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廣州自2月27日起5日內各區所有居住人員生成“穗康碼”

廣州自2月27日起5日內各區所有居住人員生成“穗康碼”

南都訊 據廣州市人民政府官網消息,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關於繼續推行“穗康碼”加強社區和農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月27日起5日內,各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要組織引導本區居住小區(村)內所有居住人員通過“穗康”微信小程序完成健康和居住信息申報、生成“穗康碼”,並按要求完成“穗康碼”應用本區管理員、審核員名單收集。

通知要求,各區按照分區分級總體防控要求和措施,結合實際情況對居住小區(村)實施出入人員通行認證管理,在實施期間,通行人員(包括車輛駕乘人員)需要出示“穗康碼”,接受查驗後方可進入。

老人、兒童以及其他無法使用智能終端設備獲取“穗康碼”的人員,可由共同居住的成年親屬或所在居(村)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安排人員代為線上申報生成“穗康碼”。

實施出入人員通行認證管理的居住小區(村)要合理設置出入口和查驗點,對進入車輛和人員(包括車輛駕乘人員)實行逐車、逐人核查,確保全面實施出入人員通行認證管理,並按有關規定落實體溫檢測等防控措施。

實施人員通行認證管理的居住小區(村)無須再對經過認證的通行人員進行信息登記。各區已經在使用的其他通行碼,要與“穗康碼”對接,實現平穩過渡。

通知還要求,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結合部門職責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積極使用“穗康碼”及相關技術手段拓寬、深化其在各項疫情防控措施中的應用,及時進行有關部署,制定相關工作指引,堅持毫不放鬆、精準精細做好分區分級防控工作,堅決防止因返穗人員集中增多或復工復產引發新的疫情。各單位在進行“穗康碼”的推廣應用過程中,要切實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和信息安全管理,嚴格規範個人信息登記採集和授權使用,避免個人信息洩露和不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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