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以下簡稱11號文件)。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11號文件的有關具體貫徹實施工作回答了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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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9 02:32:11 二三裡資訊西安
2月20日,經國務院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以下簡稱11號文件)。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11號文件的有關具體貫徹實施工作回答了記者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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