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為民,政法幹警從不掉線!

線上庭審進行時

新疆烏魯木齊市:公訴人用“遠程網絡庭審”出庭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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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受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並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2月24日上午,烏魯木齊市沙依巴克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人通過遠程網絡系統連線法院和看守所,對吐某某涉嫌盜竊一案進行了刑事案件的網絡開庭審理。這是該院首次採用“遠程網絡庭審”的方式支持公訴。

此次庭審歷時20分鐘,整個庭審程序規範,過程有條不紊,網絡直播畫面清晰、高效便捷,實現了三方異地同期在線“隔空”庭審。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相關證據均無異議並自願認罪認罰,庭審結束後法官當庭宣判。

伊寧市:法官線上庭審+線下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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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下午,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伊寧市人民法院利用“雲間”庭審系統開庭審理原告姜某某與被告劉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最終原被告雙方和平達成調解協議,並在網上利用“筆錄發起簽名功能”進行簽字確認。視頻過程全程錄像,確保了庭審程序的規範、完整,該案最終順利了結。

近期,伊寧市人民法院不斷強化運用信息化技術優勢,創新工作方式,充分發揮12368訴訟服務熱線、新疆法院訴訟服務網、新疆移動微法院、人民法院調解平臺等服務功能,為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在線立案、信息查詢、聯繫法官、電子送達、遠程庭審和諮調、調解等服務,採取“線上”庭審+“線下”防控模式,統籌開展審判執行和疫情防控工作,為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營造良好的法治和社會環境。


便民服務不停歇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戶籍服務“不打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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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縣公安局科學安排,多措並舉,深入推進“放管服”便民利民服務,做到面對疫情不退縮,戶籍服務“不打烊”。

一是全面推行預約便民服務。通過微信公眾號、發放宣傳單等廣泛宣傳、公佈戶籍窗口預約諮詢電話,對因有緊急情況需要辦理業務的群眾,可通過電話進行預約辦理。同時相繼推出“延期辦”“特殊辦”、開通綠色通道等便民措施,確保疫情期間戶籍服務不缺位。

二是全面推行“上門辦”。結合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將隨訪、檢查、宣傳等工作與戶籍業務相結合,在發放疫情防控法律宣傳單的同時,由隨訪民警宣傳、指導進行網上業務辦理,再由戶籍民警將辦結的戶籍業務資料交給各警務區隨訪民警,最後隨訪民警將戶口本送到群眾手中,切實做到讓群眾“零跑腿”“零接觸”“零風險”。


全力保障復工復產

哈密市中院工作隊:抓防控與春耕備耕兩不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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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正處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也是春耕生產的重要時節。哈密市中級人民法院駐五堡鎮吐格曼博依村、支邊農場村“訪惠聚”工作隊將疫情防控與服務春耕生產有機結合,做到疫情防控與農業生產兩手抓、兩不誤。

連日來,工作隊組織人員挨家挨戶統計村民所需求的種子、化肥、農藥品種及數量,統一採購,全力保障春耕備耕農用物資供應。同時加強與林業、畜牧部門的溝通聯繫,為村民提供“一對一”在線諮詢、技術指導等服務。在入戶走訪的同時,做好農機具維護保養和檢修測試,確保農機具以良好狀態投入春耕備耕生產。

哈密市司法局工作隊:保障農業物資供應

躍進村地處哈密市伊州區城鄉結合部,有耕地面積1170.42畝,溫室大棚1142座,農業以大棚蔬菜、花卉種植、果品採摘為主。

2月初,因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躍進村的農資商店暫時停業,這可急壞了躍進村的菜農和農資經銷商。

哈密市司法局駐躍進村“訪惠聚”工作隊瞭解村民的需求和困難後,及時與農資商店業主溝通,多方協調,農資店正常營業,銷售農資用品。

為減少菜農外出次數,村兩委、工作隊安排轄區多家農資商店開展農資商品配送服務,只要菜農有需求,就直接將農資商品送到田間地頭、大棚門口,方便快捷地解決了菜農的生產需求,保障了蔬菜生產、供應的市場需要。

克拉瑪依市交警:幫忙“擰緊”安全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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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克拉瑪依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獨山子九公里大隊民警走進涉及物流、化工、石油等7家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向各企業負責人詳細講解疫情期間的管理要求,並強調復工復產期間要以防範疫情、防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為中心,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把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

交警督促企業,復工復產期間,每天都要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對運輸駕駛人、押運員開展疫情預防、交通安全教育警示,提高員工自身防護意識,並對運輸車輛進行全面排查,防止車輛“帶病運行”,營造安全的生產環境。

同時,復產復工的企業,車輛、駕駛人有審驗等交管業務的,可自行通過“網上辦”,也可撥打交警值班24小時電話,隨時指導使用交管12123,解決企業、駕駛人的後顧之憂。運輸物資中,發生交通事故、車輛故障,遇到困難,及時報警。


暖警在行動

哈密邊境管理支隊:發出“暖心陪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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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疆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哈密邊境管理支隊黨委下達了一份“暖心陪護令”,對象是二紅山邊境派出所民警李鼕鼕。

李鼕鼕的父母接連查出癌症,他與父母相伴的每一天,都有可能是最後一天。特別是父親,病情惡化快,2月16日,老人意識還算清楚,還對李鼕鼕說“別擔心,安心工作。”可是,2月18日8時許,李鼕鼕和父親視頻時,父親已經意識不清,就連李鼕鼕都認不得了。2月18日9時30分,李鼕鼕電話再一次響起,他接到了醫院的病危通知書……

“警察是有血有肉的人,而非機器,疫情防控形勢嚴峻,但他父親重病在身,讓一線人員回家陪護,盡到孝道之後再上班,無疑更有力量。”哈密邊境管理支隊政治處主任梁志遠說。

阿勒泰市:建立“一人一檔”健康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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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阿勒泰市公安局北屯分局副局長劉軍帶領民警前往執勤點,為每名“疫”線執勤民輔警測量血壓,建立“一人一檔”健康檔案。

在執勤站點,劉軍同民警為每位執勤民、輔警檢查並進行心理疏導,向他們詳細講解了常見病早期預防知識,幫助基層民、輔警更好地瞭解身體健康狀況,提高防範意識。

塔城地區額敏縣:“火線提拔”凝心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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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疫情防控阻擊戰打響以來,塔城地區額敏縣公安局全體民輔警積極響應黨的號召,主動請戰,衝鋒在前,湧現出了一批認真負責的優秀民輔警。2月23日,額敏縣公安局召開便民警務站“火線提拔”幹部大會。

現在進入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關鍵時期、攻堅階段,在疫情防控一線對幹部的”火線提拔“充分激勵引導了全體民輔警的不懼艱險、英勇奮戰、迎難而上的強大合力,為下一步打好疫情防控阻擊戰夯實了基礎。


依法懲治力度不減

阿克蘇市:依法查處十起典型案例

近日,阿克蘇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十起利用互聯網編造和傳播疫情謠言信息典型案例,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防範和懲治網絡傳播虛假信息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依規對其採取行政處罰。

阿克蘇市網民迪某傳播疫情謠言信息案。2020年1月25日,阿克蘇市網民迪某(女,維吾爾族,31歲,戶籍地:阿克蘇市)在微信群中編造散佈“明天早上四點到四點半不要出門,因為政府安排飛機灑消毒藥水,請互相轉告,和田已死了X個人,在道路上也建立了各種卡點,儘量不要吃海鮮。”的疫情謠言信息。經核實,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迪某予以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阿克蘇市網民廖某傳播疫情謠言信息案。2020年2月11日,阿克蘇市網民廖某(男,漢族,63歲,戶籍地:阿克蘇市)通過微信發佈涉國家領導人的謠言。經核實,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廖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阿克蘇市網民劉某傳播疫情謠言信息案。2020年2月12日,阿克蘇市網民劉某(男,漢族,34歲,戶籍地:阿克蘇市)在微信群中編造散佈“阿克蘇又出X例,現在又嚴了,還是出不去小區,有通行證也不管用。說阿克蘇有X例了,還死了X個。”的疫情謠言信息。經核實,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劉某予以行政拘留13日的處罰,因其患有傳染性疾病,拘留不執行。

阿克蘇市網民梁某傳播疫情謠言信息案。2020年2月14日,阿克蘇市網民梁某(女,漢族,52歲,戶籍地:阿克蘇市)在微信群中編造散佈“阿克蘇今天又新增X例,阿克蘇各小區現在已經封閉了,不讓出小區,出租車也停了。”的疫情謠言信息。經核實,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梁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阿克蘇市網民向某傳播疫情謠言信息案。2020年2月12日,阿克蘇市網民向某(女,漢族,30歲,戶籍地:阿克蘇市)通過微信群發佈涉自治區領導人的謠言。經核實,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向某予以行政拘留13日,罰款500元的處罰,因其懷有身孕,拘留不執行。

阿克蘇市網民陳某傳播疫情謠言信息案。2020年2月16日,阿克蘇市網民陳某(男,漢族,52歲,戶籍地:阿克蘇市)在微信群中編造散佈“快回家,誰出來抓去培訓學習。看看吧,快回家。”的疫情謠言信息。經核實,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陳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阿克蘇市網民繆某傳播疫情謠言信息案。2020年2月17日,阿克蘇市網民繆某(男,漢族,45歲,戶籍地:阿克蘇市)在微信群中編造散佈“大家注意:不聽話亂竄人員,集中到體育館學習。體育館已準備好了學習班,只要被警察看到的人,沒有證明的,一律抓進去學習,疫情解散才放回家中,並支付所產生的費用。”的疫情謠言信息。經核實,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繆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阿克蘇市網民拜某傳播疫情謠言信息案。2020年1月26日,阿克蘇市網民拜某(男,維吾爾族,36歲,戶籍地:阿克蘇市)在微信中編造散佈“中國消費者協會官方網特意介紹某公司的空氣淨化器,因為這個機器自帶新型冠狀病毒處理功能,每一個家庭必須安裝,不用跑到三亞找新鮮空氣。”的疫情謠言信息。經核實,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拜某予以3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阿克蘇市網民康某傳播疫情謠言信息案。2020年1月29日,阿克蘇市網民康某(男,漢族,23歲,戶籍地:甘肅省華亭縣,現住址:阿克蘇市)在微信群中編造散佈“阿克蘇已經確診了X例,昨天一趟來阿克蘇的飛機上就發現X個發燒的。”的疫情謠言信息。經核實,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康某予以4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阿克蘇市網民陳某傳播疫情謠言信息案。2020年1月25日,阿克蘇市網民陳某(女,漢族,45歲,戶籍地:重慶市黔江區,現住址:阿克蘇市)在微信群中編造散佈“新疆本來就特殊一些,出去看到哪個都是感染者。”的疫情謠言信息。經核實,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安機關依法對陳某予以5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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