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為何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無為的最高境界?

為何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無為的最高境界?

領悟“無為”的境界,什麼是“無為而無不為”?

上一章我們品享了《道德經》第四十七章:不出戶,知天下;不窺牖,見天道。其出彌遠,其知彌少。是以聖人不行而知,不見而明,不為而成。——指通過邏輯推理的方法分析得知事態發展的變化,從這句可以看出,要達到“無為”就先要主動“為”,先把握、瞭解事物發展變化規律,這是前提。只要不偏離“天道”規律,瞭解事物本源,不脫離這個核心,就能做明白人、做明白事,自然可以達到“不為而成”。

為何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無為的最高境界?

“無為”是道家主要哲學思想觀點,“無為而無不為”是老子思想的哲學核心,是《道德經》中的重要概念。道家所宣揚的“無為”而為,不爭是老子對君王的告誡,指君主不與民爭,不亂為、主動為。

為何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無為的最高境界?

領悟“無為”的境界,對於我們個人為人處事,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無為的前提是把握規律。經過有為的(主動)思考,以時勢、趨勢的判斷做出順勢而為的行為,即順應自然的變化規律,使事物保持其天然的本性而不妄為,從而達到“無為而無不為”的境界。

為何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無為的最高境界?

大成說道,品讀《道德經》第四十八章原文:

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無為而無不為。 取天下常以無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白話文:

求學的人,知識一天比一天增加;求道的人,慾念一天比一天減少。減少又減少,最後到達“無為”的境地。如果能不妄為,就沒有做不成的事情。 治理國家的人,要以不騷擾民眾為治國之本,如果以繁苛的政令侵擾百姓,就不能很好地治理國家。

為何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無為的最高境界?

二,“無為”是主動為,不是消極。

《易經·乾卦》象曰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意思是天(即自然)的運動剛強勁健,相應地,君子處事,也應像天一樣,自我力求進步,發奮圖強而自強不息,進德修業,永不停止。

為何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無為的最高境界?

《道德經》第三十七章“道常無為而無不為”。和上句有異曲同工之妙。“天道”是永不停止運行的,道無時不在發揮作用。而人要遵循自然規律,順應天道自然的運行,不必去幹預自然的運行,不做不需要做的事,但也必須去做該做的。作為普通人來說,天地日月運行我們看不到摸不到,但是“天道”就在運行,無時不在“為”。所以道的為是很平常的,是常態的運行,不因為我們不瞭解道他就沒有為。

為何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無為的最高境界?

三,“無為”是不妄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無為”的最高境界。

把握事物發展、變化規律,積極主動作為,天有天道規律,大地萬物有其規律,人作為萬物之靈更要遵循“天道”,敬天愛物,不妄為,不慵為、不懶為、不怠為,該做的必須去做,不該做的不合規律的不做,自然而然去做這就是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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