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北流市首例“涉疫”诈骗案宣判

玉林广播网讯

(通讯员陈柳岑)

2月25日,北流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涉疫诈骗案件,被告人陈某友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该案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北流市首例涉疫刑事案件,陈某友归案后,北流法院提前介入,就事实及证据问题进行指导,审判阶段从立案到结案仅用3个工作日。

法院审理查明,2月1日,被告人陈某友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通过从他人处购得的手机微信及银行账号,在朋友圈发布口罩图片及文字,虚构其在南宁市经营一家医疗口罩加工厂并有大量医疗口罩批发零售的事实。被害人陈某某向被告人陈某友订购了7万余个医疗口罩,并通过支付宝及银行卡转账的形式,先后15次转账给被告人陈某友人民币63744元,被告人陈某友得到赃款后便将被害人陈某某的微信拉黑。被告人陈某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虚构事实,利用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了诈骗罪。

法官寄语: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传播谣言、哄抬物价、制假售假、阻碍疫情防控、以疫情防控为名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现象有所抬头,严重扰乱防控工作秩序。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刑事犯罪,是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大局稳定、确保防控疫情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要求,是确保案件办理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的要求。同时,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购买防疫用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切莫轻信他人,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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