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給女朋友送了一個手機,分手後該不該要回?

羅鎮鴻


凡事都存在前因後果,因緣成熟了,果報便產生了,無法阻擋。但是發生過了就會消失,有來就有走,一切都是過客,把握自己當下的因緣,承擔起自己該承擔的責任,做好眼前該做的事情,做的時候盡心盡全力,過去便放下,即得自在!

人的一生是匆匆而來、匆匆而去,如過客一樣短暫。雖然當回憶往事的時候,彷彿就在昨日,然而卻已過了幾十年。幾十年如此,幾年如此,一天亦如此。從早上睜開眼,到晚上閉上眼,這一天飛快地流逝。在這漫長而又短暫的歲月裡,曾經讓我們眷戀的人離開了,念念不忘的名譽、地位、財富、眷屬等等也最終離開了我們。疼愛我們的父母有的已經逝去,因某種原因也不得不離開恩情深重的師長,兒時的玩伴分開,要好的朋友、同修也各奔東西。古人云:“逝者如斯夫”,一個轉身,就會變換很多面孔,曾經擁有的,我們沒有能力挽留,而這,就是人生的聚散離別。

每個人的人生都有自己的軌跡,用佛法的語言描述就是各自的業力和因果。昨日的輝煌已過去,昔日的慘痛也過去了,可每每回憶起那些人和那些事,留在心底裡的卻難以忘懷,會有喜歡、憤恨、難過、傷感等情緒。讓我們產生強烈情緒的人和事似乎真的很難遺忘,不論何時憶起,心底那份強烈的情緒都會浮現出來,即便是經歷死亡與再生,也不曾遺忘,這就是輪迴。

生生世世的糾纏如此而來,持續的痛苦就此產生,可否知道已經過去的便已消失?不能遺忘只會痛苦,忘卻才能讓自己快樂,可為什麼不能忘卻?因為不願放下!不願放下對自己喜歡的人的眷戀,不願放下對自己嗔恨之人的仇恨,不願放下自己的貢高榮譽,不願放下自己的失意和落魄,希望能夠獲得別人的讚歎和欣賞。因為放不下所以不能自在,因為心裡裝著太多的苦惱,所以無法輕鬆。為什麼會如此?因為太在乎自己。

其實,一切人與事的發生都是因緣相聚的結果,因為各種條件成熟了,在一定的時空中,有了你我的相聚,就有了事情的發生;當條件失去、時空變換的時候,相聚便分離,事情便過去,過去即逝去,便要忘記。包括我們自己自身也是各種因緣條件的聚合。當某種因緣發生,某個重要條件消失,觀念裡的我也不復存在。

有人說佛教消極,認天認命,其實佛教並非如此,而是最積極的。當一件事情發生,而你沒有辦法處理的時候,最好的方式就是面對它、承受它、解決它、放下它。我們知道,當身體揹負重擔的時候是很難走得遠的,我們的心靈也是如此。當內心裝載太多負擔的時候,也很難再前行。只有放下心裡的負擔,自心輕鬆的時候,才能做好當下該做的事情。怎樣減輕心裡的負擔?少妄念、少計較、少攀比、多奉獻、多寬容、多慈悲。心裡雜念那麼多,計較事情那麼多,人家清淨你汙濁,人家無意你多心,怎麼會不累?

當我們的生命在前行,許多人和事瞬間過去後,又會遇到新的人、發生新的事情,不論我們對新的人或事是期盼還是害怕,是歡喜還是擔心,是快樂還是痛苦,該來的終究會來,該發生的也一定會發生。凡事都存在前因後果,因緣成熟了,果報便產生了,無法阻擋。但是發生過了就會消失,有來就有走,一切都是過客,把握自己當下的因緣,承擔起自己該承擔的責任,做好眼前該做的事情,做的時候盡心盡全力,過去便放下,即得自在!哪有什麼偶然,世間所有的相遇,皆有因由。從佛家角度講,若無相欠,怎會相見。

既然如此,那便懷一顆平常坦然之心去對待發生的一切,擁有的時候好好珍惜,到了告別的時候便認真地說聲再見。






上善下和


我覺得手機既然是你們交往的時候已經送給她了,現在分手了就不要再去要回來了。現在,一部手機也不能算什麼貴重的東西,在你們好的時候給人家了,現在要回來有點過分了。

記得我年輕的時候談戀愛,那時候流行送手錶,我就送了一塊手錶給我女朋友。後來我們分手了,家裡長輩們就要我把手錶要回來,我沒要,我覺得那樣不好,太沒有風度了。



送氣老周


先說結論,不應該要回來。

(一)討要費時費力 過程煎熬

從你的描述中,我個人感覺這個妹子是較為幼稚,情商較低。她覺得你對她好是理所當然,那麼她自然也覺得,你送她的禮物也是理所當然的,因此就算你去討要,也是個很複雜費時的過程,而這對剛剛失戀的你來說,是一種煎熬,最終很可能也無疾而終。

(二)禮物價值方面

就算妹子非常乾脆,一下就把禮物全數還你,那麼你可能收回來的價值較高的禮物是:一部手機。二者的價值最貴在5000左右,但是你要回來折損你能賣多少錢,賣3500,你損失的是什麼呢?

1.名聲。妹子有你們有交叉的朋友圈,妹子,你分手了還要回送的禮物。在不知道具體的情況下,這是一個可能會你縈繞你多年的標籤。

2.回憶。是的,是回憶,就算這場戀愛的結局並不是幸福,甚至是悲傷的,但是至少目前,你是竭盡全力給了她最好的,在若干年後,你可以坦然的在酒桌上熱血的談及這段有缺憾的愛情,然後說一句,我盡力了,是她不懂珍惜。 若干年的她,懂事之後,可能也會回憶起,有個人曾經對她那麼好,察覺是自己錯過了。 如果故事的最後,是你找她要回那些東西,你們還會有這些回憶嗎?

3.揮散不去的過去。 你要回禮物了,這些東西如果是自用,你每次看到,都會想起這段不開心的經歷然後抑鬱寡歡,如果你是要賣掉,那麼賣掉這個過程,也很難熬。

總的來說, 我都不希望你要回這些東西。 你需要做的,是忘記這些不快,然後努力的工作,學習,變成更好的自己。讓她知道,她錯過了你,一個愛她且那麼有潛力的你,讓她為自己的目光短淺買單!


豫宛抗哥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你的問題是給女朋友送了手機分手後該不該要回。

送出去的東西你既然送出去了不管分手沒有都是別人的了,你就算想要回來,別人也有可能會還你,但是這種做法我是不建議呢,那麼我們如果在愛情裡多做點努力是不是就不會分手了呢。如何才能讓愛情保鮮,我覺得這是你該瞭解的,很多人在戀愛初期如膠似漆、難捨難分,一日不見如隔三秋,那種望眼欲穿的相見之苦實數難熬。

這樣的激情其實往往超不過三個月就會慢慢平靜甚至冷卻,有人已經轉身另覓喜歡,也有人困在逝去的感情裡飄零,自怨自艾,痛苦不堪,以至於無法面對正常的生活、工作、學習。

愛情這種事,有激情就夠了,它會讓體內的荷爾蒙爆棚,產生美妙的化學反應。

但是人是貪婪的,不滿足於激情四射的狀態,渴望著長相廝守,共度一生,這就難免有了衝突。

不妨教你幾招讓你不僅遇見愛情,還保持愛情,直至走進婚姻。

首先,不要做愛情的盲人,有些人真的就是閉著眼睛走進愛情,被拋棄之後才恨自己瞎了眼,遇見了白眼狼和陳世美。所以,睜大眼鏡看清楚對方的性格特點、道德、生活習慣、生存能力非常重要。

其次,要有獨立的人格和自己賺錢的能力,這樣就不會依附於對方,不至於因為愛情而失去自我,愛情裡也需要尊嚴。

再次,讓自己積極、樂觀、善良、上進,也許你不夠帥不夠美,但外表的皮囊真的在現實面前沒有那麼重要,內涵才是可以和歲月抗衡的實力。

最後,奉勸那些失戀以後就尋死覓活、死纏爛打、苦苦哀求的男女們,人生苦短,在哪裡找不到愛情,非得吊在一棵歪脖柳上不成?

所以無論怎麼分手的,作為一個男生,我認為送出去的東西我是不好意思要回來,,這是對你的建議哦,



90後會會同學


分手是戀愛不成功的標誌,也是一對男女從戀人走向朋友與陌路的開始。很少有戀人,分手後成為了好朋友;相反的,戀人分手後,反目的例子比較多。戀愛時,男女雙方都將彼此視為生命中的唯一。在感情上不僅付出了很多,在經濟上,也是花費了不少的金錢。

於是乎,有的戀人分手後,開始計算自己的損失。除去感情,金錢上的分賬、計算也會呈現出內心的小算盤。分手之後,該不該要回以前送出去的貴重禮物呢?這是可以理解的。既然分手了,也沒有必要再存留什麼東西。如果實物還在,管不管對方還要不要,還給他(她)也是必要的。畢竟睹物思人!感情散了,物品也就沒必要在留下來了


躍妍同學


別要了!就當留個紀念吧。

男子漢,要有個漢子樣子!送出去東西,還有要回來的道理嗎?小氣鬼!難怪分手!

真的不應該!

假如你敢厚著臉皮要回來!哈哈哈。。。。

讓人笑話你,沒出息東西,送給女孩子東西還好意思要回來!再說一個手機又不是一棟別墅!就是別墅也不要了!

大氣有品,再見也是朋友,曾經心疼過啊。


琦雨綿綿


贈予的東西原則上是不能向對方要回的,當然也有例外比如:

第一百九十二條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第一百九十五條 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你可以以你吃不上飯即將餓死為理由撤回贈予行為。。。


愛裝B的哆啦A夢


首先說結論,不應該要回來了。\r

1,作為一個男人,做事果斷不猶豫,出事了能扛事不後悔,這是必須歷練和學習的品質。既然當初是自己的決定送給女朋友的禮物,不管是什麼原因分手了,大大氣氣的,別太小氣,就像是一筆失敗的投資,已經失去了就不要再計較,從中吸取教訓,下次不再衝動就好了。分手既然已經成了結果,就不要小家子氣了,還能留一個大氣的名聲。如果還去要回手機,會讓女生感覺和你分手真是正確的選擇,因為沒有女生喜歡小氣計較的男生。\r

2,雖然不知道你們在一起有多長時間,經歷過什麼事情,但是愛情這件事本質上就是付出。也許你當初是傾慕她的美麗或是氣質,也許是她的性格或是才華讓你動心。所以你想得到她,那你理所當然會有所付出,付出你的愛和關懷,付出你的時間或者物質,一切都是對等的。在這段關係裡,相信你的前女友,一定也是有所付出的。物質可以討要,那付出的青春和光陰、以及情感可以要的回嗎?愛情裡,本無公平可以。能在一起是緣分,緣分盡了,不如就瀟瀟灑灑讓一切都過去吧,保留美好的記憶,讓不美好的都變成教訓。不必因為一個手機破壞保留的記憶,畢竟你要回來了除了睹物思人,也不可能靠一個手機發財致富。還不如做一個成熟大氣的男人。\r

3,最後,兄弟,男人可以吸引女人的方式很多,除了才華和能力,成熟的性格和大氣果斷的處事方式也是吸引女性很重要的亮點。而贈送財物,只是彰顯你性格和男友力的手段而已,而且如果不是豪車名牌,用心貼心的禮物就好。並不是所有女生都那麼在意物質,一個有責任心有實力的男人才是女性擇偶的標準。加油成為最好的男人吧,那時候會有更多的女性被你吸引而來。\r

總之,吸取教訓,努力做個更牛的男人,不要在意這些微不足道的事。(結尾拍了一張我家的發財魚,希望帶給你好運)





初與君相見


跟她開個口也是可以的。但不確定能要回來。

畢竟相愛過,戀愛期間,你的花費是屬於饋贈性質的,是心甘情願的行為。對方沒有強行索取。

彩禮訂金一類倒是可以要回來的,於法也是有據的。但這些饋贈性的東西,就要看女方的良心啦,如果她不肯還你,你是沒有什麼辦法好想的。

和她談談吧,如果她肯還你一點是一點。如果執意不肯歸還,那就權當花錢買教訓吧。作為你今後人生中的一筆財富,指導你今後的情感之路吧!




糖糖在生活


不該!1、送手機,說明當初感情不錯,送手機(言外之意,加強聯繫)2、手機是消耗品,當初可能7、8千,可現在可能不值一千,沒意義。3、一段感情沒能善始善終,結果不盡如人意,意外地結束,那麼即使結束,過程中肯定有美好的回憶,給對方也留下好回憶吧。4、一段感情裡,互相能夠吸收對方的長處,在相處中進步。結束時,有汲取的教訓和值得記住的東西,也值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