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老火了!圈养了两年的“家鸡”,竟是三有野生动物

近日,会泽县森林公安局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经营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中,发现雨碌乡一村民家中“圈养”着三只野生动物——雉鸡,立即进行调查。

老火了!圈养了两年的“家鸡”,竟是三有野生动物

经查,该村民崔某,是一孤寡妇女,从小孤苦伶仃,大字不识,“圈养”三只“家鸡”已达两年之久。

老火了!圈养了两年的“家鸡”,竟是三有野生动物

据其交待:两年前,自己一如往常地到后山密林中捡柴,在一处灌木丛下无意发现有三只毛茸茸的“小鸡”,便将其捉回家中,颇费心思地为它们搭建了遮风挡雨的“棚圈”,开始饲养,期待它们能赶快下蛋、孵仔,扩大“养殖”……不负所望,在她精心地喂养下,三只“小鸡”一天天茁壮成长。

当执法人员问及她,是否发现自己饲养的三只“家鸡”与村邻饲养的“家鸡”容貌上大不一样时,崔某无辜地交待,有发现,但自己目不识丁,孤陋寡闻,根本想不到这三只“家鸡”是三有野生动物——雉鸡,更不知道,野生动物是不可以擅自饲养的,现在知道了,愿接受处罚。

会泽森林公安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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