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大同区理发场所疫情防控操作指南


大同区理发场所疫情防控操作指南

理发场所经营者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第一责任人,经营期间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开放营业的理发场所只提供预约理发服务,严禁私自上门服务;严禁开展刮面、烫染等其他服务。原则上每次只接待1名顾客。如经营场所面积允许同时接待多名顾客,每个工作椅之间距离须达到2米以上。

2、对不预约、不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强行进入理发场所造成聚集的顾客,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公安部门举报。

3、从业人员应依法持有健康合格证,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上岗,与顾客交流时不得摘下口罩,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使用流水洗手,也可使用医用酒精擦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按规定到定点医院就医。

4、店内要备有满足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环境消毒的设施和消毒剂。

5、顾客进入时应对顾客身份等信息进行核对、记录,并由顾客确认签字。要在场所门口对顾客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方可允许进入。体温超过37.3℃的,应当拒绝其进入,并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局报告。

6、室内应当保持空气流通、清新,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营业期间停用集中空调。

7、每位顾客理发后产生的垃圾应当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应用84消毒液等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进行喷洒或擦拭。

8、毛巾、围脖、理发器具应“一客一换一消毒”,清洗消毒后分类存放。对患有头癣等皮肤病的顾客,使用专用工具。

9、应在每位顾客理发后对洗头设施进行清洁、除垢、消毒。每天定时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

10、每位顾客理发后可用含氯消毒剂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进行喷洒或擦拭,或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1、卫生洁具可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12、定期更换工作服,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13、确保洗手设施正常运行,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4、提倡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方式进行支付,实现付款零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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