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杭州土地十條保障來了 符合條件即可延期、緩繳

今日傍晚,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發佈《關於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服務企業穩定發展的通知》。

調整土地出讓時間、緩繳土地出讓金、順延開竣工時間等等開發商最為關心的問題,在這份通知裡均有涉及。

通知中總共包含十條措施:

一、統籌資源要素保障。

對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和民生設施項目佔用耕地,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由市級統籌協調解決耕地佔補平衡指標。緊急醫療防控用地無法避讓需臨時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按照臨時佔用的相關規定先行辦理。優先做好疫情防疫和重大基礎設施、重大民生工程、重大產業項目等用地計劃指標保障。其中,新建非營利性醫療衛生設施所需用地計劃指標優先安排落實。

二、實施審批綠色通道。

對疫情防控相關的項目辦理建設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地規劃許可證等手續開通“綠色通道”,實施“容缺受理”機制。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的原則,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啟動重大公共突發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後,與疫情防控工作相關需要緊急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用地,並在疫情結束後6個月內完善相關手續。積極推進地鐵、鐵路西站等重大工程和亞運會配套重點項目復工建設。

三、延長審批許可時效。

對經批准的臨時用地、臨時建設工程、建築物臨時改變房屋用途可在原審批期限的基礎上再順延2個月。採礦許可證到期但仍有可採資源儲量的,直接辦理延續審批手續。服務指導礦山企業復工復產,保障市場砂石料資源供應。對不按照開發利用方案開採等問題進行停產整頓的礦山,經企業自查完成整改的,在企業做出承諾後可直接復工,規劃資源部門後續依承諾進行補驗。

四、調整出讓時間節點。

對正在掛牌出讓的地塊,各地規劃資源部門可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和實際需要,暫停網上交易活動,待疫情消除後再按規定重新掛牌或繼續掛牌出讓,其中涉及亞運會配套項目可繼續組織實施出讓。對已成交的地塊,按掛牌文件約定應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20日期間簽訂《成交確認書》和《土地出讓合同》的,經競得人申請,《成交確認書》和《土地出讓合同》簽訂時間可順延21天。

五、調整合同履約要求。

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地塊,按合同約定應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2月20日期間繳納土地出讓金的,經受讓人申請,該期土地出讓金可順延21天繳納。已交付尚未開工或竣工的地塊,疫情持續期間不計入企業自身原因的開竣工違約責任。經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申請,可順延地塊開竣工時間,具體順延時間由各地規劃資源部門按規定調查後報屬地政府確定。

六、減免土地相關費用。

對經批准臨時改變國有土地上房屋用途從事商業等經營性活動、利用國有劃撥土地上房屋出租或以劃撥方式取得的經營性國有土地繼續進行經營性活動的,經屬地政府同意,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可申請減免2個月土地年收益。減免承租儲備土地用於臨時經營的企業2個月租金,免收用於防疫工作的承租儲備土地租金。

七、優化規劃許可流程。

工業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實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即時辦理。2020年6月底前需開工的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及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規劃許可審批實行告知承諾制審批,由建設單位出具符合有關法律和強制性標準要求的書面承諾後,事前審查改為事後審查。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浙裡辦”APP、“杭州辦事服務”APP實施網上辦、移動辦,對確需提交的紙質原件,可在提供電子材料後先行辦理,待疫情結束後再補交紙質原件。

八、強化徵地拆遷保障。

因疫情防控原因,可以適當延長房屋補償實施方案涉及的凍結公告期限,並通過電話、微信等方式申請延期或實行預約辦理。對尚未或正在開展拆房的工地,積極鼓勵拆遷主體順延拆房開竣工時間;疫情持續期間,拆房工地一律暫停拆房工作,避免人員聚集。

九、提升登記服務水平。

倡導辦事企業通過“全程網辦”方式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對於急需資金開工復工的企業辦理抵押貸款的,通過“預約辦”“郵寄辦”“專員辦”等方式,實行精準服務,加快辦理。強化不動產測繪管理,指導督促不動產測繪中介機構進一步壓縮廠房類等項目外業調查時限,加快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報送,確保企業儘快辦妥不動產登記。與疫情防控相關的登記業務,一律實行特事特辦,即時受理並以最短時間辦結髮證。

十、深入開展三服務活動。

全市各級規劃資源部門及黨員幹部要深化“走親連心三服務”活動,深入基層指導企業做好防疫,瞭解疫情對企業運行帶來的影響,幫助企業解決規劃和自然資源保障等方面問題,同時做好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政策的宣傳和解讀,確保服務企業穩定發展相關政策落地落細落實,幫助企業克服疫情影響,有序復工復產,順利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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