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全會工作報告提到的10部法規制度

 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工作報告在回顧2019年工作時先後提及10部法規制度,都是什麼,一起來了解。

  1.《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

  報告原文:堅持黨中央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制定貫徹《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具體措施。

  《中國共產黨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條例》由中共中央印發,共8章48條,自2019年1月31日起施行。

  請示報告制度是我們黨的一項重要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是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機制。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加強請示報告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的重要性,明確要求全黨必須嚴格執行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項或作出重大決定要及時向黨中央請示報告,執行黨中央重大決定的情況要專題報告。《條例》對什麼是請示報告、誰向誰請示報告、請示報告什麼、怎麼請示報告等基本問題作出明確規定,為開展請示報告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條例》對於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保證全黨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具有重要意義。

  2.《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

  報告原文: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履行政治責任,加強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政治意識淡化、黨的領導弱化、黨建工作虛化、責任落實軟化等突出問題,督促全黨做到“兩個維護”。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於2019年2月27日發佈,共6部分20條。

  黨的十九大明確提出黨的政治建設這個重大命題,強調黨的政治建設是黨的根本性建設,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推進黨的各項建設。出臺這個《意見》,是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舉措,是黨中央深刻總結歷史經驗和新鮮經驗對新時代加強黨的政治建設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

  《意見》通篇貫徹和體現“兩個維護”這一根本要求,將其作為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強調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最重要的是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最關鍵的是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著力提高黨的政治建設的政治性、時代性、針對性,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意見》明確提出,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目的是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淨化政治生態,實現全黨團結統一、行動一致。

  3.《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

  報告原文:黨中央修訂《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完善問責情形程序,提高問責政治性、精準性、實效性。

  中共中央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共27條。

  2016年7月,黨中央發佈實施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為黨的問責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成為管黨治黨的利器,形成了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的良好氛圍。隨著形勢任務的發展和問責實踐的深化,修訂條例很有必要。時隔3年,對《條例》進行了修訂。此次修訂是在2016年《條例》基礎上的向前推進。修訂後的《條例》,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把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根本原則和首要任務,聚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持嚴字當頭,針對實踐中出現的問責不力、泛化簡單化等問題,著力提高黨的問責工作的政治性、精準性、實效性。《條例》進一步明確問責原則、細化問責情形、健全問責程序、強化問責執行,發揮了問責倒逼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作用。

  4.《關於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

  報告原文:貫徹落實《關於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中管企業、中管金融企業、黨委書記和校長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賦予相應監察權,制定考核辦法。

  《關於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意見》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2018年10月30日由新華社發佈,共9部分27條。

  《意見》指出,派駐監督是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強化自上而下組織監督的重要形式,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意見》要求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派駐機構領導體制、職責權限、工作機制、制度建設、幹部隊伍建設等進行改革,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意見》明確,派駐機構要加強對駐在部門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推動駐在部門黨組織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建立定期會商、重要情況通報、線索聯合排查、聯合監督執紀等機制,為黨組(黨委)主體作用發揮提供有效載體,形成同向發力、協作互動的工作格局。

  5.《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

  報告原文:黨中央頒佈實施《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審議批准《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嚴格規範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執法工作。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共10章77條。

  2017年1月,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試行)》。實踐表明,《規則(試行)》對紀檢監察機關強化自我監督約束、履行好職責使命發揮了重要作用。黨的十九大對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作出戰略部署,也對紀檢監察機關履職盡責和自身建設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制定《規則》,上升為中央黨內法規,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給中央紀委和各級紀檢機關定製度、立規矩,彰顯黨中央從嚴管黨治黨、強化自我監督的堅定決心。《規則》在管轄範圍、監督檢查、線索處置、審查調查、審理、請示報告、措施使用等各個環節,建立統一決策、一體運行的執紀執法工作機制,扣緊紀委監督執紀和監委監察執法的鏈條,體現促進執紀執法貫通、有效銜接司法的要求,實現執紀與執法同向發力、精準發力,把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6.《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

  報告原文:黨中央頒佈實施《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審議批准《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嚴格規範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執法工作。

  經黨中央批准,2019年7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印發了《監察機關監督執法工作規定》,共9章95條。

  《規定》作為監察法的實施辦法,嚴格監督執法程序,對監察機關開展日常監督、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調查的審批程序作出具體規定,明確各項調查措施的使用條件、報批程序和文書手續;落實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要求,明確互涉案件的管轄原則,以及與檢察機關在案件移送銜接、提前介入、退回補充調查等方面的協作機制;強化法治思維,在措施使用、證據標準上主動對接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為做好監督執法工作提供了重要規範和遵循。

  7.《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

  報告原文:制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紀檢監察機關處理主動投案問題的規定(試行)》等法規制度。

  《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於2020年1月21日由中共中央辦公廳發佈,共10章58條,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規則》著眼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貫徹黨的群眾路線,拓寬黨內監督、群眾監督渠道,保障檢舉控告人監督權利,維護黨員、幹部合法權益,規範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的接收、受理、辦理、處置程序,促進監督執紀執法權正確行使,對於增強監督的嚴肅性、協同性、有效性,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8.《紀檢監察機關處理主動投案問題的規定(試行)》

  報告原文:制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紀檢監察機關處理主動投案問題的規定(試行)》等法規制度。

  《紀檢監察機關處理主動投案問題的規定(試行)》於2019年7月由中央紀委辦公廳印發,共15條,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規定(試行)》旨在規範紀檢監察機關在監督檢查、審查調查中對主動投案的認定和處理。

  9.《紀檢監察機關辦理反腐敗追逃追贓等涉外案件規定(試行)》

  報告原文:出臺《紀檢監察機關辦理反腐敗追逃追贓等涉外案件規定(試行)》,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一批外逃多年的職務犯罪嫌疑人相繼歸案。

  《紀檢監察機關辦理反腐敗追逃追贓等涉外案件規定(試行)》由中央紀委辦公廳、國家監委辦公廳印發,共9章51條。

  《規定(試行)》明確追逃追贓工作範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的追逃追贓職責和追逃追贓部門的工作任務;對外逃信息報送提出具體要求,明確外逃信息的範圍和報告、處置程序;要求強化國內基礎工作,依法開展調查取證、採取有關措施;強調要統籌利用各方面國際合作資源,藉助多雙邊條約框架下司法協助、執法合作等渠道,綜合採取引渡、遣返、異地追訴、勸返等多種方式開展追逃工作;堅持一體推進追逃防逃追贓,明確防逃責任,突出防逃工作重點;明確紀律要求和獎勵機制,要求建立一支政治素質高、專業能力強的追逃追贓隊伍,為紀檢監察機關以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追逃追贓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釋放出“尚有一人在逃,追逃絕不停止”的強烈信號。

  10.《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

  報告原文: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把“兩個維護”落實到履職盡責上。全面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強化黨支部政治功能。

  《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的意見》由中共中央印發,2019年3月28日,新華社發佈,共7部分25條。

  《意見》指出,中央和國家機關在黨和國家治理體系中處於特殊重要位置,是推動黨中央治國理政、管黨治黨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領導機關。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關係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關係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關係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推進新時代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中央和國家機關必須走在前、作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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