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石泉:多舉措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

石泉:多舉措做好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石泉縣按照“精簡、統一、高效、便民”的原則,通過推進審批與監管分離,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

構建審管分離工作機制。全面推行審批與監管分離的集中審批模式,將政府各部門現有的行政許可事項向行政審批服務局集中,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科學界定行政審批服務局與承擔監管職能部門的職責定位,釐清權責關係。

明確劃轉範圍,分批次承接。一是按照“應劃盡劃”要求,將縣級涉及市場準入、投資建設、國土規劃、交通運輸、安全生產、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領域行政許可事項,劃轉至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集中實施;對省政府依法下放或委託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適合縣行政審批服務局行使許可權的由其承接,待與省級相關部門簽訂委託書後實施;對上級垂直管理部門的行政許可事項,以及帶有制約或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的事項暫不予劃轉,待條件成熟後逐步劃轉到位。二是分批啟動劃轉事項承接。首批54項行政許可事項限期於2020年2月底前全部承接到位;暫不劃轉事項的,於2020年2月底前在縣政務服務中心(縣政務大廳)設立審批窗口或者委託“綜合窗口”受理、後臺審批,確保實現“大廳之外無審批”;其餘141項行政許可事項,原則上應於2020年12月底前全部承接到位。

做好過渡時期工作,提升服務能力。按照“編隨事轉、人隨編走”“調硬人、硬調人”的要求,從原審批部門從事行政審批工作人員中擇優劃轉人員,配足配強工作力量,保障工作有序推進;明確過渡期內劃轉事項的業務審批責任,做好人員培訓、業務指導和資料移交等工作,確保過渡期間無縫對接;深入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不斷優化審批流程、簡化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提高辦事效率,“線下”打造規範化便民服務窗口,“線上”依託“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跑出便民服務加速度。

加強統籌協調,健全監管體系。加強統籌協調,部門之間協作聯動形成合力,為行政審批服務工作做好政策、人員、技術支持;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對內強化審批運行監督,完善法制審查、層級監督、行政複議等制度,解決“權力尋租”問題,對外公開相關信息,提升審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實現“陽光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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