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上海企業緩繳公積金不影響徵信,北京公積金貸款延遲還款不做逾期


上海企業緩繳公積金不影響徵信,北京公積金貸款延遲還款不做逾期

2月18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明確6月底前企業可以暫緩繳納住房公積金。

上海已經做出具體回應!2月23日,上海市公積金中心主任浦建華表示,暫緩繳納住房公積金具體措施如下:由企業提出申請,不設置前提條件,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都可以申請緩繳;企業可緩繳2020年2月至6月的公積金。已繳存2月份公積金的企業,緩繳期限為2020年3月至6月;對申請緩繳的企業不做欠繳處理,也不影響企業徵信。企業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為方便企業辦理,上海市公積金中心還將提供網上申請渠道。同時,企業緩繳不影響職工權益;保障職工合理提取需求;貸款不作逾期處理。為上海的快速反應點贊!

2月27日北京緊隨其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了三項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明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且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2020年6月30日以前,個人可以以租房合同、房租發票申請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調整為以繳存人實際支付的房租金額確定,不受繳存人月繳存額的限制,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未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徵信部門,已報送的予以調整。

除此以外,在上海市於2月7日發佈的《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二十八條中,還有專門的針對疫情期間完善企業信用修復機制的專門規定,對受疫情影響出現失信行為的企業開展信用修復工作,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可依調整後的還款安排,報送信用記錄。對因參與防疫工作而導致的企業延遲交貨、延期還貸、合同逾期等失信行為,不將其列入失信名單。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支持上海市貿促會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並授權專門機構實施(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市商務委、市貿促會)

這些做法都非常值得其他城市借鑑和跟進,上海無愧於中國城市管理水平最高的城市,點贊上海。

(文中資料根據東方網、中國經濟週刊、企業信用管理辦公室等相關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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