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大埔縣西河鎮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張立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了!


大埔縣西河鎮的居民請注意,你們的街坊張立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了!

失信被執行人:張立基

身份證號碼:4414221975****5337

性別:

年齡:45

住址:大埔縣西河鎮黃堂村溪南2-1號

執行案號:(2017)粵1422執90號

立案時間:2017年3月2日

執行法院:梅州市大埔縣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 申請人羅漢倫與被執行人張立基追償權糾紛一案,本院(2016)粵1422民初1031號民事判決書已經生效。內容為:判令張立基應於判決生效10日內歸還人民幣22.65萬元以及逾期利息並負擔案件受理費4048元。因被執行人張立基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申請人羅漢倫向我院申請執行。

執行依據文書:(2016)粵1422民初1031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梅州市大埔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22.65萬元及逾期利息並負擔案件受理費4048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被執行人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被執行人違反財產報告制度且下落不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義務

聯繫方式:林同志,0753-5538126

懸賞聲明:凡向大埔縣人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被執行人財產線索及下落,經查證屬實並實際執行到位的,申請人自願支付執行到位案款的百分之十獎勵給舉報人,併為舉報者保密。

懸賞期限:至標的全部執行完畢止。

舉報人可直接前往大埔縣人民法院執行局進行舉報,亦可致電:0753-553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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