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7 漫谈:美国是如何通过“平衡和制约”,去实现对权力的监督和限制

导语

说起美国,许多人感到既熟悉又陌生,说熟悉是因为我们几乎每天都可以接触到来自美国的信息和产品,比如美国的品牌耐克、苹果、肯德基;美国名人特朗普、科比、麦当娜;美国影视漫威、迪士尼等等,可以说美国文化和潮流已经深深地融入进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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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影视漫威

但是,说到对美国的陌生,是因为大多数人并不了解美国的历史文化、政治和法律等深层次社会现实。在我们的印象里,一个国家的总统应该是权力最大的那个人,尤其是世界头号强国美国的总统。但是在现实美国社会中,整个国家的权力被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分,总统只是行政部分的首脑,主管立法的国会和主管司法的美国联邦法院处处限制着总统权力。那今天笔者就带领大家了解下总统在美国政治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权力制约机制的由来。

一、美国总统只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权力受到国会和最高法院的制约。

我们经常从新闻中听到一个词,即“某某人政府”,比如“奥巴马政府”、“特朗普政府”。这种说法给我们一个感觉,那就是美国总统似乎是美国权力最大的那一个人,他代表了美国。可是,如果我们查英文字典,就会发现这里说的“政府”二字并不是我们通常意义指的总揽一国政治事务的那个机构,而仅仅是一个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换句话说,美国的立法工作和司法工作并不在美国总统的管辖权内,而是独立运行的,与美国总统为代表的行政机构相互制约,这就是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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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分立制度

三权分立制度下,美国的政治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分,三个部分平起平坐,相互监督,而我们在新闻中经常只用一个“政府”就把三者笼统地概括在一起。所以,我们会有这样的感觉,奥巴马政府与某个国家达成了一项协议,但是属于“美国政府”的另一个部分国会却通过了一项完全不同的决议,造成前后矛盾的局面,甚至引起外交纠纷。

在美国政治制度设计中,总统只是行政分支的首脑,由于他是美国政府日常事务的主管,因此常常被推到前台,去代表这个国家发表这种意见,但这决不是说,美国由总统说了算。与总统相比,属于美国立法分支的国会就更有美国“主人”的味道。国会议员们都是从各个州直接选举出来的民意代表,他们制定法律和行事原则,然后让总统这个“办公室主任”领着他的行政班子去执行。如果国会对总统工作成绩不满意,就会通过一个决议,表达他们对总统的愤怒。和主管立法的国会以及主管行政的总统分支相比,主管司法工作的法院就显得比较低调。美国最高法院掌握了解释宪法的权力,在总统和国会就一个法案吵得不可开交时,往往需要最高法院出来裁决这个法案是不是违宪,如果一旦裁决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那么二话不说,这个法案无论是谁提出来的,都立马作废,颇有点扫地僧的姿态,总是在最关键时刻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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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美国总统是政府行政分支的主管,也依然时刻受到国会和法院的监督,甚至连总统任命自己的行政官员都受到制约,目的就是防止总统滥用职权,任人唯亲。上个世纪90年,克林顿总统刚刚上台,准备摩拳擦掌好好大干一番,他首要的工作就是组建一个可靠的政府班子,因此需要任命各个部门的部长。我们或许会认为,任命各个机构的负责人本就是总统的职权,虽然做不到想任命谁就任命谁,那起码可以干脆利落进行提名,然后让国会走走过场,通过审核。然而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总统会提出他的认可的候选人名单,之后交给国会的专门机构审查,如果出现比较大的、有争执的问题,国会就会要求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的格局和法庭没有什么区别,对提名人产生不同意见的两方来说,都需要在听证会上提供证据,被审查的人也需要回答各种质询。有意思的是,这些听证会往往是向全国进行电视直播的,整个听证会审查过程都是在美国老百姓的注视下完成的。与法庭不同的是,听证会的程序结束后,结果要么是提名通过,要么是提名被否决,与司法审判无关。除非是在听证会过程中发现了违法问题,才会引发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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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顿总统

回到克林顿总统这边,他提名一位女士担任司法部部长,这位女士是一名资深法律工作者,技术背景方面完全没有问题,同时克林顿也相信白宫在提名前已经做好了官员道德审查。如果提名人被否决,对总统来说是白忙活一场,同时也会产生很不好的影响。没想到,这位候选人还真是阴沟里翻船,国会审查提出,这位女士曾经雇佣非法移民当她家的保姆,另外作为雇主,她并没有依法缴纳雇主所应该上缴的税。还有什么比司法部长违法更可笑的事情?这让克林顿感到颜面尽失。最终,这位女士不仅没有当上司法部长,还被税务局的人找上门,要求补缴税金,并且进行了罚款。

懊恼的克林顿只能怪自己的审查工作不仔细,很快他就向国会提出了第二位候选人,结果国会还在审查的时候,这位候选人就主动坦白,自己家也曾经雇佣过墨西哥籍的非法移民做保姆,然后退出了提名。两任司法部长候选人都栽倒在雇佣非法移民的问题上。灰头土脸的克林顿向公众表示道歉,并且保证第三个候选人不会再出问题了,最后,第三个候选人通过了国会的审查,成了克林顿行政分支下的司法部长。

二、收银机的发明反映了美国分权制衡的思想。

在漫长的历史当中,现金交易是最频繁的商业活动之一,世界各地的店主们一直被两件事情所困扰,一个是统计盘点和制订进货计划,另一个是记录现金收入。但凡稍微大一点的店铺都会雇佣伙计来收银,有些时候钱箱里面的现金不够了,店员会先拿自己的钱垫着,日后再从钱箱中取出来。当一个店员每日从钱箱中把钱放入自己钱包时,谁也无法保障自己不会受到金钱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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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这个问题最常用的方法就是相互监督、突击检查,然后进行思想教育,从根本上改变人的思想。那美国人是怎么考虑这个问题呢?美国的思维很直接,他们往往是用实际的手段去解决实际的问题,他们不习惯,也不认为有必要去进行更深的哲学思考。一百多年后,美国的店主们找到了这个“实际的解决办法”。

南北战争以后,一个叫詹姆斯年轻人经营着一家咖啡馆,他渐渐发现,收银的伙计会随手从钱箱中拿走一些零钱,长时间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詹姆斯在航船上记录螺旋桨转动的机器的启发下,设计了收银机,这个机器能够把每一笔交易结果都显示出来,这样就能打消店员随手拿走零钱的小心思。后来,詹姆斯把专利卖了出去。新的专利拥有者在原来收银机的基础上,进行了一次关键性改进。他在收银机上附加了一个自动上锁的抽屉,以及一个铃铛。收银机不仅能计算交易的总金额,还能计算出应该找给顾客的钱,并把交易过程记录在纸上,只有叫双方没有异议后,按对了正确的按键,存钱的抽屉才会随着铃响打开,这样就杜绝了店员的私自拿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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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银机

收银机的发明反映了美国人的一种思维方式,那就是人是不可靠的,换种说法,与其信赖一个人,不如去信赖一种机器或者一种机制的作用。在上面的故事中,收银机扮演了一个监督者的角色,它可以不受感情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忠实地记录下每一笔交易,对不可靠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

这种不信任人的思想也贯穿了美国宪法的制订过程。美国建国后,一直处于一种松散的状态,当时组成美国的13个州,就仿佛是13个独立国家,有着自己的民兵,印刷着自己的货币。没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让美国面临危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1787年,除罗得岛以外的12个州的55名代表终于齐聚费城,关在一幢普通房子里面开会,这一关就是好几个月,这就是著名的制宪会议。

我们或许会想象,一群开国元勋坐在一起,他们曾经浴血奋战,如今江山在握,重聚一堂,共同商讨成立中央政府,这似乎是一个准备大展宏图的喜庆场面。但实际上,几个月的制宪会议,始终气氛凝重,参会者心中都有一个忧虑,那就是怎么保证中央政府不会在权力的引诱下,变成一个凌驾于人民之上的怪物。

美国开国元勋们的忧虑不是毫无由来的,就在一百多年前,英国也发生了革命,克伦威尔在这次反对国王专权的革命中,成为一个传奇英雄。但是,在革命胜利后,克伦威尔把持了军权实行独裁统治,宣布自己是“护国公”,成为英国历史上无数暴君中的一个。当时的英国早已有了三权分立思想,但是克伦威尔还是独揽国家所有大权,动不动就解散议会,宪法也形同虚设。所谓的革命,不过是换了一个强权人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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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伦威尔

历史的警钟一直响彻在美国宪法制定者耳边,他们深知中央政权一旦形成,就会利用手中的国家资源进行自我扩张。所以,他们做的第一步,就是把权力进行分割,这就形成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权力。在这基础上,他们还把这三种权力进行纵向切割,在联邦、州、市、县甚至是微不足道的小镇上都设立一套完整的三权分立框架。这个权力架构没有绝对的上下级领导关系,都是独立运行的,由当地的居民选举出来。总的来说,权力切割的原则就是宁可支离破碎、自相矛盾,也不能全面统一,高度集中。

尽管对权力进行了分割,但是他们依旧担心某一个权力分支会自我膨胀,因为这在英国就早已上演,英国明面上是三权分立,但是,权力的各个分支时时刻刻都会膨胀,行政力量一膨胀就会解散国会,国会力量一膨胀就会推翻行政,最终国无宁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他们决定给权力运行安装一个刹车装置,这就是美国权力结构中的所谓“制约和平衡”。因此,宪法中做出规定,政府任何一个分支的法定权力都要受到另外两个分支的制约,三大分支相互制约,任何一个分支都不可能在权力上的比重大于另外两个分支,从而杜绝绝对权力的出现。

三、尼克松总统因“水门事件”被国会弹劾,展现美国制度对权力的制衡。

前面说到,美国宪法的制定者们为了防止中央政府的权力无限扩张,将权力切割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并且三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这些制度在往后的几百年里不断实践,也遇到不少新问题,所以后世的美国人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最典型的就是规定了美国总统的任期。美国总统一个任期是4年,但对于总统连任,宪法并没有规定。比如罗斯福,就在美国历史上当选三次总统,连任两次,只不过在最后一个任期结束前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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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美国国力的积累,美国政府的行政分支快速扩张,总统所掌握的财力、人力、物力以及军力都和两百多年前不可同日而语。美国人又一次感觉到不安全了,他们觉得应该给总统任期加以限制。于是,在1951年,美国人在宪法第二十二修正案中,规定了美国总统的职位只能任职两次,也就是连任一届。这条修正案强调了“人是不可靠的”这个观点。这条修正案也对选民进行了限制,当多数选民连续选一个人,并让他当了8年总统后,选民对同一个人的连续选举权就终止了。法律的目的是打断选民的热情,让他们冷静一下,再重新做出选择,以防止被哪个高明的政客给洗脑了。这种洗脑药在世界历史上并不罕见。

回想二战时,正是狂热追随者们排山倒海的呐喊声,给了希特勒和纳粹党发动世界大战的勇气。纳粹让美国人对“人是不可靠的”这个观点有了新的理解,不仅处于巅峰的当权者有可能是不可靠的,作为监督者的“人民”也一样可能是不可靠的,所以需要不断完善法律,不断升级政治制度的“收银机”,让一切不可靠因素都处于制约和平衡的系统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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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和纳粹党

国会和最高法院的制约,以及对总统任期的限制,汇聚成一个监督总统职权的笼子,在这个笼子之外,美国社会对付总统还有最后一个武器,那就是弹劾。弹劾是指如果一位总统失职或者犯罪,违背了人民对他的委托,那么选民们可以选择弹劾总统,让他下台。弹劾总统的流程是代表广大民众的众议院发起弹劾法案,在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的主持下审理,最后将弹劾提案交给参议院表决,如果出席的参议员有三分之二表示同意,那么弹劾法案就生效了,历史上最著名的就是尼克松总统弹劾案。

共和党人尼克松给艾森豪威尔总统当了八年副总统,积累了丰富的政治资本,距离总统之位只有一步之遥,可是尼克松在选举中输给了肯尼迪,两年后竞选加州州长也失败了,按理说接连两次失败已经算是为政治生涯画上了句号。可是不服输的尼克松还是在1968年卷土重来,以微弱优势险胜对手,当上了总统。但这几次选举经历让尼克松面对选举时多少有些不自信。

尼克松的第一个任期内,无论是处理国内政治事务还是国际外交事务,都显示出一个出色政治家的专业素养。所以尼克松渴求连任,继续完成他还未完成的抱负,另外作为一个政治家,他还有一丝虚荣心,那就是在1976年作为美国总统,主持美利坚合众国成立两百周年的庆典。可是,对选举有些不自信的尼克松还是显露出对总统连任的担忧。上级的担忧成了下级工作的动力,尼克松的手下为了获取民主党竞选策略的情报,跑到民主党竞选办公室水门大厦里安装窃听器,偷拍机密文件。结果第一次安装的两个窃听器,一个失效了,另一个录音质量不高。于是竞选班子成员第二次潜入民主党竞选办公室安装窃听器,这一次被抓了正着,这就是著名的“水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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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门事件

本来这件事只是尼克松手下的个人行为,选民们也不会太认真。可是随着新闻和检察官的深挖,越拉越多不利于尼克松的证据浮出水面。虽然这期间,尼克松赢得大选,成功连任,但是针对总统的调查一直在持续。后来,尼克松开始销毁有关的录音证据,这激怒了美国人民,游行示威不断。在民意的推动下,国会司法委员会决定对总统进行弹劾。其实,此刻的尼克松手握强大的军队权力和行政权力,可以负隅顽抗到底,但这将引发宪法危机。最终,尼克松从家人那里获得了慰藉,与好友兼国务卿基辛格商议后,在弹劾正式启动前,尼克松宣布辞职。

尼克松下台后,由他的副总统福特接任总统任期,福特上台后立马赦免了尼克松,确保他以后不会再被追究法律责任。美国人民也觉得这个赦免是公正的,尼克松已经为犯下的错误付出了代价。

四、总结

首先,我们说到了美国总统在美国政治中的定位,美国实行三权分立,把立法、行政、司法这三种权力分开,总统并不是权力最大那个人,他仅仅是行政分支的大管家。在实际权力运行过程中,总统的权力受到国会和最高法院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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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们介绍了美国人的一种思维方式,那就是认为人是不可靠的,威高权重的总统是不可靠的,作为监督者的人民也是不可靠的,因此需要用制度去限制总统的权力,就像为了避免店员顺手拿走零钱而设计出收银机一样。

最后,我们说到了在制度之外,美国社会对付总统的最终武器,那就是弹劾总统。最著名的总统弹劾案就是因“水门事件”而丑闻缠身的尼克松总统。尼克松下台后,被继任者福特特赦。这展示了美国监督机制对总统的强大制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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