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如果你是孫楊,你會怎樣反駁國際體育仲裁法庭?

史努此


其實從昨晚5點多開始,到現在我已經說了很多了。不想再說很多了,就說一點吧:CAS的判決就表示他們的觀點是這樣的:就算IDTM派出的人資質有問題,運動員也必須要配合檢測,運動員無權拒檢。這就是本案最關鍵的一點。

反之,就是CAS認為:如果檢測官資質有問題,運動員也是有權利拒絕檢測的。


一隻努力生存的蝸牛


孫楊事實上已經沒有機會,他的機會在他的團隊與中國游泳協會的指導下,機會步步喪失。現分析如下,供參考:

“暴力”抗檢事件回放

孫楊“暴力”抗檢事件有二個版本。

  • 第一個版本為:2018年9月4日,孫楊被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抽中接受飛行藥檢的隨機抽查,在孫楊住所進行藥檢抽樣。隨後,裝有孫楊血樣的樣本密封瓶被其保安用錘子砸碎。
  • 第二個版本為:......孫楊全力配合檢測,他發現其中一名檢測人員在未經他許可的情況下,用手機拍攝影片;還發現進行血液檢測的人沒有檢測人員的證件和資質,也沒有護士證;(孫楊)在醫療專業人士和中國游泳協會的指導下,要求興奮劑檢測機構更換有資質的檢測人員,不管多晚他都可以等待和配合,但是遭到了拒絕;在場的興奮劑檢測人員決定停止檢測,並將血檢樣本還給了孫楊。

孫楊團隊提出抗辯理由

孫楊團隊的人員質疑當時藥檢人員的資格。主要抗辯理由(孫楊的律師聲明)包括如下:

  • 血檢官、尿檢官在內的三名人員無法提供檢查需要的授權文件;
  • 血檢官和尿檢官無法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明,屬於“無證上崗”;
  • “檢察官”在檢查報告中存在虛假陳述,惡意誹謗的行為。

中國游泳協會的指導理由

  • 孫楊在中國游泳協會的指導下,要求興奮劑檢測機構更換有資質的檢測人員,不管多晚他都可以等待和配合。
  • 使用了未經專業培訓、不具備法定資質人員採集運動員樣本,活動是非法和無效的。
  • 不能讓任何人都可以去從事與運動員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興奮劑檢查工作。

“指導”下機會喪失

  • 孫楊團隊的質疑僅是藥檢人員的資格。《興奮劑檢查流程》規定,……檢查官通知時應出示有效證件和授權書。孫楊團隊的質疑的理由是血檢官、尿檢官授權文件,採血員、採尿員並不是官員,僅僅是技術服務人員。孫楊團隊質疑血檢官和尿檢官屬於“無證上崗”。疑問是,醫生、護士出診是否需要隨身攜帶執業資格證書?
  • 孫楊團隊提出“檢察官”在檢查報告中存在虛假陳述、惡意誹謗的理由時,已註定了孫楊案件的走向。孫楊飛行藥檢的“檢察官”是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派出人員,還不如直接說WADA進行了惡意誹謗來得乾脆。當國際泳聯認定孫楊不存在違反《世界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為後,世界反興奮劑機構乾脆也將孫楊和國際泳聯列為被訴對象。
  • 提出“違法”實際上堵住了全部退路。血液檢測的人沒有檢測人員的證件和資質,也沒有護士證,這在中國是違法的。其理由看似十足,事實上,中國法律出於維護公共健康的需要,規定了醫療活動執業證制度,判斷是否違法需要從《興奮劑檢查流程》中檢索,而不是國內法。關鍵世界反興奮劑機構派出的官員是合法的,孫楊團隊提出“違法”實際上堵住了全部退路。
  • 中國游泳協會指導孫楊錯誤。中國游泳協會指導孫楊提出更換有資質的檢測人員的理由並不成立,血檢的成份可能隨著時間的推遲,因飲水等原因可能發生改變。當在場的興奮劑檢測人員決定停止檢測,並將血檢樣本還給了孫楊,決定了案件的走向。

孫楊團隊、中國游泳協會應當提高自身的素養,案件在其“指導”下,機會步步喪失。血液檢測的人沒有證件和資質可以成為孫楊抗辯的理由,事實上,孫楊事件的抗辯理由還有許多種,如,最近服用藥品等。

  • 普通人認為,訴訟或仲裁非黑即白,事實上並非如此。假設孫楊事件發生時,中國游泳協會不臨場“指導”,減少反感;假設中國游泳協會在孫楊事件發生後,對其公開進行譴責;……也許沒有今天的後果。本文的結論是,孫楊繼續在團隊、中國游泳協會“指導”下,通過上訴推翻CAS裁決幾乎是零。
  • 公眾對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裁決孫楊被禁賽8年的理由也不要做過多的揣測,孫楊被禁賽不是因為服用禁藥,而是拒絕WADA的檢查。


南京徐劍


我們都不是孫楊,也不知道當時是什麼情況,只能是通過已經公開的資料進行延展。28日晚,豔陽已經很憤怒了。在他決定向瑞士聯邦法院上訴之後,他又甩出了一張由各方簽字的情況說明書——

其中甚至曝光了“尿檢官”的身份信息。當然這是非常不妥的行為,可是孫楊這樣做了他認為這是一個證據。當時這個證據已經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進行了提交,但是最終卻並沒有被認定。體育仲裁法庭還是認為孫楊有“暴力抗檢”的行為。孫楊的不利之處是,他卻是搗毀了血樣瓶。其實,現在十分不解的是,楊冰柔、林黃芬和?軍,都是中國人,為何還能鬧成這樣?為何楊冰柔們已經簽署了“情況說明”後,國際泳聯已經認為孫楊無過錯後,世界反興奮劑組織還不依不饒?其中有戴有色眼鏡的問題,其中也有孫楊搗毀血檢瓶這被認為是一個鐵證。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秘書長馬修·里布宣佈:“當時對孫楊進行反興奮劑檢查取樣的工作人員符合世界反興奮劑機構的規定,而孫楊對自己破壞反興奮劑取樣的舉動未能提供有說服力的解釋,且孫楊不能因單方面認為反興奮劑取樣程序不合法而破壞取樣。”仔細看,體育仲裁法庭說的也在理。


球哄哄


這完全不合規,試問一下如果在法庭上只有法官資質是合法的,其餘都是隨便拉過來的人,這樣可以開庭嗎?[捂臉]我還要理會控方所謂的證據嗎?


DADAGOOD23


雖然是希望渺茫,但是仍然要試一試,目前孫揚表示已經委託專業團隊進行上訴。至於如何上訴,就是一個非常專業的過程了。它需要通過高水平的律師團隊進行周密策劃和談論。但是討論的重點絕對是到底有沒有暴力抗檢!

我們需要搞清楚一個問題,那就是孫揚本次聽證會的結果是因何而判!注意,本次CAS(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進行宣判的是對於孫揚暴力抗檢一事的結果,而並非是是否服用禁藥。如果這要是判孫揚確實服用禁藥,根本沒得翻。不光要禁賽甚至之前的榮譽和金牌都會被取消。

早在去年的11月份,本次聽證會就在瑞士蒙特勒公開舉行,孫揚本人也是親自到場,孫揚團隊用了大量的事實和視頻證據來解釋為何但是砸毀血樣不配合檢查,但是聽證會的結果並沒有在當時就宣佈。直到今天下午五點鐘,才進行了宣佈孫揚禁賽八年!

事發之後,孫揚給出的反應是,震驚,憤怒,不能理解!。這當然不是最後的結果,孫揚可以在30天之內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但是,可想而知這樣的上訴難度有多大,無論最終結果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孫揚將錯過今年的東京奧運會!

據悉,孫揚團隊準備針對聽證會的流程和不嚴謹進行上訴,看著架勢是要連同CAS(國際體育仲裁法庭)、WADA(世界反興奮劑組織),一起告上法庭。但是個人覺得,孫揚的重點還是要放在自證清白上,而非指責別人的工作有問題、結果不足以信服。孫揚應該徹頭徹尾的把當時的經過描述一下,為何會出現砸毀血樣、不配合檢查的過程。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作為一個為國家拿了無數榮譽的功勳運動員,我們都原因相信他是清白的,但是,既然是清白的,為何會被禁賽呢?這才是問題的關鍵,也許是孫揚當時的衝動行為被對手抓住了。可能在仲裁會上,暴力抗檢甚至比服用禁藥更加嚴重。人家只要認定孫揚砸毀了血樣,破壞了這次飛檢,再任憑你怎麼說他們資質不全也無濟於事!

我們好像已經很被動了!


急速籃球


我不是孫楊,但我覺得他不該再反覆強調以前所說的那一套,所謂的展現真相,根本就是不得要領的廢話,具體的過程講得再細無法推翻一個簡單的事實,也就是此次判罰的根據: 破壞了樣本。上訴時,在事實認定反駁是毫無意義的。最多在程序上找找茬,譬如說反興奮劑組織的律師以前國際泳聯任職該回避啦,等等。這些程序的事孫楊更是一竅不通。所以上訴最好委託律師全權代理,為了爭口氣,或所謂的維權,再花一次冤枉錢吧。


用戶1464447049895


孫楊聽證會的結果已經出爐,CAS通過官網宣佈孫楊敗訴,被禁賽八年,此前成績不取消,同時有15天的上訴時間!

以前的成績有效就說明孫楊的檢驗結果沒問題,就因為沒有配合非專業檢測人員就被禁賽八年?

從孫楊事件的開始到結束前後歷時542天之久,如果真的有勝算,應該不會拖這麼久!所以說整件事情並不是像我們想象中那麼簡單!事已至此我個人認為短短15天內想通過正常途徑去上訴去解決,應該很難很難。唯有通過輿論通過相關人員施加壓力造勢迫使某些利益集團減輕或者收回處罰!加油孫楊~




發條桔子


TMD,錘子個國際興奮劑規定,讓它和美國法律不相同試試,老美不打的它跪地舔腳才怪,同樣在中國的土地上就應該遵守我們國家的法律,採集血液人員沒資質就是違法,說白了就是大家都覺得兔子好欺負。網上一群舔狗,一會說撒認錯不會嗎,一會說撒道德綁架,綁架你M哦,一群帶節奏的舔狗,滾去領你的五毛。


道易簡40067052


目前來看,任何的反駁都是無力的,或許孫楊已經沒有辦法為自己正名了,因為國際仲裁法庭似乎根本不在意孫楊及其團隊提供的任何證據,而WADA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無論如何也要懲罰你。


1、有意思的現象之一:


禁賽的理由僅僅是暴力抗檢,並沒有證據證明存在興奮劑違規,之前所有成績都有效。這就比較有意思了,沒有任何的證據證明孫楊存在服用興奮劑的違規行為,但是澳大利亞等國家似乎喊的比誰都響,而WADA像是鐵了心要懲罰孫楊,所以既然是這樣,那麼總會找到理由來懲罰你。


2、有意思的現象之二:


國際仲裁法庭認為孫楊沒有提供有力的證據為自己正名。我們都知道,從2018年到現在,孫楊事件經過了多次的討論,聽證,包括國際泳聯,cas等等,但是問題在於,之前孫楊提供了大量的證據,包括協議、視頻等等,為什麼如今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又說孫楊沒有證據呢?那麼之前提供的證據不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接受?


3、有意思的現象之三:


當初三名檢查人員至今沒有現身。當時的情況如何,即便是各執一詞,那麼當初的現場人員就是最重要的證據,就是我們所謂的人證,但是問題在於,從最開始的聽證會到現在,這三名檢查人員都沒有出現,國際仲裁法庭難道不應該詢問一下當初這三人的情況嗎?從這一角度來講,或許就是針對孫楊,說什麼都沒用,就是要懲罰你。


4、有意思的現象之四:


WADA在結果公佈之後歡呼雀躍,儼然一副勝利者的姿態。WADA的這種態度是不是感覺到奇怪?一個國際性的反興奮劑的機構,和一名運動員發生這樣的矛盾和衝突,結果將運動員告上法庭,按道理來講,WADA也並沒有取得勝利,畢竟如果孫楊暴力抗檢事件如果成立,WADA也是一件很丟人的事情。在如此的歡呼雀躍之下,似乎看出了WADA就是故意為之,就是要懲罰你的醜惡嘴臉。

其實仔細分析一下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那份報告,其實分析下來其實就是一句話:

“什麼都不用說了,就是要懲罰你”!


綠茵小萌新


我覺得應該在中國上海起訴WADA及其檢測機構和工作人員違反中國法律。不要跟著他們的步調走,要讓他們來應訴才對。最後根據判決結果上述到海牙國際法庭,而不是瑞士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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