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小组长的“发财梦”醒了——当了18年的小组长,最后却没有守住信任

“我对不起我们寨子的老百姓,他们相信我所以选我当小组长,我却因为一时贪念,做了让他们失望的事......”澜沧县富邦乡富永村南板寨原小组长周高英忏悔道。

这是一起典型的基层“微腐败”案件。因为自己的贪欲,当了18年村民小组长的周高英栽了。

工作人员作风漂浮,小组干部趁机而入

2010年至2013年期间,澜沧县富邦乡政府正在开展小澜公路建设征地补偿工作,此项工作的开展需要涉及到的村民小组干部协助工作人员进行土地丈量,而负责富永村征地工作的是时任富邦乡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饶某。

饶某回忆:“征地时由于我们不清楚每家农户的四至界限,所以要求村组干部以及农户都必须参加,农户指认自己家的地块,小组干部认可,我们才进行丈量。”可为什么在这样众目睽睽之下,周高英竟然还能够弄虚作假?

原来,在2008年土地顺延承包时,人均可分配3亩旱地,周高英家有五口人,一共可分15亩旱地,由于“阿保的”这块地不肥沃,种庄稼难以成活,所以当时周高英并没有要这块地,这块旱地自然也就不在周高英家的土地承包书中,而这块地也并没有分给其他任何一户农户,最后归南板小组集体所有。

2010年期间,在小澜公路第一次征地丈量时,只有饶某、周高英和南板小组的会计在场,当时周高英指着这块集体旱地告诉饶某,这块地是我家的,我们丈量一下把面积登记在我丈夫李扎妥的名下吧,饶某并没有核实这块地是否是属于周高英家的,当即拉开皮尺开展丈量,面积3亩。

这块“无人要”的旱地就自然而然的登记在了周高英丈夫李扎妥的名下,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45000元。周高英见土地丈量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严格,自己又是小组长,工作人员也不会去核实土地的归属权,就抱着一种“我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心态,一步一步走上了她的“发家之路”。

虚报冒领土地面积,借机敛财“发家致富”

人一旦滋生贪念,就如同肌体里注入了吗啡,是会上瘾的。

很快便到了第二次土地丈量。在丈量弃土场这块地时,只有饶某和周高英二人在场,周高英便对饶某说,这块地就报4.5亩在我丈夫李扎妥的名下吧,当时饶某什么也没说,也没有拉皮尺丈量,就把4.5亩旱地登记在了李扎妥名下,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67500元。

周高英见“征地”如此顺利,贪欲越发强烈。她当时随口就对饶某说,在第一次丈量时,我家有一块1亩的水田忘了丈量,你就帮我把这1亩水田登记在我丈夫李扎妥的名下吧,没想到饶某竟如此爽快,什么也没说,更没到田边去看,便把1亩水田记录在了李扎妥名下,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30000元。

2011年雨季后,听当地乡政府说还要进行一次水毁面积丈量,这次饶某并没有来,而是请来了富邦乡赛罕村的工作人员来进行丈量。

周高英眼看又迎来了一次“征地”机会,她在之前虚报的7.5亩旱地的位置上,重复虚报了1.45亩的水田面积,工作人员并没有核实这块地是旱地还是水田,就按照水田登记在她的丈夫李扎妥的名下,欲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43500元,因资金缺口,这笔补偿款暂未发放到李扎妥手中。

情况不妙主动退赃,法律面前自首忏悔

本案中的饶某因另案处理,当时有关工作人员找到周高英协助调查,周高英慌了。

她心想:连饶某都被查了,下一个会不会就轮到自己了?越想越怕让她整天寝食难安。

2018年7月,富邦乡政府再一次到南板小组核实水毁面积时,周高英并没有将她重复虚报的1.45亩水田面积报上去,43500元征地补偿款也并没有拿到手。

经过几天的辗转反侧,看着丈夫李扎妥的存折上来路不正的赃款,周高英内心不断挣扎,面对良心的谴责,为了能睡一个安慰觉,周高英终于迷途知返。

案发后,周高英在司法机关对其未立案、未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退缴赃款142500元。

作为一名村民小组长,周高英目无国法,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收、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2019年7月23日,该县人民法院判决周高英犯贪污罪,免于刑事处罚,142500元赃款返还澜沧县富邦乡富永村南板村民小组。

执纪者说

公生明,廉生威。公与私之间的红线,往往是廉与贪之间的界线,也是廉洁从政的底线。只有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才能坦荡做人,干净做事,才能出于公心、谨慎用权,不以公权谋私利。公私一旦混淆不清,必然触碰底线,直至蜕化变质、腐化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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