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東營發佈關於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的通知


東營發佈關於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的通知

縣區、市屬開發區、省黃三角農高區指揮部,市直各部門、單位: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處在關鍵階段,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正有序推進,為進一步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有關事宜再強調如下:

一、疫情防控結束前,廣大市民應養成在公共場所自覺佩戴口罩的文明行為。

二、疫情防控期間,市民出行應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進入學校、幼兒園、敬老院、醫院、車站、超市、農貿市場、廣場、公園、小區、機關、社會機構等公共場所。

三、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各類服務行業從業人員及施工工地務工人員,在崗期間均應佩戴口罩。

四、各公共場所應在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對未佩戴口罩進入公共場所者,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勸阻;對不聽勸阻者,由各相關主管部門按照職責依法依規處理。

五、阻礙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委疫情處置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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