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李鸿章签订《马关条约》内幕


李鸿章签订《马关条约》内幕

受命出任议和大臣

甲午战争中方惨败后,清政府通过美国驻华公使向日本求和,日本政府趾高气扬,蛮横要求清政府派全权代表到日本马关谈判。在国事艰难的关头,1895年2月22日,李鸿章应召抵京,当天召见于乾清宫。李鸿章是个久历官场的政治家,当然知道这是他政治生涯的关键时刻。日本政府指名要他前去谈判,并要赋予赔偿军费、确认朝鲜脱离中国及割让领土的全权。把这些列入接受和谈的前提,无论谁去签约,必被千古唾骂,指为卖国贼。而拒绝使臣之命,显然又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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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召见时,李鸿章首先声明,割地之说,不敢承担。假如日本占地勒索赔税,户部恐也无款。翁同龢表示,只要不割地,即使多赔款,亦当努力筹措。李鸿章说,请翁师傅一同去日本议和。翁同龢赶紧推脱,李鸿章又表示,割地是不可行的,议不成我就回来。众人相对默然。

2月28日,慈禧太后说肝气发作,臂痛腹泻,拒绝见人,表示“一切遵上旨可也。”但皇帝也不同意割地。3月2日,太后密召李鸿章,授权“以辽东或台湾予之,如不肯,则两地均予。”4日,光绪单独召见李鸿章密谈。6日,李鸿章出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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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日谈判途中遇刺

3月14日,李鸿章和他的儿子李经方(曾出使日本两年,熟悉情况,通晓东西语言)及随员共计32名官员和92名仆从,分乘德国商轮“公义”、“礼裕”二轮从天津前往日本,19日到达马关。

3月24日下午4时,李鸿章在双方第三轮谈判结束乘轿返回旅馆途中,受到日本人小山的刺杀。凶手从路边用手枪击中李鸿章左眼下颧骨处,小山行刺李鸿章是为了破坏和谈,以便使日本得以继续扩大侵略战争,从而达到“对于中国的割让唯欲其大的目的”。3月30日,中日双方签订停战协定。停战协定签字后,李鸿章即提出续开和议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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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求无效签订条约

4月1日,日方代表外务大臣陆奥宗光邀李经方商谈关于议定和约的程序方法,李经方应允回馆后再行答复。李鸿章接阅日方提出的和约底稿,为之愕然。他早就知道日本所欲甚奢,但还未料到苛刻到如此程度。急与议和使团顾问、美国前国务卿科士达相商,科士达建议“请总署密告英、俄、法三公使”。即日傍晚,李鸿章分两次将日方约稿条款电告总理衙门。

李鸿章签订《马关条约》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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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双方展开了反复辩驳。伤势渐愈的李鸿章也亲自参加了第五次谈判。

4月15日下午2时30分,中日全权大臣在春帆楼举行第六次谈判。这次谈判原定于14日下午4时举行,因李鸿章要等最后谕旨来到,故请求延期至15日下午。这次会谈的时间很长,整整谈了5个小时。李鸿章不惜再三恳求,日方却丝毫不肯相让,只在个别细节作了一些改动。因日方掌握了中国的来往密电,所以决不肯作丝毫让步。事后,陆奥宗光写道:“李鸿章自到马关以来,从来没有像今天会晤这样不惜费尽唇舌进行辩论的。他也许已经知道我方决意的主要部分不能变动,所以在本日的会谈中,只是在枝节问题上斤斤计较不已。例如最初要求从赔款2亿两中削减5000万两;看见达不到目的,又要求减少2000万两。甚至最后竟向伊藤哀求,以此少许之减额,赠作回国的旅费。此种举动,如从他的地位来说,不无失态,但可能是出于‘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的意思。”4月17日,李鸿章和伊藤博文在春帆楼签订了《讲和条约》11款,即著名的《马关条约》。条约规定,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澎湖列岛;中国赔款库平银2亿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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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姜鸣/文、戚其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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