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东方快评丨知名连锁药店董事长卖假3M口罩,该吃“药”了

东方快评丨知名连锁药店董事长卖假3M口罩,该吃“药”了

  这又是给“迷惑行为大赏”和“我伙惊呆”系列增添新素材——北京知名大型连锁药店董事长涉“知假贩假”,卖起了假3M口罩。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京海康佰馨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康佰馨)董事长李东,涉嫌在疫情爆发之际“知假贩假”,购买了58万余只假冒的3M牌口罩以谋取不法利益。2月1日他被北京警方抓获;2月25日,李东等3人率先被朝阳区检察院向朝阳区法院提起公诉。

  匪夷所思,是我看完这则新闻的第一反应。卖假3M口罩是什么概念?在法律上,是涉嫌销售伪劣产品,在社会定性层面,是借“疫”敛财。康佰馨又是个什么样的药店?不是单体小药店,而是连锁大药房,旗下分公司多达60余家,对外投资的子公司10余家;光在北京的门店就有50来家,绝大多数是直营,个别属于加盟店。

  其董事长跟卖假3M口罩行为产生交集,让我瞬间产生了跟看“有九套房子的富二代多次偷快递”趣闻一样的观感。改用那句过时的流行语句式:明明可以凭庞大产业吃饭,偏偏要靠坑买拐骗。幸亏有“偶像艺人”黄智博以卖口罩为名诈骗11万的案例在先,抬高了我的审丑阈值,我才没惊掉下巴。

  值得细说的是:此事剧情梗概不是进货环节“掺假”经销环节“不知情”,而是李东授意在山西医药企业工作的亲戚从个体商贩处低价购买,再做中间商高价卖出;主要销售渠道不是药店,而是李东通过本人朋友圈等渠道向多地销售……“贩假”,杀熟,若不交代身份背景,你肯定以为这是某些不法微商干出的事。

  不得不说,这些卑劣的操作跟“知名连锁药店董事长”的形象联袂呈现,实在是太扎眼了。饥不能不择食,爱财不能不取之有道,背离此道,掉节操也掉身价。

  置于战“疫”背景下,此举更显恶劣。要知道,疫情发生后,举国上下都行动了起来,那些驰援者、志愿者、捐赠者都用义援性举动彰显了“同袍”担当,很多企业家也用行动表示支援。可身为大型连锁药店董事长的李东,竟趁浑水摸鱼,罔顾劣质口罩防护效果次带来的风险,这也印证了一点:疫情未必是道德的签到簿,却是操守的试金石;守底线未必是人品增高术,却是品格显微镜。

  本质上,他跟黄智博的卑劣行为如出一辙:二人都是在打折甩卖自己的信誉资产,无论企业老总还是艺人,都是有些社会资本与圈内知名度的人,声誉为其信用做了“担保”、加了“杠杆”,他们本该比普通人更顾惜声誉、爱惜羽毛、保护人设,可他们却用短线化的割韭菜思维透支了自身信誉。黄智博是利用粉圈号召力敛财,李东则是利用个人声誉与私域流量捞钱。

  他们都低估了抗疫时期全社会对“发灾难财”的零容忍态度,最终也都“聪明反被聪明误”。

  耐人寻味的是,康佰馨董事长李东卖假冒3M口罩,并非抗疫期间该公司首次跟负面沾边。2月13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称:2020年1月27日,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康佰馨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进价为10元/袋的PM2.5纳米防护口罩,以26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进销差价率达到160%,其行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为此对康佰馨做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疫情当前,只顾着闷头赚钱,连底线都不守住,吃相未免太难看。殊不知,法律对此类给抗疫添乱的违规操作也戴上了紧箍咒。就在2月7日,北京市人大方面还通过决定,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欺骗消费者、造谣传谣,扰乱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李东售假3M口罩案被快速侦办,也凸显了依法办案不姑息的姿态。

  都说“出来混,迟早要还”,“还”也是要以法治方式还。黄智博和李东,不同捞法,同一种病,有病得吃“药”,而法律严惩就是那剂药。

  疫情之下有众生相,对个中是非的评判标尺在法律,在道德,也在人心。底线失守,就是将自己往坑里推,迟早要付出代价,这也是从黄智博案到李东案留下的普适性启示。若非要“发灾难财”,那抱歉,说声“咎由自取”,是我对你最后的温柔。

* 以上只是作者个人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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