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內幕


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內幕

受命出任議和大臣

甲午戰爭中方慘敗後,清政府通過美國駐華公使向日本求和,日本政府趾高氣揚,蠻橫要求清政府派全權代表到日本馬關談判。在國事艱難的關頭,1895年2月22日,李鴻章應召抵京,當天召見於乾清宮。李鴻章是個久歷官場的政治家,當然知道這是他政治生涯的關鍵時刻。日本政府指名要他前去談判,並要賦予賠償軍費、確認朝鮮脫離中國及割讓領土的全權。把這些列入接受和談的前提,無論誰去簽約,必被千古唾罵,指為賣國賊。而拒絕使臣之命,顯然又不可能。

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內幕


皇帝召見時,李鴻章首先聲明,割地之說,不敢承擔。假如日本佔地勒索賠稅,戶部恐也無款。翁同龢表示,只要不割地,即使多賠款,亦當努力籌措。李鴻章說,請翁師傅一同去日本議和。翁同龢趕緊推脫,李鴻章又表示,割地是不可行的,議不成我就回來。眾人相對默然。

2月28日,慈禧太后說肝氣發作,臂痛腹瀉,拒絕見人,表示“一切遵上旨可也。”但皇帝也不同意割地。3月2日,太后密召李鴻章,授權“以遼東或臺灣予之,如不肯,則兩地均予。”4日,光緒單獨召見李鴻章密談。6日,李鴻章出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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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日談判途中遇刺

3月14日,李鴻章和他的兒子李經方(曾出使日本兩年,熟悉情況,通曉東西語言)及隨員共計32名官員和92名僕從,分乘德國商輪“公義”、“禮裕”二輪從天津前往日本,19日到達馬關。

3月24日下午4時,李鴻章在雙方第三輪談判結束乘轎返回旅館途中,受到日本人小山的刺殺。兇手從路邊用手槍擊中李鴻章左眼下顴骨處,小山行刺李鴻章是為了破壞和談,以便使日本得以繼續擴大侵略戰爭,從而達到“對於中國的割讓唯欲其大的目的”。3月30日,中日雙方簽訂停戰協定。停戰協定簽字後,李鴻章即提出續開和議談判。

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內幕


哀求無效簽訂條約

4月1日,日方代表外務大臣陸奧宗光邀李經方商談關於議定和約的程序方法,李經方應允回館後再行答覆。李鴻章接閱日方提出的和約底稿,為之愕然。他早就知道日本所欲甚奢,但還未料到苛刻到如此程度。急與議和使團顧問、美國前國務卿科士達相商,科士達建議“請總署密告英、俄、法三公使”。即日傍晚,李鴻章分兩次將日方約稿條款電告總理衙門。

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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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雙方展開了反覆辯駁。傷勢漸愈的李鴻章也親自參加了第五次談判。

4月15日下午2時30分,中日全權大臣在春帆樓舉行第六次談判。這次談判原定於14日下午4時舉行,因李鴻章要等最後諭旨來到,故請求延期至15日下午。這次會談的時間很長,整整談了5個小時。李鴻章不惜再三懇求,日方卻絲毫不肯相讓,只在個別細節作了一些改動。因日方掌握了中國的來往密電,所以決不肯作絲毫讓步。事後,陸奧宗光寫道:“李鴻章自到馬關以來,從來沒有像今天會晤這樣不惜費盡唇舌進行辯論的。他也許已經知道我方決意的主要部分不能變動,所以在本日的會談中,只是在枝節問題上斤斤計較不已。例如最初要求從賠款2億兩中削減5000萬兩;看見達不到目的,又要求減少2000萬兩。甚至最後竟向伊藤哀求,以此少許之減額,贈作回國的旅費。此種舉動,如從他的地位來說,不無失態,但可能是出於‘爭得一分有一分之益’的意思。”4月17日,李鴻章和伊藤博文在春帆樓簽訂了《講和條約》11款,即著名的《馬關條約》。條約規定,割讓遼東半島、臺灣及澎湖列島;中國賠款庫平銀2億兩等。

李鴻章簽訂《馬關條約》內幕


(綜合:姜鳴/文、戚其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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