置。

★是否做好疫情防控物品储备、发放、食品安全、卫生消毒等疫情防控工作,对进入院机关人员坚持“凡进必检”,设置体温检测消毒岗,严格单位进出人员管理。
★是否认真落实人员排查工作,及时摸排并掌握本院干警假期往来信息和健康状况,按时报送相关情况。
★是否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是否严格遵守近期省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期间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六项纪律;是否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信谣不传谣;是否存在违反党委政府群防群控群治相关规定要求的行为;是否存在聚集性聚餐等违纪现象;是否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等情况。
★是否加强宣传引导,是否利用“两微一端”大力宣传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的部署,营造有利氛围,是否结合检察职能、各院实际情况积极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情况。
在疫情防控期间,分院督察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电话抽查、视频连线等方式对各院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重点对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组还将不定期对分院和各基层院值班、值宿、窗口部门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抽查。针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发督察通报,在全区进行通报。对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不力的,违反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纪律规定的,造成疫情蔓延、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从严查处,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分院各内设机构、各基层院要进一步提升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控工作任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全体干警要严格遵守各项铁规禁令,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不出现纪律作风问题,根据要求坚守重点工作岗位、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规范个人行为、强化社会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监督管理到位、工作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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