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雨花台区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雨花台区扶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发展十条政策》,降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帮助区内企业尽快渡过难关,根据《关于印发〈雨花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修订)〉的通知》(雨委发〔2019〕27号)(以下简称“27号文”)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雨花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根据“27号文”精神,2020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按照文件条款共分6个专项分别申报,各专项的申报条件、所需材料、受理部门等详见《2020年度雨花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第一批)》(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

2020年度雨花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的申报受理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至2月28日,因受疫情影响来不及的企业可以在以后批次申报。

三、申报要求

  1. 申报企业的注册登记地须在雨花台区且纳入南京市软件产业统计系统和区(谷)税源管理系统,守法经营并正常报送统计报表。
  2. 申报单位须对照文件精神,依据2019年全年实绩,根据《申报指南》中的有关要求,根据税源归属地,以书面形式向所属街道(管委会)提出申请(软件谷企业直接报送至各专项受理部门),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各街道(管委会)审核签章并汇总后,统一行文报送至区软件办。
  3. 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出,即取消申报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软件产业扶持项目,相关失信信息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涉嫌骗取财政资金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4. 申报通知和申报材料(含附件)的电子格式,可从中国(南京)软件谷网站(http://rjg.njyh.gov.cn/)“公告”一栏中下载。
  5. 申报工作联系人:阚迪、陈玉昌,咨询联系电话:52887625,52887620。各专项联系人详见《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加快雨花软件产业发展,优化我区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根据《关于印发〈雨花台区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修订)〉的通知》(雨委发〔2019〕2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申报指南。

专项1

对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总额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分级奖励。

申报材料:

  1. 雨花台区软件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书(规模企业奖励)见附件1(下载网址:http://rjg.njyh.gov.cn/,下同);
  2. 2019年度南京市软件产业统计报表;
  3. 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本专项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

受理部门:软件谷战略发展局

联系人:阚 迪,联系电话:52887625

专项2

对新入选的江苏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国内软件百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 雨花台区软件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书(重点/百强企业奖励),见附件2;
  2. 2019年度南京市软件产业统计报表;
  3. 有关证明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下同);
  4. 百强企业包括软件百强、电子信息百强、互联网百强,首次入选可以申报。

本专项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

受理部门:软件谷战略发展局

联系人:阚 迪,联系电话:52887625

专项3

区内企业实施企业股权(期权)激励、股权转让、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审核,可分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5个公历年度。对股权分红及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团队和个人,对股权转让、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对上市公司限售股自然人股东减持股票的,根据其对本区的经济贡献度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对企业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融资产品的,给予1%~3%的产品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1. 雨花台区软件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书(股权/融资补贴),见附件3;
  2. 2019年度南京市软件产业统计报表;
  3. 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 企业股权激励或者转增股本等缴纳的完税凭证(税收缴款书);
  5. 企业股权激励或者转增股本等的证明材料(地税核查报告或工商股权变更受理通知书);
  6. 有关主管税务机关的备案审核材料;
  7. 融资企业需要提供的证明和完成进度材料。

本专项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

受理部门:

雨花台区财政局 软件谷财政国资局

联系人:

刘双华(区财政局),联系电话:52883499

李树节(谷财资局),联系电话:52887716

专项4

加强软件产业和园区宣传推介,对参加由市、区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的中国(南京)软博会等知名展会的软件企业,根据其参展规模和影响,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参展补贴。

申报材料:

  1. 雨花台区软件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书(参展综合补贴),见附件4;
  2. 2019年度南京市软件产业统计报表;
  3. 第十五届南京软博会等展会参展照片;
  4.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本专项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

受理部门:软件谷战略发展局

联系人:阚 迪,联系电话:52887625

专项5

对新认定的软件企业和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新认定的软件产品和取得国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的,每个一次性给予0.3万元奖励。对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文化传媒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南京市优秀软件产品”、“江苏省优秀软件产品(金慧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和6万元奖励。对通过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3级以上认定的软件企业,分级给予10~30万元奖励;对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软件企业,分级给予4~10万元奖励。对通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认证(ITSS)、信息安全管理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认证、软件测试人才认证、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资格认证等软件企业,分别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 雨花台区软件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书(资质认证奖励1),见附件5;
  2. 2019年度南京市软件产业统计报表;
  3. 有关资质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4.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本专项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

受理部门:软件谷战略发展局

联系人:阚 迪,联系电话:52887625

专项6

对获得市著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2~10万元奖励。对涉软产业领域内新成立的市、省、国家级涉软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级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1. 雨花台区软件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书(资质认证奖励2),见附件6;
  2. 2019年度南京市软件产业统计报表;
  3. 有关资质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4.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本专项需提交材料一式二份。

受理部门:软件谷科技人才局

联系人:石向萍,联系电话:52887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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