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5批次食品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0年2月27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0年第7号)。据公告,近期,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2类食品300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武胜城南店销售的“活白鲢”,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沐川县鲜逸海鲜行销售的“乌鱼”,孔雀石绿和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巴中市巴州区七星农贸市场负一楼17号门市(郭成兵)销售的“豇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井研县荣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鲜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德阳开发区小彭海鲜经营部销售的“乌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德阳市、乐山市、广安市、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责令相关食品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核查处置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一、鸡蛋中的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二、食用农产品中的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和氧氟沙星

喹诺酮类药物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其抗菌力强,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在养殖业中应用非常普遍。

2015年发布的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明令禁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氧氟沙星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

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不规范的使用兽药,并不严格的遵守休药期的规定造成的。喹诺酮类药物的过量摄入可以引起头晕、抽搐、精神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影响儿童软骨发育,产生肝脏损伤,引起关节水肿,腹泻、恶心和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三、食用农产品中的地西泮

地西泮又名安定,为镇静剂类药物,主要用于焦虑、镇静催眠,还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地西泮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地西泮可以降低新鲜活鱼对外界的感知能力,降低新陈代谢,保证其经过运输后仍然鲜活。但地西泮在鱼体内残留是永久性的,可以通过食物链传递给人类。地西泮超过一定剂量可能会引起人体嗜睡疲乏、动作失调、精神混乱等,严重者还可能出现心律失常、昏迷等症状。

四、食用农产品中的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是一种合成的 N-甲基三苯甲烷类工业染料,过去常被用于制纸业、制陶业、纺织业、皮革业、食品业等,曾一度用作于食品染色剂。在被证实具有抗菌杀虫等药效后,许多国家曾将其广泛用作驱虫剂、杀菌剂和防腐剂,用于杀灭原生动物、水产动物体外的寄生虫等,也用于预防和治疗鱼卵和鱼体的水霉病。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一些不法商贩会在新鲜活鱼的运输过程中,加入孔雀石绿,降低新鲜活鱼的死亡率。

孔雀石绿在鱼体内和环境中残留时间都比较长,且进入人体后其代谢产物具有潜在的致畸等危害。长期食用检出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五、食用农产品中的氧乐果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2002年我国农业部公告第194号已经停止氧乐果等产品的新增临时登记申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规定茄果类蔬菜(如茄子、辣椒)、豆类蔬菜(如豇豆)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 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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