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夏某某非法饲养的石鸡和雉鸡。 卢晓媛 摄
中新网西宁2月27日电 (鲁丹阳 胡光雷)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森林公安局27日消息,日前该局依法查处一起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野生动物案件。
据介绍,2月17日,茫崖市森林公安局联合花土沟镇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例行检查野生动物疫源疫情防控工作时,在花土沟镇环城南路夏某某家里发现了其饲养的疑似野鸡的6只野生动物,存在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野生动物嫌疑。
经调查后得知,夏某某繁育的野生动物为1只石鸡和5只雉鸡,系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图为茫崖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将野生动物送至格尔木野生动物保护站。 卢晓媛 摄
夏某某对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警方依法对夏某某繁育的野生动物予以没收,并处罚款人民币1650元的行政处罚。没收的野生动物现已送往格尔木市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茫崖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表示,市民要充分认识猎捕、饲养、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严禁非法饲养、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同时,茫崖市森林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巡查和巡护力度,对乱捕乱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惩。(完)
閱讀更多 嘉興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