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廣州明確:繼續推行“穗康碼”掃碼入小區

新快報訊 記者黃聞禹報道 2月28日,廣州市政府官網公佈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繼續推行“穗康碼”加強社區和農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明確結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繼續推行“穗康碼”加強社區農村疫情防控工作。

广州明确:继续推行“穗康码”扫码入小区

《通知》自印發之日(2月27日)起施行,失效時間另行通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以往有關文件的規定與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要求執行。

《通知》明確,各區、各單位要按照廣州市各區分區分級情況和相關防控工作要求,充分運用“穗康”微信小程序進行健康和居住信息申報後生成的個人“穗康碼”,加強社區農村管理,全力做好有關人員排查、監測、管理和健康服務等工作,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各區結合實際情況對居住小區(村)實施出入人員通行認證管理,在實施期間,通行人員(包括車輛駕乘人員)需要出示“穗康碼”,接受查驗後方可進入。老人、兒童以及其他無法使用智能終端設備獲取“穗康碼”的人員,可由共同居住的成年親屬或所在居(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安排人員代為線上申報生成“穗康碼”。

實施出入人員通行認證管理的居住小區(村)要合理設置出入口和查驗點,對進入車輛和人員(包括車輛駕乘人員)實行逐車、逐人核查,確保全面實施出入人員通行認證管理,並按有關規定落實體溫檢測等防控措施。實施人員通行認證管理的居住小區(村)無須再對經過認證的通行人員進行信息登記。各區已經在使用的其他通行碼,要與“穗康碼”對接,實現平穩過渡。

此外,《通知》強調,各單位在進行“穗康碼”的推廣應用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嚴格規範個人信息登記採集和授權使用,避免個人信息洩露和不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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