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速看!海南省“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宣傳標語口號有獎徵集來了!

海南省“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宣傳標語口號有獎徵集的啟事

為深入宣傳我省“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充分調動廣大幹部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在全社會營造“全民皆知、全民參與、全民奉獻”的濃厚氛圍,廣泛凝聚社會各界力量,共同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根據省委有關部署,決定開展“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宣傳標語口號有獎徵集活動。具體內容如下。

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中共海南省委宣傳部、中共海南省委“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協辦單位:海南日報、海南廣播電視總檯、南海網

徵集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徵集,組織個人均可參加。

活動時間

(一)信息發佈並投稿:2020年2月19日至29日;

(二)作品初選:2020年3月1日至3月5日;

(三)公眾投票:2020年3月6日至3月15日;

(四)專家評審:2020年3月16日至3月18日;

(五)結果公示:2020年3月19日至3月23日;

(六)評選公佈:2020年3月24日。

內容要求

(一)緊扣《“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方案》(詳見附件2),主題鮮明,創意新穎,內涵豐富,具有較強的感染力、吸引力、號召力。

(二)文字精煉,飽含深意,朗朗上口,便於理解記憶,適合廣泛傳播應用。原則上每條標語口號不超過10個字。

(三)具有持久生命力和激勵作用,被社會各界廣泛認同。

活動發佈

通過海南日報、海南廣播電視總檯、南海網及其新媒體平臺發佈活動信息。

徵集要求

(一)投稿作品包括標語口號主要內容和創意文字說明(500字以內)兩部分,投稿作品的A4紙規格掃描版和WORD電子版同時發送到指定郵箱。單位掃描版必須蓋章,個人掃描版必須在落款處手寫簽名,單位或個人必須寫明本單位或本人相關信息(詳見附件1)。電子郵件需要在主題上標明:“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宣傳標語口號+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

(二)單位投稿不超過10條,個人投稿不超過5條。

(四)投稿作品以電子郵件接收時間為準,作品內容相同者,按先投先評原則進行。

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繫人:劉世瓊 李文錄;

聯繫電話:

0898—65394621/65220157。

評審方式

為充分體現公眾參與和專業要求,活動評審採用微信公眾號公眾投票與專家評審相結合的評審辦法。

獎項設置

(一)一等獎1條:人民幣1000元、證書;

(二)二等獎5條:人民幣300元/條、證書;

(三)三等獎10條:人民幣100元/條、證書。

以上獎金含稅,由單位或個人繳納。

評審程序

(一)作品初選:由徵集活動評審委員會進行作品初選,評出初選名單。

(二)公眾投票:在“南海網”微信公眾號平臺發佈初選名單,由社會公眾進行投票,投票結果作為評選重要參考。

(三)專家評審:由活動主辦單位組織專家評審團,對初選名單進行評選,結合評審團票選和公眾投票結果產生獲獎名單。

(四)作品公示:獲獎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間產生版權糾紛的,將按規定進行處理。

(五)發佈推廣:通過海南日報、海南廣播電視總檯、南海網等媒體平臺刊發評選結果。

(一)應徵作品應為原創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活動主辦方不承擔法律和相關連帶責任,並以此啟事視同完成告知義務。

(二)本次徵集活動不收報名費,來稿製作和郵寄費自理。主辦方對參投稿件在郵寄途中的損壞和丟失概不負責。

(三)所投稿件請自留底稿,來稿恕不退還。

(四)獲獎作品使用權、註冊權、版權歸海南省委“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所有。

(五)凡投稿人均視為同意並遵守此活動的相關規定及要求。

(六)活動主辦方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1.海南省“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宣傳標語口號徵集表

  2.《“我為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作貢獻”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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