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家長群“班主任”頻發付款碼 疫期線上詐騙有新招

陝西檢察 2020-02-27 17:22:39

家長群“班主任”頻發付款碼 疫期線上詐騙有新招

27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通報近期多起利用線上教學詐騙家長學費的案件。 劉華 攝

  中新網南京2月27日電 (記者 申冉)家長群裡“班主任”頻發二維碼要求交學費,誰知竟然是個“李鬼”。27日,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向社會通報了該省近期發生的十起線上詐騙案。該類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疫情期間各地線上教學機會,頻繁詐騙家長,擾亂學校秩序,引發學生家長的不安。

  2020年2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使用QQ進入南京某小學英語複習群,並將自己的QQ暱稱、頭像更換成與任課教師相同的樣式。

  隨後李某某在群內冒充任課教師發佈“受疫情影響,需要參加網絡輔導課並繳納輔導費”的虛假消息,要求每位家長掃描微信二維碼付款1300元。

  家長群中有兩名被害人信以為真,分別向嫌疑人轉賬1300元,共計2600元。

  經當地公安機關偵查,該嫌疑人賬戶有大量的資金流入,且賬戶所進資金中關聯30餘名被害人,共計15000餘元。也收到了青島、餘姚和蘇州等地受害人在案發地的報案。

  2月13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15日犯罪嫌疑人於廣西被抓獲歸案並刑事拘留,次日移交南京公安機關。目前,檢察院已作出批捕決定。

  據江蘇省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主任吳炘檢察官介紹,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培訓機構紛紛組織線上教學,造成了犯罪分子進行詐騙的機會。

  “該類案件有規模化撒網式進群、潛伏詐騙易得手、單筆詐騙數額小但受害人眾、詐騙範圍廣隱蔽性強等幾個特點。”吳炘檢察官解釋,由於幾乎不存在詐騙成本、無技術含量可反覆執行;再加上單次騙取金額較小,部分受害人甚至沒有報案意識,“導致這類案件雖受害者眾,但報案的少,警方取證困難,作案查處難度大。

  不過,吳炘檢察官也強調,這類案件都是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在疫情特殊時期的新動向,是一種發國難財的犯罪行為,“不僅直接造成學生和家長的財產損失,更是加重了疫情防控期間學生和家長的焦慮不安情緒,並且嚴重擾亂了正常的網絡教學秩序和社會秩序。檢方對這類犯罪行為將依法重拳打擊。也希望家長不要在家長群中發佈的來源不明的二維碼上付款,一旦發現涉及詐騙的收費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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