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给孙杨进行检测的几人是否具有必备的相关资质,若没有资质仍然去检测出于什么目的?

该用户长的很丑


这个问题,咱们说的不算,规矩早就存在,法庭说他们符合规范,理由是规章要求主检官有证,有授权就满足基本要求。这个事儿在中国肯定是国家机构去做,但在国际上就是个人公司去做,制度,认知都不同,我认为这个过程是很重要,严肃的。他们认为这和快递公司取个快递差不多。但现实是谁的认知对并不主要,规矩已经建立多年应用了几万次检查了,已经成为标准了。按照标准,检查人员及过程是合规的,计较资质已经没意义了。除非中国以后申请WADA把标准提高,在出现这种事可以抗检,但这都是以后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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