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大埔县西河镇的居民请注意,你们的街坊张立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了!


大埔县西河镇的居民请注意,你们的街坊张立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了!

失信被执行人:张立基

身份证号码:4414221975****5337

性别:

年龄:45

住址:大埔县西河镇黄堂村溪南2-1号

执行案号:(2017)粤1422执90号

立案时间:2017年3月2日

执行法院:梅州市大埔县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 申请人罗汉伦与被执行人张立基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2016)粤1422民初103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内容为:判令张立基应于判决生效10日内归还人民币22.65万元以及逾期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4048元。因被执行人张立基仍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人罗汉伦向我院申请执行。

执行依据文书:(2016)粤1422民初103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梅州市大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22.65万元及逾期利息并负担案件受理费4048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且下落不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联系方式:林同志,0753-5538126

悬赏声明:凡向大埔县人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下落,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执行到位案款的百分之十奖励给举报人,并为举报者保密。

悬赏期限:至标的全部执行完毕止。

举报人可直接前往大埔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进行举报,亦可致电:0753-553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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