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拆迁户王老太房子拆后分得360万,给儿子300万女儿60万。现在儿女都不赡养,为什么?

十万个母鸡


王老太对拆迁款的分配,没有和儿女事先协商沟通好而造成的矛盾。但儿女拒绝赡养王老太是极其错误的行为,完全可以通过当地法院来解决。

王老太对拆迁款的分配办法,符合中国老人善意的做事方式,本身是没有任何问题。

(一)虽然法律上规定儿子女儿是平等的,都有同等的继承权利。但中国现实生活中,儿子和女儿是不可能完全平等的。中国人看重后代的传承,比如儿子的小孩天经地义随父姓,是传承。而女儿的小孩必然随女婿姓了,名字就说明明显差别了,正常情况下,没有哪个女婿可以接受,自己的小孩去随外公姓。

中国人对孙子和外甥是有明显区别的。都是儿女的小孩,都是孙子辈,加一个“外”字就说明一切了。

几千年的传统和风俗一般都认为,父母的财产就是属于儿子的,一般女儿婚后都会放弃对嫁家财产的要求,当然女儿出嫁后一般也没有明确的赡养父母的义务,只是在节日或父母生日等特定时间,带礼物探望一下父母或者给父母一点零花钱就可以了。

这就自然形成了一种不成形的规柜,父母财产全部归儿子所有,儿子负责父母赡养和生病治疗,日后去世安葬等。王老太的儿子有点怨气正常,但绝对不是拒绝赡养母亲的理由。

(二)现王老太儿子拒绝赡养母亲,根本原因在于他认为所有的拆迁款都属于他一个人独有。而他亲姐妹得到了60万,所以他不满,认为母亲应该由女儿赡养。

而王老太的女儿则认为,拆迁款共有360万之多,她才得到一点点,凭什么要她赡养?

王老太的儿子女儿都没意识到,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别说王老太还有拆迁款分配给儿女,就算王老太什么都没有,她的儿女也必须赡养她。

王老太的分配,考虑到了儿女,在老人朴素的思想里,手心手背,自己的儿女都是自己掉下来的肉。女儿可以少一些,但也会多少分一部分,这没有一点错,也是一个中国老母亲合情合理的做法而已。可儿女没有一个想到亲情,没有想到老年的母亲王老太的感受,连起码的赡养都拒绝,眼里只有金钱利益,可叹。

(三)这件事情也给老人们警示,活着时不要分配财产,遗产才能分配,王老太就是分配的太早了。比如王老太的拆迁款,如果需要买房,就以王老太的名义购买,余款先存银行养老。儿女如果需要用钱,王老太可视具体情况给儿女借支,要有凭证。当然还不还,就要视儿女孝顺与否再定。

目前,王老太已经把拆迁款分配了,现在王老太只有寻求法律的帮助来解决问题。

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责任和义务,相信王老太的赡养问题一定会解决好。





月亮有星星


儿女生的多了就要公平,尤其是财产上,我爷爷奶奶拆迁600万,五个儿女每人一百万,自己留了一百万平均分给了家孙和外孙,现在家里非常和睦,子女关系融洽,老人有头疼脑热也争相照顾;我外公外婆家拆迁也好几百万,重男轻女,只给了儿子钱,小儿子占比居然80%,真不知怎么想的,女儿啥也没有,更别说孙子了,两个老人病了,大家都是推诿扯皮,财产分配不公搞得兄弟姐妹们之间都有嫌隙,关系很不和睦,还有闹翻的,老人也遭罪。


给我坐下


我自我认为这是与王老太儿女的自身心理性格和各自的家庭氛围有关。从简单的人性方面来看“人嘛?总是贪得无厌的”,有了这个就想要有比这个更好的,王老太给了儿子300万给了女儿60万,儿子可能会这样想,我的姐姐(妹妹)都嫁出去,母亲竟然给了她60万,这不是便宜了他人,不能让妹妹(姐姐)白拿60万,理应妹妹(姐姐)去赡养母亲,女儿可能会这样想当时分拆迁款的时候,妈妈给了哥哥(弟弟)300万,理应弟弟赡养,轮得到我一个只领了60万的人来赡养啊。(新手写答,若有不对之处敬请斧正)


拉嗝浪r


钱是父母的,给谁是父母的权力。子女赡养父母是义务。

我的公婆几千亩地都给了老大,我们前期投资投人力物力到现在什么也没有,就连钱都没给我们一分。去年公婆住院我们还是出钱出力。

现在公婆还是帮老大他们,但老人一有什么事我们不一样也要管。

钱是他们的给谁是他们的权力。但我们养老是义务更是一种对孩子的言传身教。

不要因为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扭曲了自己,误导了孩子。


路过春天的风2


虽然我不是老年人,也有自己生活的难事,某个时候也希望有更多的钱解决问题,我的妹妹是生意人,总是想着早点拿到父母手里的钱到她那钱生钱。经常但我奉劝我的父母,留好自己的钱,我俩谁也别多给,不用想着给我们就多少遗产,先把老年生活过好,善待自己。


仙人球86456192


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都不是好东西,没有一个是孝顺的。

老人给子女留遗产,哪怕是1分钱,都是偏得。因为都不是自己子女的所得,老人不给你,你毛都没有。

中国的老人就是贱,非要有这个传统习俗,给子女留遗产?不留的,可能家庭没有矛盾,越有的家庭越有矛盾,这样的女子不知好歹?

假设老太太一分钱不给他们留,他们也该赡养老妈。

越来越多这样的家庭和所发生的事,提醒中国的所有老年人,一定不要指望子女给你养老,钱也不要在你活着的时候分。

分完那些狼心狗肺的家伙们就不管你了。有钱自己留着老的时候去养老院,养老院管的比你亲儿子,亲女儿都好,因为养老院就是社会福利机构,那里有适合老人的生活。自己安静地生活,比跟子女自由、快乐!



关山枫叶


事实上,不可能给女儿平均分配,基本上中外都这样,这是没办法的事。

特别是中国,按照香火观讲,外公外婆去世后,外孙的后代就认不得谁是谁,一般不会逢年过节来上香祭祖。但儿子的家族一直会把你当祖宗供着。所有老人,将来你我都要老,一定都会考虑到这个实际。

祖宗要被后辈记着,祖宗想被后辈记着,看起来没啥意思,是落后迷信,实际上,这种观念,是中国5000年延续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因有这种观念,所以,我们的老祖宗都一定要给自己的后代留点什么,而我们一定也该给自己的后辈留点什么,供后人纪念。所以,才不会只管自己花天酒地,哪管死后洪水滔天。一个为后辈着想的民族才能长久。

就这个问题看,显然,女儿认为分少了,但她不瞻仰父母,这是不对的。道理上,女儿不拿就可以不负责养老(即父母花大钱的事可以不管),但平常的礼节探视,是必须的,这是孝顺。何况这个女儿拿了,那至少该负责六分之一养老 ,她却来都不来。

儿子不养父母那更错了,妹妹拿的部分,是很少的,这是父母心意,何必一定要自己全得?

出现这种情况,建议上法院,由法院追回养老钱,由母亲掌握,因为这对儿女都不是三观正常的人。


泉心2018


贪婪无度、自私自利、不孝至极都在这对儿女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真是枉为子女。

王老太是拆迁户而拥有360万,给儿子300万,给女儿60万。虽然做法可能欠妥,一是对待儿和女的不公平。儿子会以封建的旧思想“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为由,认为母亲给女儿60万的做法不对。用此作为借口而不给母亲养老,他拿了300万那么大头,在他心中是“理所应当”的,这是绝对的“贪婪无度”。作为只拿了60万的女儿,肯定认为母亲不公,母亲的养老当然应该是拿了大头的人。儿子和女儿都只在意母亲给自己钱的多少,这是典型的“自私自利”。

而母亲的做法最错的是没有给自己留下养老钱,本来富有的她晚年必须得看子女脸色而过。这也印证了“可怜天下父母心”这句话,对子女毫无戒备和保留。反观子女,母亲把他们养大成人,还把所有的都给了他们,他们却不给母亲养老,这是“不孝至极”。

假设一下,如果母亲不是拆迁户,没有钱,这对儿女会养她吗?回答肯定是不会,因为他们同样会找到生活中别的事为借口。在他们心中只有自己,从来没有存在一点点孝敬之心。“人无完人”,作为子女,对生养自己的母亲都只在乎对错和钱时,这是把自私表现到极致了。像这样的人在对待别人时,又怎么可能会有一点点的真诚呢?

“百善孝为先”,是中华民族的传承美德,是做人的起点,更是德之根本。


醉知音


有这么一大笔钱在身上,不做分配也不行,毕竟是年老了,而当儿女的也肯定想分得一定的钱。但也的确是分配方案错误,4个儿子1个女儿来分360万,其实应该把自己加上去一起分,分六等份,每人分得60万,约定谁愿意给老太太养老,老太太死后的60万就归谁,两个人来养老太太就由两个人分,谁都不愿来给老太太养老的话,老太太也有60万可以自己用,可以租房自己生活,也可以住养老院颐养天年,死后剩下的钱就捐作慈善。


渝玉秋


拆迁给儿子300万,女儿60万,理应儿子要付出比女儿多,但儿子却不愿意养父母,

真的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很多父母重男轻女,那很正常,女儿拿得少,付出也要少,再说,女儿怎样做,父母也不会放在眼里,所以做父母到真正走到那一步,怪自己还能怪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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